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股东大会决议,庚星股份二股东起诉要求撤销
庚星股份内斗升级,由于不服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庚星股份第二大股东福建瑞善起诉要求撤销。
庚星股份9月2日晚公告称,收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福建瑞善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福建瑞善为庚星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6%。
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3日收盘,庚星股份股价报5.25元/股,今年以来的跌幅达49.62%。
涉及诉讼
庚星股份9月2日晚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2024)闽0112民初5393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福建瑞善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
公告显示,福建瑞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撤销被告庚星股份于2024年7月31日所作出的《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福建瑞善认为,大股东浙江海歆方面在召开案涉股东大会及作出决议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形,如:选举董事的前提是罢免,客观导致选举议案无法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被提名的独立董事未完成独立性声明;选举后独董人数少于3人等。
对于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庚星股份在公告中提到,立案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案件原由为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庚星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涉诉事项。同时公司认为,福建瑞善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诉讼权利,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诉讼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纠纷,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直接影响。
上半年业绩续亏
庚星股份半年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同比增长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658.8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74.12万元。
庚星股份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虞丽新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2023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大额逾期现象,就该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年1-6月,庚星股份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因关联交易形成新的大额逾期账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逾期应收账款为5974万元,截至8月20日已收回其中148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计提1%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同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依据。故无法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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