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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深圳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深圳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当天官宣认房不认贷的一线城市还有广州。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认房不认贷,即不论是否曾经有过贷款,只要目前名下没有房产,均可以按首套按揭贷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乐有家营销总裁孟凡振表示,认房不认贷比较贴合实际的市场需求,切中目前刚需及改善购房者的痛点,可以满足更多合理的改善居住需求。在当前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该优化政策可以进一步起到稳定预期的积极作用。“当然,若能同时解决高房贷利率及二套高额首付比例的突出问题,出台针对性强的配套措施,将有利于满足更多合理的改善需求释放,扭转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的颓势。”孟凡振补充说道。截至发稿,深圳仍未就认房不认贷具体细则进行明确。但同日,广州在官宣认房不认贷后,已对细则予以明确。8月30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解读,其中提到,该政策的执行时点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印发时间8月18日为界。8月18日0:00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8月18日0:00后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一是关于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范围。包括户籍家庭、非户籍家庭、单身人士、境外人士、持人才绿卡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购房人。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家庭含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二是关于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核算。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居民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三是关于政策优化相关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对于深圳此次出台认房不认贷政策,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总经理杨红侠表示,该政策将明显降低首套房购房门槛。对于有过贷款记录的深圳本地无房的购房人,此前首付比例为50%-60%,政策出台后,首付比例降至30%。预计短期内将明显提振深圳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激发市场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入市。
杨红侠认为,广深两个一线城市同日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夯实市场复苏的基础。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深圳的政策来看,认房不认贷并没有划分市区、郊区等差异化分类,说明认房不认贷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具有非常清晰的导向,可以影响到整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