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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声!事关自贸试验区

彭扬 中国证券报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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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多位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提升联动发展水平。同时,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研究给予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更加自由便利的创新政策。


推动合理缩减自贸试验区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商务部将与有关地方和部门一道,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作用,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具体而言,一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今年6月,已经出台了首批自贸区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政策措施,商务部将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试出成效。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全面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先行先试工作,进一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二是引领高水平市场开放。目前,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实现了制造业“清零”,下一步将重点推进服务业开放。商务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化研究,推动合理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同时,推动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引领全国持续扩大开放。

三是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商务部将围绕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研究制定综合性指导文件,明确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在贸易、投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重点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引领性、集成性改革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改革探索,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

四是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各自贸试验区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各不相同,是丰富多样的自贸试验田。商务部将支持各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差别化探索,围绕生物医药、海洋经济、大宗商品贸易等重点领域,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同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支撑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此外,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提升联动发展水平。比如,在制度创新上加强联动,强化创新的整体性、关联性和协同性。


持续高质量推动
自由贸易试验区交通运输建设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人易继勇在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强系统集成,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

对于采取的措施和成效,易继勇介绍,比如,推动航运政策制度开放创新。实现国际海运及辅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加强航运管理制度政策改革创新,下放管理权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展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允许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入级检验业务,稳步推进法定检验开放。

“创新设立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易继勇表示,指导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了特殊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取消了船舶登记主体外资比例限制,优化办理程序,大幅压缩船舶登记办理时间。截至2023年7月,已有100艘船舶、905万载重吨在自贸试验区办理国际船舶登记。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改革创新,持续高质量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通运输建设,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易继勇说。


研究给予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
更加自由便利的创新政策


在金融领域,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丁志杰表示,十年来,国家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金融开放方面进行一系列创新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包括外汇领域的高水平开放。

丁志杰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开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探索。一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研究给予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更加自由便利的创新政策。二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差别化与协调化发展。对自贸试验区开展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当地企业主体情况、产业行业结构等区域特征,研究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供给,提升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三是配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外汇政策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


持续抓好试点措施落地实施
进一步扩大政策享惠范围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对此,盛秋平表示,3个月以来,已有13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对于放宽外资企业专家、高管及其配偶停居留期限,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空运快运货物6小时内放行,一般货物48小时内放行等含金量高的试点措施,有关企业、个人已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关于备受关注的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盛秋平表示,各地在充分调研经营主体诉求的基础上,已经提出了试点方案和产品目录。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将按要求在6个月内作出决定,相关进展将及时向大家通报。

关于暂时入境修理货物免关税、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企业环境信息自愿披露、进口信息技术设备产品实施供方自我声明等试点措施,盛秋平表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也正在加快制订配套管理办法、细则、指引等,将尽快对外发布。

盛秋平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抓好试点措施落地实施,进一步扩大政策享惠范围,充分释放改革开放红利。试点实施一年以后,商务部将组织开展评估,把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压力测试,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编辑: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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