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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为1.5万“黑户”摘帽

民生66 2020-02-14


不符合计划生育、没有出生证明、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有这样一个群体,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办理户口登记,他们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上学、享受医保,甚至连最基本的户口都没有,他们被称作“黑户”。


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顺应群众的期待,以解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等八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重点,持续发力,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目前,已办理落户1.5万人(不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全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得到全面消除,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前置条件、惯性做法得到有效清理,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得到全力维护。


明确划出“红线” 

维护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权益


“千言万语就是开心、高兴、幸福、激动、感激、别提多开心了,晚上估计要睡不着觉了……”这是1月26日,女孩晓蕊在拥有户口后写给乐清市公安局淡溪派出所户籍民警的感谢信。


21年前,晓蕊被人捡来抚养至今,户口一直被耽误着没有登记,后来在找工作中处处碰壁。前不久,在户籍民警的帮助下,完成了DNA鉴定、亲子鉴定及捡拾人、知情人、邻居和村干部的询问笔录等材料后,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出台为彻底解决“黑户”问题明确了要求、立下了规矩。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


这两条“规矩”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所有无户口人员均能依法落户。


同年7月,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为有力契机,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收养登记、出生户口登记等三项基本制度,破解不符合政策生育的新生儿、被事实收养弃婴(儿童)、被注销户口人员等八个方面落户难题为重点,省公安厅积极协调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省政府同意下发实施,为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浙江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和推进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全力为各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


各方密切协同 

推动登记落户政策平稳“落地”


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历来十分重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2015年2月,省公安厅全面实施《户籍管理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明确“建立投诉、督办制度”“对不严格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户籍管理规定,增设再生育证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社会抚养费收据等附加条件,致使相关户口事项不能顺利办理,或者擅自放宽条件,随意办理的,由上级公安机关督促办理,并予通报”。


2015年12月,省政府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2016年4月,省公安厅下发《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深入摸排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分类解决无户口人员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收养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且只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2016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在积极抓好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政策解读,引导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纷纷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户籍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能当场办理的现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核实,对需要异地调查的会同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调查。


强化六项措施 

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2016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努力实现浙江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全面启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实施意见下发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强化六项措施,确保把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这项惠民生、得民心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把好事抓紧抓好。


——强化宣传引导。准确解读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程序方法,报道典型案例,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受众面,动员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登记。


——强化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规定要求,商讨解决遇到的问题。


——强化核查办理。深入村居,排查摸底,落实责任民警,逐人逐户建立工作档案,逐一分门别类解决。建立省、市、县三级集体会商制度,解决遇到的疑难案例。


——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民政、卫生健康、司法等部门联系,落实部门职责,规范办理流程和证明材料出具,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报情况,会商解决疑难案例,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督促检查。公布无户口人员排摸、办理情况。公布省、市、县三级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制定户籍窗口工作规范、办理户口登记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出省内户口迁移网上办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等十余项便民措施,修订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逐项研究细化户口登记管理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


随着一项项措施的落地,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浙江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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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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