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季度规上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2153亿元 同比增1.5%

工信微报 中国信通院CAICT 2020-09-06


 2020年一季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


2020年一季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呈稳中有落运行态势,业务收入增速有所回落,行业利润持续下滑,不同类型企业和业务呈现出明显的分化发展态势。

 

一、总体运行情况

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回落。一季度,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2153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同比回落15.8个百分点,较1-2月回落3个百分点。


图1  2019-2020年1-3月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长情况

 

行业利润持续下滑。一季度,全行业共实现营业利润184.4亿元,同比下降24.9%(去年同期增长17.3%),降幅较1-2月扩大5.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同比持平。一季度,全行业完成研发费用120.8亿元,与去年同期投入持平,增速同比回落22.4个百分点,较1-2月回落10.6个百分点。

 

二、分业务、地区运行情况

信息服务收入较快增长,游戏、音视频服务收入增势突出。一季度,互联网企业共完成信息服务(包括网络音乐和视频、网络游戏、新闻信息、网络阅读等在内)收入1466亿元,同比增长11.1%,在互联网业务收入中占比为68.1%。其中,网络游戏、音视频服务企业的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下滑,不同领域企业发展分化明显。一季度,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以提供生产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实现业务收入474.2亿元,同比下降22.6%,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为22%。其中,以在线教育服务为主的企业快速增长,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平台企业收入降幅较大,电商企业积极发展社交、直播购物等新模式,收入增速有所回升。

 

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数据服务相关收入增速较快。一季度,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业务收入和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分别为71.7亿和34.6亿元,同比增长12.2%和8.9%,增速分别高出互联网业务收入10.7个和7.4个百分点。

 

中部地区(除湖北)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其他地区不同程度下滑。一季度,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735亿元,同比下降0.8%(1-2月增长4.4%),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0.5%。中部地区(除湖北)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96.4亿元,同比增长44.9%,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3.4个百分点。西部和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77.6亿和9.3亿元,分别下降7.3%和10.6%,降幅较1-2月收窄4.1个和10.8个百分点。

 

主要省份呈差异化发展态势,个别省份保持较快增长。一季度,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增长13.2%)、广东(下降2.9%)、上海(下降28.4%)、浙江(增长85.3%)和福建(增长3.0%)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661亿元,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6.6%。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实现正增长的省市有17个,其中安徽、宁夏、浙江、天津、重庆及湖南等省份增幅超过50%,内蒙古、新疆、辽宁、黑龙江等省份降幅较大。

 

三、我国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增长情况

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整体呈下降态势。截止到3月末,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351万款,比2月末减少1万款,环比下降0.3%,降幅收窄1.7个百分点。其中,本土第三方应用商店APP数量为204万款,苹果商店(中国区)APP数量为147万款。3月,新增上架APP数量13万款,下架应用14万款。

 

游戏类应用数量保持领先。截止到3月末,所有种类的APP中,数量排前4位的APP合计占比达57.8%,其他如社交通讯、教育等10类APP占比为42.2%。其中,游戏类APP数量继续领先,达87.9万款,比2月末增加4.2万款,占全部APP比重为25%。日常工具类、电子商务类和生活服务类APP数量分别达49.9万、35.8万和29.5万款,分列移动应用规模第二、三、四位,占全部APP比重分别为14.2%、10.2%和8.4%。

 

生活服务类应用分发总量增长最快。截止到3月末,我国第三方应用商店在架应用分发总量达到11043亿次。其中,音乐视频类增势最为突出,下载量达1487亿次,环比增长4.8%,持续排第一位;游戏类、日常工具类、社交通信类、系统工具类分别以1318亿次、1285亿次、1265亿次、1112亿次排名二、三、四、五。生活服务类下载量1011亿次,排名第六位,环比增长10.4%,增速最快。在其余各类应用中,下载总量超过500亿次的应用还有新闻阅读类(929亿次)、电子商务类(712亿次)和金融类(647亿次)。

 

附注: 

1. 为更精准反应移动应用市场动态,监测数据由“累计策略(即统计数据为累计计算)”改为“在架策略(即统计数据仅针对在架应用,剔除下架应用)”。

 

2. 我们参考市场上应用商店分类情况,将移动应用程序(APP)划分为:游戏、日常工具、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社交通讯、教育、主题壁纸、新闻阅读、运动健康、系统工具、音乐视频、金融、拍照摄影及其它,共14个类别。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校  审 | 陈  力、 凌  霄

编  辑 | 珊  珊


推荐阅读

疫情期间怎样治理电信网络诈骗?51个案例给你答案(附下载)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产业和消费升级


点亮在看共渡难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