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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8年9月17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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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瑞典扔坟场案:是法-理-情, 还是情-理-法?

李东雷 老兵东雷 今天

有点意外,昨天的文章竟然被咔嚓了。而且与之前被举报不同,这回是被责令咔嚓。第48篇了,纪念一下:



有点像阵亡者名录,哈

想不出被咔嚓的理由

因为别人的相关文章活得好好的

我猜测可能是因为骂了球报



超过16万次的阅读量和703留言。这703条留言中有大量漫骂的留言。且不论漫骂者语言的低俗肮脏,我更关注漫骂者的思维方式。漫骂者一般从曾先生一家陷入困境、老人受到虐待的角度切入来骂的,然后上升到中国人的人格与国格尊严问题。这就是从情感道德角度在思考问题。


我的态度很简单:先讲规则,再说道德、再论情感。论规则,曾先生不守规则,自取其辱。论道德,曾先生谎言太多,全家戏精,不值得同情。论情感,作为同胞,我以他们为耻。


这样又回到了一个古老的话题:你的思维优先顺序是什么:是按法~理~情的顺序排列,还是按照情~理~法的顺序排列。不管何种排列,思维的基础是准确的事实


球报对于事件事实的开篇报道题为《看完能气炸中国人!瑞典就是这么一个国家?!》,就从情开始说事的。它用“凌晨、年迈、多病、殴打、坟场”等关键词在煽动读者情绪,把事件上升到民族和国格的高度。但不幸的是,这些煽情都是建立在曾先生单方陈述的事实之上。


作为专业媒体,对事件事实进行多角度的核实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观点只能建立在准确的事实之上。今天球报说16日它的记者采访了曾先生(也就是说之前球报采用的是间接信息):

情节又有新变化

居然又冒出来一个中国女留学生

没有空房的酒店态度突然变了


昏过去的父亲被警察打醒了

这情节、这图片,我也服了

第二天就活蹦乱跳地接着玩去了


这两天我们发现曾先生不光讲述的许多事情与事实不符,而且他本人还是个可以主动碰瓷的戏精,这样的人叙述可信度就很低了。


中国驻瑞典大使昨天接受了瑞典媒体的采访,有人把大使的讲话简约地总结如下:


记者:a……
桂大使:他们没有违法
记者:b……
桂大使:他们没有违法
记者:c……
桂大使:他们没有违法
记者:他们去医院了吗?
桂大使:他们不玩,损失更大
记者:d……
桂大使:他们没有违法

……


桂大使核心强调的是他们到底有没有违法?没犯法的话警察凭什么介入,凭什么采取强制。我觉得太使说的也有道理,尤其是从法的角度来切入。曾先生所谓的警察暴力行为从视频上看一点都不过份,挺文明的执法。问题在于这家人到底有没有违法。这让我想起了前一段时间高铁上霸座男事件,济南铁路局当时回应说:这个男子不违法。


为了减少本文被咔嚓的可能性,我就放一张别人评论的截图吧,基本代表我的观点:



关于这个事件的事实,目前我们只掌握了使馆、球报和曾先生的说法,都是单个信息源,最理想的是能看到瑞典警方和旅店方的说法,公布警方和旅店的完整视频。


这个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争议的原因之一是思维方式问题:我们究竟是法~理~情的顺序进行思维排列,还是按照情~理~法的顺序来进行?前者是西方法治国家常见的思维次序,后者是我们中国这个喜欢讲人情国家的排序。


是主观的、没有固定标准的,所以经常是多变化的;是客观的、相对固定的规则,也是比较好把控的。


讲情的地方看似温暖,但极易产生不公平。人与人之间反而没有信任感,相互提防,不知道对方会使用什么关系来解决问题。遇事第一反应就是找熟人,关系少的人自然吃亏。法治的地方看似冷漠,但容易实现公平,大家依靠共同的规则来处理问题。人们之间因为有着共同的规则反而容易互相信任,互相的防线反而会低一下。


法治社会有可能做相对的人人平等,我这个人际关系资源匮乏的人当然希望建立法治社会,希望法治能铺盖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才是最大的


不管是法-理-情还是情-理-法,如果思维方式相对固定倒也好办,最怕的是遇到奉行极度利己的实用主义者,那就彻底没法辩论了,他们的思维没有排序。以前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


你跟他讲法制,他跟你讲政治;


你跟他讲政治,他跟你讲国情;


你跟他讲国情,他跟你讲接轨;


你跟他讲接轨,他跟你讲文化;


你跟他讲文化,他跟你讲老子;


你跟他讲老子,他跟你装孙子;


你跟他装孙子,他跟你讲道理!



遇到这样的流氓逻辑者,要么把他打倒,要么就躲着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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