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牌细节曝光!当事人曾涉百亿诈骗案
一则监管公告,将时间拉回至2017年的资本市场。
据上海证监局8月15日披露,上海证监局对当事人顾某某涉嫌超比例持股并在限制期内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相关情况描述,上述所提及的顾某某,正是原慧球科技实控人顾国平,而超比例持股等违法违规行为则是其在2016年与另一资本玩家鲜言争夺慧球科技控制权且双双出局后,于2017年11月通过上海炳通举牌上市公司绿庭投资(现已退市)的一次“末路狂飙”。彼时,这一举动被市场视为曲线举牌,而种种迹象也表明当时顾国平资本野心之大。
如今,因涉110万名被害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逾120亿元诈骗案,顾国平已被判无期徒刑;因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鲜言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绿庭投资也因经营不善走向退市终局;慧球科技也早已易主,并经资产重组后更名天下秀,与顾国平时代完全切割......
违规持股细节曝光
经上海证监局查明,涉案期间,顾国平通过朱某某等人的协助,实际控制上海炳通开立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以及龚某开立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买入上市公司绿庭投资的股票。
上海证监局披露的细节显示,顾国平控制的上述上海炳通、龚某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于2017年11月17日13:59左右由龚某账户委托买入绿庭投资10万股并自第200股买入成交后,账户组持有绿庭投资达到3555.67万股,占绿庭投资彼时已发行的股份的比例达到5%。
然而,顾国平控制的账户组并未就此停止买入绿庭投资股票,而是于当日上述第200股买入成交后及2017年11月20日继续买入65.31万股,相应买入成交金额约703万元。
2017年11月20日,上海炳通通知绿庭投资截至11月20日上海炳通账户持股比例达到5%,绿庭投资当晚发布公告,但顾国平并未如实通知绿庭投资,并由绿庭投资披露上海炳通账户实际控制情况及顾国平控制的其他账户持有绿庭投资股份的情况。
至此,顾国平实际控制账户组持有绿庭投资的股份达到总股本5%时,未如实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也未依法履行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的义务。
根据顾国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其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的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入证券的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曾涉百亿诈骗案
令人震惊的是,在违规举牌前,顾国平已经卷入一桩百亿诈骗大案。2021年12月8日,上海一中院一审对顾国平等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上海一中院彼时披露的信息显示,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顾国平、侬锦、陈雨、朱军、王晶晶、张冀敏集资诈骗一案,对顾国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侬锦、陈雨、朱军、王晶晶、张冀敏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0年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至6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被告人顾国平实际控制联璧公司。同年7月,顾国平要求被告人侬锦在联璧公司组建金融团队、开发联璧金融APP线上平台等进行非法集资。之后,为扩大联璧金融APP客户数量,顾国平利用其实际经营的上海斐讯公司与联璧公司推出购买上海斐讯公司路由器等电子产品并在线注册联璧金融APP会员,可获联璧公司全额返还购买款的“0元购”营销活动,吸引社会公众注册,并在联璧金融APP线上平台发布以顾国平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的虚假资产包、定向委托投资项目为标的的各类理财产品,以高额利息回报及承诺保本付息为诱饵,诱骗社会公众投资购买。
据悉,被告人侬锦、陈雨、朱军、王晶晶、张冀敏分别参与了公司管理、产品设计、资金调配、系统维护等行为。至案发,共造成90.86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99.71亿余元。
另据披露,2017年9月起,被告人顾国平擅自以上海斐讯公司的名义,与顾国平实际控制的华夏万家(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合作推出购买上海斐讯公司体脂秤等产品,并在线注册华夏万家金服APP可获全额返还购买款的“0元购”营销活动。同期,顾国平等人采用前述类似手段诱骗社会公众在华夏万家金服APP上购买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并指使被告人朱军套取、占用。至案发,共造成19.42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26.0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平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聪明反被聪明误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平1977年生于上海,于2008年创立上海斐讯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此后数年间,上海斐讯公司发展势头迅猛,顾国平乘势开始了A股布局。
2016年1月8日,慧球科技的一则公告显示,顾国平自2014年10月至公告披露日,动用多个资管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增持,并成为其实际控制人。
编辑: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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