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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引入集合竞价!分层标准、信披细则也都将发生重大变化

2017-12-22 徐昭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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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翘首以盼许久的新三板改革举措终于来了!





12月22日17时,全国股转公司举办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在会上正式发布关于分层管理办法、股票转让细则、信息披露细则的三个文件。



敲黑板!划重点!



改革核心要点看这里



交易制度方面,引入集合竞价。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盘中时段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与做市转让两种,供挂牌企业自主选择。基础层采取每日收盘时段1次集合竞价,创新层采取每小时撮合1次的集合竞价,每天共5次。


分层制度方面,差异化准入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在共同准入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的要求;将维持标准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信息披露方面,在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创新层公司信息披露从严要求,基础层公司继续执行现有信息披露规则,但对其中要求过严、明显不合理的个别规定作出了修改。


时间安排方面,2018年1月15日新的交易系统上线;信息披露细则从2017年年报开始;明年调层时间不变,仍为4月30日。



改革组合拳之一:市场分层出新规



全国股转公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分层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在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差异化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

    在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共同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要求;

    创新层维持条件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同时,全国股转公司还针对此前分层调整过程中,市场各方咨询较多的一些操作性问题,例如分层调整的启动时间、个别分层标准的计算口径等进行了明确。


此外,考虑到挂牌公司挂牌规范一段时间后再进入创新层较为稳妥,因此删除了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规定。











改革组合拳之二:修改交易制度



全国股转公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为持续改善流动性奠定基础。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引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同时与分层配套,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

    分类纾解协议转让需求,对于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易,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协议转让;对于属于特定事项的协议转让需求,可以申请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

    完善做市转让方式,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增加特定条件下的协议转让安排;改革收盘价确定机制,增强价格稳定性。

    将前期以通知形式规定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纳入《转让细则》。











改革组合拳之三:信息披露差异化



全国股转公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信息披露制度改革主要是为了实现市场不同层次信息披露的差异化。创新层公司股东人数较多,股票交易的撮合频次较高,因此公众化程度更高,须适度提升信息披露强度。而基础层公司信息披露强度基本保持不变。


具体而言,对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要求:



    提高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频次,在原规则要求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增加披露季度报告的要求,而基础层公司保持不变。

    创新层公司新增“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制度,如果创新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较晚,或者存在年度净利润变动较大的情况,将要求其披露相应的“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审计上从严要求,创新层公司须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相关规定,并且要求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

    在创新层公司中实现分行业信息披露,披露不同产品和服务的收入构成、行业状况和监管政策变化情况等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

    要求创新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建立董事会秘书的准入考核机制,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员素质,减少无知犯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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