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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深恶痛绝却又屡见不鲜 |“无火药的炸弹”

2016-07-04 广东消防


您见到过居民楼上“飞”出垃圾的情景吗?您知道从高空抛物对楼下行人的危害有多大吗?

高空抛物,被人们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翻开报纸,时常会见到这样的新闻,啤酒瓶从天而降砸碎车玻璃 ;高层拖把从天而降砸伤老太, 23户居民被判共赔2.5万余元;入住11年间,一业主见识过各种各样的东西从天而降:啤酒瓶、可乐罐、西瓜皮、香烟头、油漆桶,前几个月甚至还飞下来一把菜刀。


没错,这就是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

高空坠物如同“无火药的炸弹”

我们不知道何时会中弹!

下面我们来看看他的威力有多大

  测试结果表明,一枚普通鸡蛋从8楼落下,就能够使人头皮破裂;从18楼落下,就能砸破头骨;从25楼落下,就能够致人死亡,高空坠物所带来的破坏力可谓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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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对高空坠落引发死亡的报道屡见不鲜,虽然一致谴责,但是由其引发的事件却仍在不停上演,近日又发生此类悲剧。


新闻资讯

NEWS

珠海11岁小学女生被高空掉下玻璃砸中头部殒命



        事情发生在2016年6月18日上午10时许。据目击者称,当时有两女一男共3名小孩,一起从凤凰北乐园路附近的斑马线经过,但没想到的是,伴随着一阵“哗啦”声,其中1名11岁女孩,突然被高空坠落的玻璃击中头部,随即应声倒地。后经现场抢救无效后身亡。
   据了解,该玻璃系从乐园路某小区2栋21层一住宅内脱落,目前该住宅内相关人员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具体原因仍在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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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对于此次事件的责任认定尚无定论。不过,有市民表示,对于业主而言,应该对自己家里的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排除。也有律师对此表示,若不存在其它因素的可能,该业主或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高空抛物构成危险可入罪


2013年7月4日,惠州市瘾君子黄某吸毒后,因琐事与女友吵架,将碗碟、电水壶、玻璃瓶等物品从窗户抛下,砸坏3辆轿车。民警赶到后,黄某不仅拒绝开门,还将燃气瓶从19楼扔下。2013年12月10日,惠城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黄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4年11月20日15时许,武汉市汉阳区出生46天的女婴小欣怡在楼下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评定为七级残疾。2015年11月10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区法院作出判决:业主陈某、李某等80名被告共补偿小欣怡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39.5万余元。

2013年11月1日下午4点多钟,连云港市连云区某小区住户丁某在16层楼顶收取晾晒的衣服,因心情不佳,随手将楼顶的两块红砖抛向楼下,正好砸中路人范某,范某因头部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2014年9月6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丁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7种公认最危险高空抛弃物


1.烟头。抽完香烟,往后一甩, 看来潇洒,可烟头还没灭呢。带来的后果: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


2.菜刀(以及其他铁器)。大多发生于家庭成员争执、打斗中。飞刀往往直接飞下楼去。带来的后果:刀具下坠,如遇上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酒后亢奋,摔啤酒瓶来发泄。带来的后果:啤酒瓶高空着地后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4.花盆。台风到来、小孩玩闹导致花盆坠落事件发生。带来的后果: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5.砖石。市民装修后石材堆放在阳台或者窗台上,遭遇台风或者小孩玩闹互扔。带来的后果: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6.爆竹。孩童玩爆竹,喜欢从上往下扔。带来的后果:轻则让路人受到惊吓,重则引发火灾、伤害幼童。


7.晾衣竿。遭遇台风或者晾洗衣服时不注意,容易脱落。带来的后果: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法官解读:

如何认识高空抛物行为性质以及可能产生的责任后果

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了解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由此可见,从高楼上扔燃气瓶等就是这样一种危险方法,足以产生危害他人生命或公私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高空抛物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如高空抛物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意味着,同一栋楼的业主,除非能够自己证明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为损失埋单。学界和媒体生动直观地戏称该条为“连坐担责”,由此也令高空抛物的民责分担被群众广为知晓。



消防部门特别提醒预防高空坠物伤人:

一方面,社会、物业等方面要充分履行宣传教育的义务和监督管理责任,减少发生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定期对老旧楼体外墙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在台风季和大风天气来临之前,商家店铺以及广告经营公司要提前仔细检查广告牌、玻璃拉门以及在室外设置的其他物体是否容易被风掀起、吹翻并进行加固,以防万一。

另一方面,为避免高空坠物伤及自身及他人,市民也应该留意这以下几点:

1不高空抛物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教育,制止他人不高空抛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消除隐患      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1: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2: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3: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3小心行走       大风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及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4购买保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高空坠物时有发生,受害的不单单是无辜的生命,还涉及了一个社会的责任心,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身开始,让意外化零,还社会一个美好环境!

   素材提供:珠海市公安消防支队 

由广东消防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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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放开那个消防锅锅,让我来!



主       编: 伍文彪

本期编辑:齐露露  冯程(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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