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省会城市明起恢复公积金异地贷款
4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4月10日起,恢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来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
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为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合肥市购房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10日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这一措施将对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起到积极作用。
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在合肥(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可以向合肥市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贷款条件与合肥市缴存职工一致,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详见《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购买二手房详见《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
稳楼市政策频繁发布
4月4日,“合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合肥部分区域放开限购,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可购买第三套住房。在庐阳区大杨镇、三十岗乡,蜀山区小庙镇,包河区淝河镇、大圩镇购买住房不限购。限购资格查询时,上述非限购区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刚需资格认定中“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追溯补缴不予认可)”,刚需购房人其他资格认定条件保持不变。
4月3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2021年4月14日施行的《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3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月,合肥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增长0.3%,同比增长3.3%,新房销售回暖较为明显。
除了新房市场,土地市场也出现了一定回暖迹象。4月3日,合肥2023年首轮集中供地5宗地块摇号结果出炉,总成交价约59.56亿元。
编辑:于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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