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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重拳出击,定州房地产业将会出现大洗牌?

2017-03-24 定州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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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房地产交易相关事项新闻发布会

今天下午4点,在市政府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了《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会议作出了关于强化定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相关事项的通知 ,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亲临现场,并回答了媒体记者们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召开

媒体记者提问

住建局副局长回答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是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在购买商品房时,认真查验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欲购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缴纳定金、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市场行为,业主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市民不听劝告购买“五证不全”商品房,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政府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2

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监管

开展专项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严查“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炒买炒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提供中介服务,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不得开展商品房预售活动,必须统一使用国家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规范文本,不得故意改变合同文本。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严禁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3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将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黑名单,降低资质,直至吊销,同时可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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