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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观影“盗摄”上热搜,当事人回应!央视评论:文明观影,拒绝盗摄!

财经网 2024-06-01

来源 |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电影频道评论


2月15日,薛之谦微博发文,点评《飞驰人生2》,引发争议。



全文如下↓




结果,长文中的配图引发巨大争议,“薛之谦 盗摄”的话题词直冲热搜第一的位置。



有网友称,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公众人物带头盗摄,确有不妥,“既不尊重电影也不尊重观众”。





薛之谦回应


今早(2月16日),薛之谦发打油诗回应“被指盗摄”一事:“祝你慧眼,识图看片,本尊在谢,你在塞脸,习惯示众,罪带笑点,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虽然薛之谦的行为确实属于“盗摄”,但几张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剧透效果,也没作商业用途,没必要上纲上线。



不少人也坦言,自己看电影过程中,有时也会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




百余位明星曾发出拒绝电影盗摄倡议


值得注意的是,据CCTV-6电影频道微博@今日影评Mtalk,2021年春节期间,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曾发起“拒绝盗摄倡议活动”,包括雷佳音、杨幂、董子健、于和伟、路阳、贾玲、张小斐、沈腾、刘德华、王宝强等影人发出倡议:正在放映的电影不是景点,屏摄是不文明行为。



视频↓↓↓



电影频道发文:对盗摄说不!


2023年春节档期间,“盗摄”也曾引发热议。《流浪地球2》《熊出没之伴我“熊芯”》《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满江红》《交换人生》《无名》《深海》7部影片集体发声,呼吁大家联合抵制盗版、严防盗录盗播,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秩序。


据电影频道《今日影评》栏目报道称,盗录电影的灰色产业链,曾一度影响着很多影片的正常市场发行。


“薛之谦被指盗摄”事件发生后,电影频道今日影评官方微博再次发布相关视频报道。


律师指出,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彩蛋均属盗摄!拍照无论传播与否也都侵权!购买电影票,并不等于拥有盗摄影片的权利,观影仍需恪守底线。


有观众认为,在电影放映中,普通的拍照或者录一段视频,并没有进行营利性的传播,仅仅是分享在社交网络或者自己保存,并没有给片方带来明显的损失,甚或是在给影片宣传呢!首先,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法有禁止则不可为。其次,关键场景/关键信息,往往一张静态图片或者台词的片段,就足以造成破坏性的泄露。如果想分享影片内容到社交媒体,建议使用官方发布的海报、剧照、片花,或者影院展出的海报,同时也不会因举起手机屏摄,而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

律师建议,在国家出法规及技术重拳打击侵权行为时,观众自己也要养成良好观影习惯。


16日下午,电影频道还发表评论《对盗摄说不!》。


评论称,某公众人物公开发布在映电影屏摄照片且拒不承认错误的行为,引发全网对于“盗摄”的又一轮热议。回顾《今日影评》多年前的节目,观影生态仍待改善,影院普法仍有必要——为何要拒绝盗摄?以盈利为目的的盗录危害行业利益,而“无意为之”的盗摄,也可能带来剧透等不良后果。在法律与技术的重拳出击之外,我们仍应做好自身约束。文明观影,拒绝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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