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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合出手!中介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长租公寓或将迎来史上最严厉的强监管

财经网 2020-01-27

来源 | 中国基金报(Chinafundnews

记者 | 安曼
 
时隔一个月,国家再次出手整顿住房租赁市场!


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租赁服务收费,真实发布房源信息,加强住房租赁金融业务的监管等。


业内人士表示,长租公寓将迎来史上最严厉的强监管。


五大看点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涉及了许多此前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租赁市场的具体问题。


不仅从房源信息、网络发布等方面加强监管,还在大家关注的房地产租赁机构“赚差价”、租金贷等方面提出进一步监管。


基金君提炼出五大看点:


看点一: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平台仅可发布一次


意见提出,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仅可发布一次,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应保证房源信息真实、有效。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并应当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


看点二:房源信息超30天未维护应及时撤销


意见提出,网络信息平台要加快实现对同一房源信息合并展示,及时撤销超过30个工作日未维护的房源信息。


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对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对机构身份和人员真实从业信息进行核验,不得允许不具备发布主体资格、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对房屋权利人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对发布者身份和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对发布10套(间)以上转租房源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核实发布主体经营资格。


看点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指导意见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看点四: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消费贷款


指导意见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开展住房租金贷款业务,应当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按照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租金趸交期限与住房租金贷款期限相匹配的原则,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在租赁金融业务管控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


此外,意见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


看点五: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将约谈


意见明确加强租赁企业监管。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可采取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依法依规查处等方式,防范化解风险。


涉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影响金融秩序的,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涉及无照经营、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此外,意见提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应当于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冲上热搜


指导意见出台不到两个小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冲上微博话题热搜。


根据六部门印发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范租赁服务收费。其中要求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不少网友表示,不少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续约的时候,把佣金以服务费,卫生费等其他名目收取。

还有网友反映,部分运营长租公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哄抬租赁市场价格。


三大长租公寓“哄抬租金”后倒逼业主降价
网友痛批吃相太难看


据券商中国报道,面对租赁淡季,最近一个多月,自如、蛋壳、相寓纷纷要求房东降价,并不惜提供违约金,也要硬着头皮让房东把租金降下来。



据券商中国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这些长租公寓之所以集体要求降价,原因之一是之前收房时的评估价较高,系统根据当前市场情况综合评估做出调整。


根据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11月北京的房屋月租金水平在经历了4连跌之后下降到了81.3元/平米/月,环比10月份下降了1%,同比则下降了2.8%,当前租金水平已降至2018年年初以来的最低位置。


而长租公寓“哄抬租金”的乱像正是始于2018年年中。


2018年的夏天,北京的房东在一社区论坛中表示,自己原本目标出租价为7500元/月的房子,经由两家长租公寓品牌争夺之后,最终以110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一时之间,“长租公寓品牌哄抬房租”的新闻四起,租客叫苦不迭。


2019年春节过后,随着北京流动人口减少,北京房地产租赁市场迅速冷却。


到了今年5月,北京市整体租金水平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因此,在长租公寓的运营机构眼里,曾经火爆的房源从去年的“小甜甜”变成了今年的“牛夫人”。


虽然长租公寓要求房东降价,但是房客并没有体会到租金下降的实惠。不少网友表示,房租根本就没降。“两头吃”的做法,吃相太难看!



住建部部长撰文直批长租乱象
1万余家中介被查处


11月28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撰文直指长租乱象。



文中指出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8万多家,查处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万余家,通报违法违规案例8000余起,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净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接下来,还将成立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监管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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