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 | 这些地方的消防安全要更加注意!
冬季是火灾发生较频繁的季节,电磁炉、暖水袋、电热毯等虽然给冬天带来了温暖,但也带来了麻烦。据统计,每年冬季发生火灾的次数和造成的损失约占全年的三分之二。“三小”场所尤其应该引起重视,据了解近十年来, “三小”场所亡人火灾高发,占总起数的37.7%,而因场所内违规住人,“二合一”、“三合一”致人死亡的占死亡总数的22.6%,在整个城市亡人火灾中比例较大,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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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回顾!
2016年8月14日4时40分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巷头社区一出租屋(局部工商登记为某针织服装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截至8月14日15时30分,9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伤仍在抢救之中,其余3人经检查未受伤。
2016年8月24日1时5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永阜村永强大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起火建筑为5层砖混结构民房,每层约30平方米,着火楼层为2至4层,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
2013年12月11日凌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农批市场的一场大火,过火面积约1000平方米,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中死亡的16人分别是4家“三合一”商铺的人员。
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也是火灾隐患极易出现的地方,那么三小场所、出租屋有哪些消防安全知识是大家都要了解的呢?
出租屋、“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这三类场普遍所存在火灾隐患,而整治后死灰复燃现象突出。因此,小编希望大家提高对该类场所的认识,做好防范工作。
出租屋要知道这些
1、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 出租屋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须进行防火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或符合其他防火分隔规范要求。
3、要做好安全疏散工作,疏散楼梯要直通屋顶平台;出租屋外窗、阳台的防盗网要设置紧急逃生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占用和锁闭;疏散出口的门应为朝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严禁设置卷闸门、侧拉门;电动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灯。
4、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要配齐、可用。
5、出租屋电气线路敷设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6、需要符合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
“三合一”场所要知道这些
1、三合一”场所的业主、从业人员和住宿人员要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从行动上检举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3、结合经营和加工的特点,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如设置简易喷淋系统、消防卷盘、室内消火栓等,同时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灭火器配置数量、消防救生梯、救生绳等的配备。
4、需要符合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
“三小”场所要知道这些
1、不得搭建木阁楼住人。属钢混结构的阁楼,要有独立的安全出口,且原则上不得住人;如果夜晚需要有人留守,不宜超过一人。
2、需设置厨房的地方要用砖墙分隔到顶,独立设置。
3、电线要加套管,并安装防护开关,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
4、不准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或分隔房间。
5、配备符合规定的防烟防毒面具、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每30平方米的空间配备一具ABC型干粉灭火器。
6、不能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须保持通畅。
7、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要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学会报警、逃生、灭火。
8、住人的出租屋内不准设置“房中房”,要有首层直通天台的楼梯,中间不准设闸门,每层都要有安全出口。
9、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
10、严禁设置“三合一”小作坊
消防小提示
部分图文来源:东莞消防
由广东消防综合编辑
主 编: 伍文彪
本期编辑: 冯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