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通报:履职不到位,罚!
市场又现科创板IPO项目终止后,保荐券商及相关保荐代表人遭交易所监管的情形。
上交所官网1月16日显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生物”)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申请项目的保荐人,因在相关项目的保荐工作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国投证券保荐代表人付有开、李泽业也双双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职责履行不到位
保荐券商遭处罚
根据上交所公告,国投证券存在两类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一是未及时报告并督促披露影响荣盛生物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根据申报文件,水痘疫苗为荣盛生物核心产品,且荣盛生物仅有1条水痘疫苗生产线。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荣盛生物唯一的水痘疫苗生产线出现两次停工检修,累计停工长达3个月之久,对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属于影响荣盛生物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
2022年9月,国投证券知悉了荣盛生物第一次停工事项,但未在上市委会议召开前及时向上交所报告,也未在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进行披露,2023年2月知悉了第二次停工事项,仍未履行报告义务。
直至2023年6月6日荣盛生物更新并提交2022年度财务数据相关申请文件时,在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停工事项。上交所据此明确要求国投证券对停工事项采取针对性核查措施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国投证券才履行核查程序并报告。
二是尽职调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前期上交所对国投证券实施了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其对个别项目的收入、资金流水和存货等审核重点关注事项核查不到位。例如,收入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充分关注替代测试程序中存在的异常;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对个别关键自然人银行账户流水调取不完整;存货核查程序存在不足,未关注相关原始单据落款时间与实际情况存在矛盾。
此外,执业质量现场督导还发现,国投证券在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投行质控、内核部门对项目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对项目部分重大异常关注不足、对项目底稿验收与报送管理不到位等薄弱环节。
上交所认定,国投证券未能对荣盛生物项目的持续经营情况存在的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及审慎核查报告,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同时,前期上交所对国投证券实施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的前述情况,反映出国投证券质控、内核部门未有效发挥制衡约束作用。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国投证券予以监管警示。
2名保荐代表人遭通报批评
在公司受到监管的同时,作为国投证券指定的荣盛生物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付有开、李泽业也因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受到上交所监管。
上交所认定,核心产品唯一产线停工是影响荣盛生物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国投证券在知悉时未及时履行审慎核查并向上交所报告,付有开、李泽业作为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付有开、李泽业予以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
尽管付有开、李泽业提出了申辩意见,认为停工事项未对荣盛生物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国投证券不存在隐瞒、未主动报告相关停工事项的情况,但上交所审核后认为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上交所认为,自2022年9月末起,荣盛生物库存疫苗数量呈持续大幅下降趋势,直至2023年4月末,库存疫苗量同比下滑78.29%,且2023年第一季度发生大额净亏损,上述情况充分说明停工事项已经对荣盛生物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属于影响其持续经营的重要事项。
此外,国投证券称荣盛生物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对第一次停工事项进行了披露,但仅披露了期间营业利润等财务数据,未披露停工事项及具体情况,停工事项对财务数据影响具有滞后性,难以从中解读出停工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且国投证券不能以此替代履行自身核查报告义务,因此上交所对其相关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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