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场所|你不可不知的消防安全知识
世界上最近的距离是什么,是你我手牵手走在大马路上?
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问题日益突出,也是火灾隐患极易出现的地方!下面来看下最近出租屋发生的火灾案例
出租屋火灾案例1:
2016年8月14日4时40分许,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巷头社区富康北路4巷一出租屋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起火建筑为5层钢混结构,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1层为商铺,2层为宿舍,3至4层为车间,5层为车间和宿舍,起火部位为1层和2层局部,主要燃烧物质为毛织物。
出租屋火灾案例2:
2016年8月24日1时5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永阜村永强大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起火建筑为5层砖混结构民房,每层约30平方米,着火楼层为2至4层,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
出租屋
(一)出租房房东不理会安全问题,把出租屋分为商用及居住部分出租,对于房屋的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是否符合标准也不重视。
(二)租住户消防安全意识差。租住户在选出租屋时,也很少考虑房屋的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
(三)卧室内煮东西。由于租住地方小,租住户只能将液化气罐及炉灶等放置室内,采用明火煮饭煮菜,使一间房子既当厨房又当卧室,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四)电器线路私拉乱接。出租屋内私拉乱接现象比较普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这些经常会造成短路、超负荷等情况从而直接导致发生火灾。
(五)出租屋基本都未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缺乏初起火灾的自救能力。
(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比较少,为了自身的隐私和财产安全,租住户将通道从中间隔断,实际上每个租住户就只有一个出口能用于逃生。
(七)出租屋原是居民住房,通常都安装防盗门窗、铁栏栅等防盗设施,这些也给火灾发生后的疏散逃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八)城中村中的出租屋存在房贴房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殃及周围的房屋。
“三小”场所
小档口:建筑面积在300㎡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
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
2013年5月24日5时26分 ,广东佛山南海区一汽修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90平方米,造成9人死亡,其中包括3名小孩。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e0174ikgsr9&width=500&height=375&auto=0
三合一场所
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三合一”场所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一)建筑设计不规范。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无防火分隔,防火间距不够,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及形式不符合要求,房间窗户安装有防盗铁窗,人员疏散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二)组织和制度不健全。“三合一”建筑的集中区域产权、经营权为多人拥有,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界定范围不严格,责任划分不到位,给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消防设施不完善。在“三合一”场所中, 消防基础设施没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和同步建设,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导致火灾发生时, 处于被动局面, 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业主防范意识淡薄。部分业主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以及消防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重利益轻安全,灭火和逃生技能不足,对火灾存在侥幸心理。
2013年12月11日凌晨,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农批市场的一场大火,过火面积约1000平方米,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中死亡的16人分别是4家“三合一”商铺的人员。
出租屋、“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这三类场普遍所存在火灾隐患,而整治后死灰复燃现象突出。因此,小编希望大家提高对该类场所的认识,做好防范工作。
出租屋要知道这些
1、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 出租屋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须进行防火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或符合其他防火分隔规范要求;
3、要做好安全疏散工作,疏散楼梯要直通屋顶平台;出租屋外窗、阳台的防盗网要设置紧急逃生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占用和锁闭;疏散出口的门应为朝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严禁设置卷闸门、侧拉门;电动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灯。
4、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要配齐、可用。
5、出租屋电气线路敷设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6、需要符合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
“三合一”场所要知道这些
1、三合一”场所的业主、从业人员和住宿人员要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从行动上检举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3、结合经营和加工的特点,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如设置简易喷淋系统、消防卷盘、室内消火栓等,同时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灭火器配置数量、消防救生梯、救生绳等的配备。
4、需要符合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
“三小”场所要知道这些
1、不得搭建木阁楼住人。属钢混结构的阁楼,要有独立的安全出口,且原则上不得住人;如果夜晚需要有人留守,不宜超过一人。
2、需设置厨房的地方要用砖墙分隔到顶,独立设置。
3、电线要加套管,并安装防护开关,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
4、不准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或分隔房间。
5、配备符合规定的防烟防毒面具、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每30平方米的空间配备一具ABC型干粉灭火器。
6、不能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须保持通畅。
7、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要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学会报警、逃生、灭火。
8、住人的出租屋内不准设置“房中房”,要有首层直通天台的楼梯,中间不准设闸门,每层都要有安全出口。
9、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
10、严禁设置“三合一”小作坊。
素材来源:阳江市公安消防支队
由广东消防综合编辑
▶国内外顶级消防专家羊城把脉“城市消防安全”|广东首届消防科技论坛在穗召开
主 编: 伍文彪
本期编辑:齐露露 冯程(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