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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3·15晚会发布重要提醒:电动车充电 最好不要在夜间!

2018-03-16 广东消防

    


近年来,国内由于电动自行车引发了多起火灾事故,这其中80%的火灾都是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引发的事故。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q0606mpozt8&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来源:央视财经,时长约1分38秒。



知名博主发微博自称:

电瓶车电池充电起火毁了整个家


3月10日晚,新浪微博大V王左中右在微博上爆料,3月6日凌晨4点,其一个多月前在某品牌专卖店购买的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锂离子蓄电池,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突然爆炸起火,致使大V王左中右的家被烧没。


该微博发出后,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在新浪微博上的转发、评论、点赞数均过万,引发网络对电池使用安全的热议:



电池过载充电,容易发生爆炸,引燃电动车的塑料部件,释放出大量有毒烟气,导致人员和财产损失。因此,家里有电动车的请注意:


①不要图便宜买改装电池,因为这些电池是用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电芯重新组装的;


②不要夜间充电,因为夜间充电极易电量过载,引发火灾;


③要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充电,充电器和电池的电压要匹配;


④不要把电池放在家里充电。



↓↓↓相关链接: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到要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通告》提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对于在家中充电的情况,《通告》也特别提醒:“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来源:人民日报 (ID:


编辑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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