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 | 中国信通院刘默等:数据空间探索与实践
一、数据空间的内涵和作用
数据空间是数据资源高效流通与开发利用的新型基础设施、应用模式与产业生态,通过运用各类技术和治理规则,保护各方合理数据权益,促进不同主体间开展安全可信的数据互联互通互操作,实现数据应用创新与价值释放。数据空间的提出,其核心原因在于数据的可复制性导致数据提供方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影响各方开放共享数据意愿,阻碍数据应用创新与价值创造。
数据空间在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数据空间有助于打消各方数据开放共享顾虑,促进更多数据资源“浮出水面”,加速数据资源集聚与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数据空间推动多元数据融合与多元主体共创,加速数据应用创新,推动数字化转型,有效实现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此外,数据空间还能够记录各类主体在数据流通利用全过程的参与情况及操作行为,为产权、流通、收益分配等制度探索提供技术支撑。
二、当前数据空间发展进展
当前全球主要国家都在积极开展数据空间实践探索。欧盟2020年在《欧洲数据战略》中明确将数据空间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后,欧洲数据空间建设明显加快,目前已形成超过180个数据空间及应用案例,涉及28个行业和领域。特别是最近一年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空间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60%,其中汽车数据空间、制造业数据空间等发展较快,已初步形成一定影响力。日本也在系统推进实践,提出Ouranos计划,在新兴产业创新、城市公共服务、新能源汽车及电池、金融交易四大领域开展数据空间建设。我国过去两年重点地方和行业积极探索,形成更为多样化的创新路径。如依托龙头企业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打通行业数字化转型数据堵点;依托地方数据集团建设城市数据空间,探索城市多源数据融合、运营和应用创新的新模式;依托数交所建设交易数据空间,实现数据交易全生命周期有效管控。
三、数据空间发展建议
下一步推动数据空间发展,建议一是凝聚共识,围绕数据空间总体架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发布研究成果,引导产业实践方向。二是加快探索,在已有实践基础上,面向不同行业、领域、区域开展试点,扩大建设规模,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与运营模式。三是加强标准研制,包括数据空间互联互通等技术问题,以及数据空间运行规则与治理等机制问题。四是开展生态培育,支持形成更多数据空间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引导各类数据服务商参与数据空间建设和服务。五是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规范数据空间建设、开展空间运行监测与数据资源发现、合规管理、纠纷仲裁等。
联系人: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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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g10@caict.ac.cn
校 审 | 谨 言、珊 珊
编 辑 | 凌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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