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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中国信通院与腾讯公共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治理研究报告》

2017-09-04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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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下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ECICE)第二季“经专对话”研讨会在深圳腾讯大厦召开,会议主题为“互联网平台治理新模式与数字经济新生态”,来自政府、企业、高校的近3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苏少林局长和腾讯公司江阳副总裁分别做主题致辞。


会上,中国信通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和腾讯公共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平台治理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系统阐释了当今互联网发展形势下的互联网平台治理新模式。该课题采取开放式研究,组建了来自政府、企业、行业协会、高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研究工作予以全程指导,研究成果得到了现场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认可。

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产业与规划所副总工程师刘越博士代表课题组对《报告》成果进行了详细介绍。


《报告》指出,互联网平台是未来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发挥着巨大的创新引领作用,对互联网在下一个十年的发展具有关键意义。建立良好的互联网平台治理体系是互联网平台实现健康发展的保障。当前,政府、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和其他主体纷纷参与互联网平台治理的探索构建进程。政府加快完善法律和监管制度,积极参与净化平台生态环境,企业逐步丰富治理规则体系,探索更加精准、开放的治理手段;第三方机构和其他主体积极参与治理活动,发挥自身作用。


但是,相比于平台的创新发展,平台治理仍处于早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各参与主体面临一系列挑战。构建新形势下的互联网平台治理体系,要确保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规则和流程以及相应的问责机制,依各自角色和职责发挥作用,管理平台事务。


因此,互联网平台治理新模式要全面坚持“依法、协同、动态、有效”的原则,采取“规则共识、协同执行、监督救济、评估问责”的机制,通过政府、企业、第三方机构、服务者及用户等各主体的共同努力有序推进平台治理新模式的构建。

 

与会专家学者对《报告》深入详实的研究以及创新型的理念观点表达了认可,赞同对创新的监管要包容、审慎和融合,互联网平台治理要综合考虑各主体职责、协同共治,从而共同确保社会稳定以及保护人民的权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苏少林局长认可了互联网平台治理的创新理念,认为《报告》的研究内容非常有意义、有价值,可以成为平台治理实践的良好指导。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周景耀局长表示,治理天然落后于创新,治理的改进和完善是创新活动发展的必要环节,诸如腾讯微信这类的互联网平台用户多达几亿,其治理问题早已成为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互联网平台治理应由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等相关方面共同努力,协同共治


腾讯公司江阳副总裁表示互联网平台治理应该是一个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共治过程,腾讯拥有微信这样九亿多用户的产品,必定会从企业角度主动有为、积极行动,履行好自己的企业职责。


国家发改委体制管理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强调,互联网平台治理新模式、新体系应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科学先进的理念应早日转化为切实可行的管理规范,从而促进互联网平台治理的规则落地与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博士表示,互联网平台治理必须是个多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问题,政府、企业以及相关的第三方机构或组织,都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解决好平台治理这个复杂的难题。


会上同时还宣读了来自互联网协会高新民副理事长的书面意见,高理事长认为项目组从分析现状出发,提出平台治理的目标、原则、主体和客体、机制以及相应的措施体系,既有理论原则和顶层设计,又给出可操作的手段,是迄今对互联网治理问题比较系统、完整和强针对性的研究成果,十分值得我国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及其他相关方一读。


业界专家在会上纷纷表示,应继续加强对互联网治理新模式的研究与探索,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平台的治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校  审 | 陈立娜  路凌霄

编  辑 | 贺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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