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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董事长受上交所监管关注,事因违规透露经营数据,业绩再好也要管住自己的嘴!

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 2021-01-15

天天财经独家,速关注


2020年的最后一天,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遇上了大事。


12月31日晚,上交所发布对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原因是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通过非法定信披渠道自行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

来源:上交所



因违规透露经营数据遭监管关注



对于贵州茅台而言,2020年12月31日可能是一个“喜忧参半”的日子。


截至12月31日收盘,贵州茅台报1998元/股,市值高达2.5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来源:Wind


12月31日晚间,公司却收到监管函,监管内容直指贵州茅台董事长。据中证君了解,此次贵州茅台“祸”起经销商大会。


在12月16日举办的“茅台酱香系列酒2020年度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上,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公开表示,“公司2020年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


近期,白酒板块上市公司受到投资者及媒体的广泛关注,相关公司的产销情况及业绩信息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高卫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上交所对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


据悉,上交所此次采取的监管措施适用于违法情节轻微的情形。此外,该监管措施只是针对茅台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披渠道自行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和贵州茅台自身公司质量并无关系。


不过,贵州茅台作为两市第一市值股,万众瞩目,颇受投资者青睐,其任何经营数据都可能影响二级市场股价。


某市场人士对中证君表示,酱香型系列酒占贵州茅台的收入比例近年来大致是稳定的,投资者其实可以根据这个数据推算出全年业绩。因此,茅台董事长的发言的确是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作为明星股,贵州茅台应敬畏市场、敬畏规律、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公司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上作出表率,呵护好自身的金字招牌。



高管“大嘴巴”行为值得警惕



此外,山西汾酒董事长李秋喜今日亦遭监管关注。


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对李秋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经查明,12月26日,山西汾酒的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召开2020全球经销商会议。李秋喜在会议上表示,2020年汾酒集团收入预计增长17%,利润总额预计同比增长60%,全年营收预计排名行业前列,利润同比增速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来源:上交所


根据山西汾酒2019年年报及相关公告,山西汾酒2019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控股股东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8%、113%,山西汾酒是控股股东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经营业绩与控股股东高度关联。董事长发布的汾酒集团相关信息,直接涉及山西汾酒尚未披露的2020年度经营业绩,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李秋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更早之前,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也因为“大嘴巴”而被监管警示。2019年2月,广东证监局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董明珠在格力电器2018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之前就在股东大会上发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相关业绩信息的行为进行警示。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不能只站在自己角度考虑问题,要站在投资者角度思考。上市公司高管也应做到“四个敬畏”,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守法、谨言慎行。



要更加注意信披合规性



消费股是2020年A股当之无愧的大赢家。临近年底,以白酒为代表的消费股再出现上涨行情。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疫情控制较好,消费复苏态势更为明显;另一方面,春节将近,酒企迎来销售旺季,部分酒企通过涨价来拉动年底消费。


与此同时,12月中下旬以来,白酒厂商陆续召开2020年度经销商大会。在这样的背景下,酒类上市公司应该更加注意信披的合规性,切记不能提前泄露数据,避免引起股价的不正常波动。与此同时,投资者应当注意风险,莫要跟风炒作。


编辑: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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