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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3.5天就有1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违规公司数量和案件金额创双高,监管趋严信号明显

欧阳春香 中国证券报 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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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趋严信号愈发明显。


近期,上市公司披露被立案调查及进展的公告纷至沓来。仅5月份就已有15家公司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创今年被立案调查公司单月数量之最。


据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28日,今年以来,已经有43家上市公司或董监高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平均3.5天就有1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此外,此前已被立案调查目前还在进行中的公司有33家,总数达到76家。随着“两康(注:康得新、康美药业)”事件曝光,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情形在数量、金额上均大幅增长。



被立案调查公司数量大幅攀升



5月份被立案调查上市公司再添一家。


5月28日,*ST赫美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至此,5月份以来,已经有*ST秋林、聚力文化等15家上市公司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创今年以来单月被立案调查公司数量之最。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数量也大幅攀升,已经有43家上市公司或董监高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此外,此前已被立案调查目前还在进行中的公司有33家。*ST凯迪、*ST康得、*ST华泽、天翔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因立案对象或事项不同被两次或多次立案。


2019年以来上市公司或董监高

被立案调查一览(截至5月28日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部分公司在被立案调查之前就有先兆,已经是问题缠身,被立案调查后,公司股价更是连续跌停。


以*ST赫美为例,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就发布收购高知名度标的的公告,并购易到、与英雄互娱重组,但均以失败告终。4月2日,深交所对*ST赫美下发关注函指出,公司3月28日公告中表示与英雄互娱重组项目进展顺利,4月2日即表示股份转让协议终止。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是否涉嫌“忽悠式”重组。


*ST赫美股价也坐上过山车,2月1日至3月21日,公司股价从年内最低点5.41元一路上涨,最高涨至21.41元。而后不久,公司股价转为下跌,自4月29日开始已经连续18个跌停。


在因涉嫌财务问题遭立案调查的公司中不乏曾经业绩优良的白马股。1月22日,*ST康得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10月29日,因实控人钟玉未披露与中泰创赢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ST康得及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信披违规是主因



从被立案原因看,已被立案调查的76家上市公司中,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是最主要原因。随着立案调查的推进,大股东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暴露。


今年“两康”公司事件刷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违规的想象。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由于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ST康得同日公告,122亿元银行存款“不翼而飞”。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2018年7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财务造假手法隐蔽复杂;


二是涉案领域涉及公司债等业务;


三是多种违法行为交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关联交易、违规资金占用、恶性利益输送等严重违法的线索;


四是不少案件违法手段恶劣,有的持续多年实施财务造假且金额巨大,有的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多项违法犯罪。


除了信披违规,深大通则是因为暴力抗法被立案调查。5月23日,深大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控人在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未予配合,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立案调查。


此外,今年5月被立案调查公司大幅增长也与部分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财报有关。截至4月30日,*ST毅达、*ST新亿、华泽退、*ST长生、*ST东南未能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证监会决定对5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严守“四条底线”  加大查处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分析,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数量攀升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公司治理不规范,这是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病根;二是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三是公众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参与监督的难度非常大。


上海天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分析,不少企业经营存在压力,其中有的企业想掩盖经营不善等情形,这是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增长的一个原因。


对此,刘俊海建议,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关键还是要标本兼治。从治标而言,抓住典型案例,“稳准狠”进行打击;同时还得治本,要找准“病灶”,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监管部门可以委托一些专家、律师担任上市公司治理监督员,对监管部门负责任。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监管应该回归法制化方向,依法依规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这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可以拓展,提高监管效率和威慑力。


今年5月,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表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编辑:于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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