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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抚州市部分市管干部调整!

2018-02-22 抚州微先锋


抚州市部分市管干部调整

经市委研究,决定:

胡领高同志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党组成员;

平六根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抚州市委副处级组织员职务;

陈  勇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中共乐安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邱晓林同志(女)任中共抚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调研员;

黄伟文同志任抚州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李  慷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龚国如同志任抚州市粮食局党委委员;

胡会华同志任抚州市商务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张叔信同志任抚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委员;

易光亮同志任抚州市东临新区党工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抚州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艾鹏华同志任抚州市东临新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黎川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  岚同志(女)任抚州市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党工委委员;

曾爱民同志任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刘小奇同志任抚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华明娥同志(女)任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

胡林高同志任中共黎川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抚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

刘建明同志的中共抚州市委党校(抚州市行政学院)副调研员职务;

谢文斌同志的政协抚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吴国平同志的抚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晓鹏同志的抚州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傅  明同志的抚州市林业局党委委员职务;

管国辉同志的抚州市粮食局党委委员职务;

林旺前同志的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黎  明同志(女)的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徐宜兵同志的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职务;

徐龙兰同志(女)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供稿:部干部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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