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改的最新进展及对我国的启示——制造业相关
摘要
2017年11月17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减税和就业法案》,2017年12月2日,参议院也通过了另一版本的税改议案,两院均决定将企业法定税率从35%降低至20%,同时公布了一系列纳税扣除政策,未来两院将通过协商调和形成最终版本的税改法案。该法案也将成为美国史上最大的税收减免法案。这在短期内将对美国制造业注入一枚“强心剂”,对美国经济复苏具有重大利好。
为此,我国应加强后续跟踪和研究,客观分析,理性应对,结合目前国内制造业税费的实际结构和存在问题,在政府性基金、行政费用等方面,加大力度降低制造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制造业投资和发展。
一、美国推动税改的动机及内容
白宫认为美国的当前的税制正日益失去竞争力,特别是公司税方面,税制复杂、税负较重,严重掣肘本国制造业发展。基于此,特朗普就职后一直致力于推动美国税法的变革,其中与制造业相关的,主要是公司税率的调整、海外利润的低税率、扩大投资抵扣范围等。
(一)当前税法削弱美国制造业竞争优势
美国的税收框架自1986年里根总统之后就没有过大的变革。白宫认为,当前税法复杂、繁琐,且税负繁重,不再适应当前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国会预算办公室(OMB)的一项分析表明,70%以上的公司税负落到了美国工人的身上。横向来看,当前在35个工业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美国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最高,这在很大程度上牵制了美国制造业的发展。根据OMB测算,继续推行当前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经济政策,将使得美国经济平均增长率维持在2%以下。
(二)税改议案提出降低税率、增加抵扣
2016年在其竞选计划中,特朗普就宣称要将美国公司税率由35%降至15%,在今年4月的提案中仍强调这一税率,但基于美国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的现状,为平衡各方利益,最终两院通过的税改法案将公司税率确定为20%。
此次美国税改方案的改革重点包括:
(1)为中等收入家庭减税;
(2)简化国家复杂的税制;
(3)减少公司税,以便美国雇主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工人工资,更好地与外商竞争。
具体而言,其与制造业相关的税改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降低公司税率,提升美国企业竞争力。议案决定公司税率降低到20%,该税率低于工业化世界平均水平的22.5%,也低于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税率25%。
二是允许抵扣投资成本,促进社会投资。允许企业100%扣除未来五年的短期投资费用,且不限定投资领域。
三是按照属地原则对美国企业的海外利润按照10%的优惠税率实行一次性征收,并将企业获利回流美国现金等价物的税率设定为12%,并将非流动性投资的税率设置为5%。
二、特朗普政府税改政策对制造业的影响
特朗普的为企业减负、放松管制等一系列亲商政策无疑对美国国内经济和就业增长具有强有力的促进作用。根据白宫统计,2016年11月以来美国制造业在过去的12个月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工厂投资在第一和第二季度增长率分别为14.8%和8.8%,创近两年新高。就业方面,美国制造业自2016年11月以来增加了15.6万的就业。新的税改方案在降低企业税率的同时简化税制,为制造业等行业普遍减负,数百万企业将因此受惠,对制造业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刺激制造业投资
一方面,公司税的降低将会大幅增加制造企业利润,制造业再投资的财务空间大大拓展,而据美国税务基金会估计,美国的公司税率降至20%,预计长期国内生产总值将增长3.1%。另一方面,企业的投资任意领域的投资成本允许在未来5年内抵扣,将极大地刺激民间资本投资,为制造业创新寻求资本。
(二)推动制造业回流
特朗普对企业的海外利润一律征收10%的低税收,大大低于税改前的35%,将推动美国企业将海外经营所得汇回本国,带动国内制造企业投资及居民收入增长,为美国实体经济发展夯实基础。此举也可能吸引其他国家的制造资本投资美国,进一步拓展制造业发展空间。
(三)促进制造业就业
公司税的降低意味着制造业更高的工资,在美国国内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同时利于提高美国工人的技能水平。这一税改法案将对美国制造业“离岸外包”模式产生冲击,把就业岗位和工资带回美国。经济顾问委员会(CEA)估计,公司税由35%降至20%,将使美国家庭每年增加4000-9000美元的工资,美国税收基金会测算,此次税改将使美国新增就业岗位200万个。
三、对我国的启示与建议
我国与美国税制存在一定差异,美国直接降低公司税的举措并不适用我国的国情。各种税收性质的基金、行政收费等是造成当前我国制造业税费负担较重、税负感知差的主要原因。我国应理性认识我国与美国的税制差异,明确改革方向,未来加大力度降低各项基金、费用,助力制造业发展。
(一)不宜直接借鉴美国税制调整举措
美国此次税改的重点集中在所得税税率、税基的调整,但由于两国税制仍有较大差异,我国应当理性比较两国具体情况,不宜盲目借鉴直接降低所得税率等举措。
宏观税负来看,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5年统计数据,美国宏观税负为26.36%,我国约为29.33%,在不考虑社保税的情况下,我国的税负率约为18.3%,与未考虑社保的美国税负水平18.1%接近。税收结构来看,美国的目前没有增值税(或营业税),税负以所得税为主[1],我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2]。
总体来看,我国制造企业的税费感知较差主要是由于各类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等综合费用。根据财科院数据,目前我国非税收入共有七款,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高达500项[3]。以工会经费为例,目前我国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成立工会组织的,按40%上交至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需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此外,各类基金和行政收费征缴标准不规范,征管部门分散,也给大部分制造企业造成了较大的行政负担。
(二)聚焦制造业相关的非税收费优化
我国未来要提高制造业税费感知,应当将重点放在降低制造业行政事业费、政府性基金等综合税费成本。
一是可以对工会经费等制造业需要上缴的政府性基金和事业性收费,考虑设置上缴上限,避免制造企业税负过重。
二是适当调整社保费、工会经费等上缴比例,结合当前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背景,对自动化、数字化程度较高的制造企业,设置一定的优惠,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调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
三是深入推动各项非税收费征缴的规范化、信息化,探索由单一部门统一归口征收的可行性,着力降低企业征纳成本。
综合来看,两院的税改方案在改革的大方向上基本一致,美国推动税改已成为大势所趋。相对地,我国为降低制造企业的宏观税负也已出台各类举措。未来应当继续密切关注美国税改动向,同时在工作范围内对制造企业的做深入调研,了解当前制造企业的税费构成,对制造业税费成本做综合剖析,明确还有哪些税费存在降低空间,为未来降低制造企业税费负担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参考。
[1] 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联邦总体税收收入的71%。
[2] 2016年我国间接税比例达到70%。
[3] 数据来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6年报告《降成本:我们的调查与看法》。
作者简介
张群,现就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联系方式:zhangqun@caict.ac.cn。
校 审 | 陈 力、 凌 霄
编 辑 | 陆 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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