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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姐说了,朋友圈言论自由,你咋看?

2016-10-28 定州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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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回顾:

求解!一个微姐做传销的危害要比一个普通人做传销的危害大多少倍?

  昨天的文章发出后,微姐在23:44给主编发微信,并且早上七点又打电话,问昨晚为什么不回信息,小编想弱弱的说一句,我们主编今天早上八点的飞机去重庆,早上四点就要出发去机场,昨晚估计是休息了!

话不多说,先看看微姐是怎么回复的?



微姐的回复:

      我上定州论坛了,只是提了我定州中山公园微生活,还模糊了我的微信号,我自己在定州论坛评论写上我的微信号,也让微友在定州论坛发了我的宣传语,估计论坛也不让大家看到,会筛选(注:实际上只有微姐的一条评论未通过)


    我微友3700距离五千人还差很多,很多微友是本着便民信息做我微友,也有默默无闻的微商,发着朋友圈屏蔽我的信息,有需要才说话,不需要根本没有聊过天。

    我能有多大的号召力,我朋友圈发的恒温袜我买了穿着很好,也没有几个人买,说我影响力大是抬举我了,其实有点小高兴。任何事物出现不要过早下结论。

    我有宣传有发我朋友圈的自由,大家有看不看,有自己的判断的权利,我又没有生拉硬拽你。我认可虚拟数字支付,现在我拿着手机绑定银行卡不用现金就可以购物,从有手机只是打个电话,到现在手机互联网能操作一切没有几年,社会发展太快,也许我们不知道突然某个人发大财了。接受新事物去了解判断,我们每个人都有大脑,百度也有很多虚假信息,百度是全民信息,不是官方也不是全球媒体。我只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判断,让时间去证明,难的出名,我是不是也接机炒作一下


也有人苦口婆心的劝告

说是维卡币是不靠谱的

希望微姐能远离这些东西

但是微姐却要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更有人煽风点火

“自己有权利发朋友圈

只有经历了才知道对与错”

既然现在还不知道这玩意靠不靠谱

就在朋友圈大肆传播,

这是对你的朋友靠谱吗?

对此,小编想说的是:


1

     亲们,请问您的朋友圈好友数量是多少?小编扪心自问不过六百,我们两位主编也不过千余人左右。微信好友不过两三百的这应该是一般人的状态,当然朋友多的,人脉广的,上千也正常!


     可是咱微姐说了:我才3700多好友,没什么影响力。这就是微姐和普通用户的区别,普通人多少好友?你只能比大号的微姐影响力小,但是要比大部分普通人影响力大。我们主编发个朋友圈还会斟酌一下会不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可您公然做传销,您说您3700人的影响力是多少?不能因为自己的影响力小,就可以对自己的言论不负责任!这是其一!


2


    微姐说:我有宣传、发我朋友圈的自由,大家有看不看,和自己判断的权利,我又没有生拉硬拽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鉴别能力,假的别人自然不会上当。

     文章评论里有个卖膏药的留言:我还加着这个薇姐呢,朋友圈的东西。我们有分辨的能力,我也没受人家影响,想着不劳而获,天上掉馅饼的美事的人才会投入吧,小编也是没有素材报道了。

    小编想问问你:你有分辨的能力,不代表所有人都有分辨的能力。按照你的逻辑,朋友圈的谣言什么的都不要去辟谣了,大家都知道是假的!卖假货的工商也别去查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是假的,同样传销工商部门也不要去打击了,因为没人上当,中国打传销,打假的部门都去关掉吧,人们都知道是假的!可是,事实呢?

   事实是很多人,以及一些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你说的62894的人民币,年底可以让你收益一百万!也许他就会相信!当然你可以说他/她傻,可就是有这样的人存在!这是其二!


3

     原谅小编白痴,还想再问问微姐,什么叫“我的朋友圈发什么是我的自由”?   您不知道虚拟的网络同样要接受现实的约束吗?任何人的言行都需要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规则,接受道德约束。如果您违反了这个社会的规则,一样要收到惩罚的!


朋友圈也有它的法则!

每天浏览微信朋友圈,然后或评论或点赞或选择沉默,已经成为很多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手机是自己的,微信也是自己的,所以微信朋友圈就是自己的一块“言论自留地”,自己想说啥就说啥,想干啥就干啥。无数现实案例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在你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说什么,干什么确实由你自己说了算,但是你的言行却一样要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约束,不能侵害他人的权益,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换句话说,微信朋友圈既非“法外之地”,也不是“道德飞地”,一旦因为自己在朋友圈的言行而对他人合法权益带来侵害,那么一样会面临法律的追责或道德的谴责。就像新闻中这起案例,房产中介公司因为对其他公司的一位同行不满,于是在自己行业的微信群和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表针对对方的负面评价和言论,表面看上去和他人无关,但由于双方的工作和生活圈子在现实中有着很大的交集,这样的负面评价和言论,势必会对原告的社会形象、地位、业内美誉度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带来工作和生活上的困扰以及经济上的损失。这也是当地法院以侵犯对方名誉权为由做出判决,要求被告向原告做出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主要依据。

通过这件事,也给所有喜欢玩微信朋友圈,或者说所有的网友都提了一个醒,提醒我们人人都应该具备微信朋友圈的“边界意识”,不要把微信群或微信朋友圈当成是自己的言论“自留地”而触犯法律、违背道德。既然我们已经对微信和朋友圈产生依赖性,每天看微信,逛朋友圈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就应该学会微信朋友圈的“生存法则”:

一是学会保护自己,比如朋友圈里来路不明的链接不要轻易点开;一些难辨真假的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面对各种商品推销也不要盲目下单,避免买到三无产品等等。

二是避免侵害他人权益,不要轻易发表对他人或单位组织不客观、不真实,或者是有损对方形象、信誉的言论,包括造谣中伤、无中生有,侮辱性的言论、负面的评价等等。虚拟的网络同样要接受现实的约束,任何人的言行都需要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规则,接受道德约束。否则就很难避免像新闻中这位输掉官司的被告一样,一时逞口舌之快,最终却被人追究法律责任,不得不接受法律惩戒。


很多人都知道为微信朋友圈里,那些免费领奖品的都是骗人的,可是偏偏还要去转发,问其原因还振振有词:我知道是上当的,转发一下也不吃亏,怕什么?可就是您这这种不会吃亏,就给那些不法之徒提供了机会!再来给大家讲个案例!


1000多人卷入传销“朋友圈”

据新华网报道:近期,湖南长沙市工商部门查处一起微信传销案。经调查,涉案公司在组织微信团队开展分层营销过程中,采取团队计酬方式销售公司产品,1000多人卷入这一传销“朋友圈”,涉及金额数百万元。目前,工商部门已要求这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2月底,涉案公司推出微信营销平台,销售玛咖、面膜、白酒、红酒、茶叶等系列产品。推广政策和加盟模式中规定,个人购买398元的黑茶面膜或不低于398元的其他产品,可成为拥有个人ID的公司微商。通过在朋友圈中分享链接的方式,按照1个发展30个的裂变方式分层发展所谓“一分店”“二分店”“三分店”。上级微商根据直接下级的销售业绩20%和间接下级的销售业绩10%获得报酬。。

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取证认定,这家公司对加入的微信用户按照分享的顺序采取分层的模式,各层级微商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且上线的报酬来自于下线的销售业绩固定比例提成,符合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团队计酬”式传销行为。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传销手段花样不断翻新,网络传销是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从事传销活动,采取的手段是夸大宣传、炫耀致富,比如鼓吹一年内可以买宝马车,诱骗的都是“朋友圈”里的亲朋好友,对这类传销行为需要提高警惕。



最后小编告诉你:如何判断传销?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左浩介绍说:“判断是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

现在你看明白了吗?

要是拉人头的,搞下线的,

可要擦亮你的眼睛,管好你的钱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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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一个微姐做传销的危害要比一个普通人做传销的危害大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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