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上市公司、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1月10日晚,灵康药业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近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陶灵萍立案调查。
此次立案调查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董事长、董秘此前还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截至1月10日收盘,灵康药业股价报5.85元/股,市值42.2亿元。
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告披露,经公司自查,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
记者注意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此前对灵康药业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显示,灵康药业2021年度存在被控股股东的控股企业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1.5亿元资金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彼时认为,上述拆出款项虽然已经全部收回并收取利息,但由于灵康药业在拆出资金过程中未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流程,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灵康药业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灵康药业董事长、董秘还被出具警示函。灵康药业2022年7月15日曾披露,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陶灵萍、张俊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1年1月4日、3月10日,灵康药业分别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转款10000万元、5000万元,两笔款项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3月31日转回,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其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合计149.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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