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征信系统即将上线,新增共同借款信息,假离婚买房还行得通吗?
想要贷款的人要注意啦!
中国证券报记者10日从相关人士处确认,央行拟于1月20日上线“二代”征信系统。
二代个人征信系统对个人经济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相较于目前的信用报告,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增加了一些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
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
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
在上述增加的信息中,共同借款备受大众关注。
那么离婚后买房算不算首套?“假”离婚买首套房还行得通吗?
新增共同借款信息
所谓“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
根据国际征信实践,共同借款信息会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在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时会把共同借款信息考虑在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有必要将共同借款信息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真实、准确反映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征信中心积极探索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本着“尊重事实”原则,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实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此前介绍,征信系统只记录事实,一笔交易的事实就是合同,如果合同上的借款人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借款是两个人的,如果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一个人的借款。
不过,虽然合同上可能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信用报告中还包括婚姻状况信息,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触及到合同。
假如合同本身发生变化,借款人由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信息会汇报到征信系统中,征信系统会及时变更信息。除此之外或需要金融机构或者法院进行判断。
能否办理首贷由银行自行判断
是否能给离婚后首次购房的人办理首贷,是由银行自身判断,信用报告只是客观反映信息主体的借贷情况。
“信用报告上已有的贷款人是由银行报送,后续根据申请判断是否给予首贷也是银行。关键要看前后两次在银行做的记录,银行自身会做出判断。”业内人士称。
不过,从北京地区的政策看,某股份行房贷业务经理称:“离婚一年以上,无房无贷款记录就可算首套。”
2017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来源: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归根到底,“假”离婚买首套房到底是否行得通,关键在于怎么判定为“假”离婚。
双方只要领取了离婚证就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若要被证明是“假”离婚也需要取证和举证。
编辑: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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