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非侠:对陈春秀和苟晶的不公源于权利的贫困
陈春秀,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高考不公源于权利的贫困,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永远只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没完没了。
高考不公源于权利的贫困
在这个信任度越来越稀薄的年代,“高考还是最公平的”应该是为数不少人的信念吧?然而近来爆出的一个个高考不公的案例,却正在对这一信念产生严重的冲击。我们的高考还是不是最公平的?为什么连最应该公平的高考也发生这么多不公?我们怎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先是有艺人仝卓自爆伪造应届生资格成功报考,然后是山东冠县一位叫陈春秀的在参加成人高考时发现自己十六年前被人冒名顶替了。再然后是媒体爆出仅山东省前两年就查处了高考冒名顶替者计242名。尤为令人吃惊的是,有位叫苟晶的山东济宁女子,二十多年前两次高考都被人冒名顶替!
以前还以为,相对于其他规章制度,我们的高考制度总体上还是严密的,可靠的。高考还算是目前最为公平的。我这个山里娃能够成功走出山村,得到良好的教育,在大城市里过上了还算可以的生活,就是得益于高考。没有高考,我现在很可能还在那贫困山村里无望的活着,就如我许多童年小伙伴们一样。我是高考公平的受益者,对此,我绝不讳言,也一直对这项制度充满感激和信任。
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仍抱持着我们的高考仍是相对最公平的信念。但是,看到时不时曝出的高考黑幕,问题是那么多,恶劣程度是那么惊人,一些地方一些人作恶是那么的肆无忌惮。我的信心就有点被动摇。尤其是集中爆发在山东省的,那么多被冒名顶替案例,看了真让人心里面堵得慌。
那已不仅仅是高考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了,完全是在公然抢劫!一些人是在利用自己的权势,关系,财富,便利等,对另一些人的明目张胆抢劫!把別人十年寒窗辛苦换来的成绩,把别人拼命努力创下的改变命运的机会,把别人一生甚至一家人的梦想,公然剥夺,据为己有!这是何等的残暴,何等的自私,何等的无耻,何等的无法无天!至今,我都很难相信这些事竟然是真的,竟然还能那么密集的发生!这也令我不得不怀疑,这样恶性案子都能发生,那些稍稍隐秘的案子还会少吗?除了这些已经被曝光的,未被曝光的还有多少?是不是还有些新型的造假手段没有被发现?如此一想,就有些不寒而栗!
相信这些已经被曝光的,一定会得到依法处置,各种善后工作也会依序展开,这些案例中所暴露出的漏洞和问题也会得到修补和改进,高考的公平性会因此得以加强。然而,这些原本就是应有之义,属于亡羊补牢的补锅之举,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我现在最关心是,我们的高考不公究竟源于何处?怎样才能从根本性予以解决?
我的看法是,中国高考不公源于权利的贫困,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永远只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没完没了。
教育权,工作权,发展权,是我国已经加入的《联合国宪章》和我们的《教育法》,巜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中国公民享有的神圣权利,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和侵犯。然而在现实中,公民的这些权利被漠视,被肆意剥夺和侵犯是不是随处可见?公民们自身权利意识之薄弱,之欠缺,可以说到了贫困的地步。而我以为,这正是各种社会不公得以肆意滋生泛滥的根本。
造成这种权利的贫困,其实是分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单位集体和组织,另一方是个人。
即以此次山东爆出的高考被冒名顶替事件为例。高考录取工作是个环环相扣的链条,涉及中学,老师,街道户籍,公安户政,人事档案,大学招生,入籍审核等多个环节,只要一个环节认真履行了职责,只要任何一个相关者对他人的权利当回事,这种冒名顶替事情都是极容易被发现的,很难成功的。然而,竟然还是有那么多恶行成功实施了!这证明,这些环节的所有人对他人权利的漠视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尤为奇葩的是,山东理工大学在事情曝光后,对于陈春秀要求入学的请求,竟然会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是大学犯了错,误了人家十六年的青春,此刻忙不迭请她入校补过都来不及,竟然还敢如此傲慢!
从个人方面来说,我注意到,即使是被伤害到一生被改变的陈春秀,至今也只是不断诉说自己的遭际,而没有想到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去争取应有的赔偿!而另据报道,在山东省已经查处的242名被顶替事件中,清查结果已通知涉事学生,未收到异议反馈。至今没有一名受害者提出权利主张。
尤其令我惊讶的是那位两次被顶替济宁女子苟晶,她其实早在2003年就已经知道了真相,她竟然以无力去改变,而选择原谅作恶者,放弃追究,将真相隐忍,只到最近才讲出来。而时至今日,她仍然选择的是认命,原谅,不追究,只求知道真相解开谜底。她对自己一生命运被改变,人身权利遭遇严重伤害侵犯,她完全隐忍。她权利意识之薄弱,对自己权利的漠视,可谓匪夷所思。事实上,只要她在当年知道真相时第一时间选择曝光,去报告,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她不仅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至少可以让作恶者得到处理,让那些肇事者有所忌惮,让更多人不会继续遭害。
在我国,公民意识权利意识之薄弱到了何等地步!这让我想起了美国多次发生的公民起诉烟草公司,动辄得到数亿美元赔偿的案子,实在是太过鲜明的对比。美国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作恶者惩处之重,公民对自己权利的重视,实在是太值得学习借鉴了。正是因为每个公民都敢于伸张自己的权利,国家对作恶者惩戒极重,大大提高了他们的作恶成本,让那些机构和个人不敢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肆意做恶!社会不公,才可以得到有效遏制,公平和正义得以实现。
这也让我想起了为何如此严重高考不公在山东密集发生?山东是孔孟之乡哦,是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浓郁之地,而在儒家文化中,个人是没有什么位置的,一切的价值都是通过服务服从家庭家族乡里社会国家来体现的。为此,甚至是要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压抑自己的个性,让渡个人权利,以成就温良恭俭让美德,就是对他们的最多要求,隐忍,退让,宽恕,迫默,成为了美德。这从几位被顶替受害者身上可以清晰可见。
或许正是这种对自身权利的漠视,轻易放弃应有的权利,让自己受害,也让作恶者作恶成本太低,而导致他们可以肆无忌惮,胆大妄为!这或许也是高考不公,合村并居,给外国学生配女生伴游等恶行能在山东密集发生的根源吧?
权利的贫困,正是催生各种恶行的温床。而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的意识,敢于主张捍卫自己的权利,谁又敢轻易剥夺侵犯?包括高考不公在内的各种不公,何以滋生得逞?权利不是靠恩赐施舍,是靠自己去争取去捍卫!而各种不公,也不能等着上面等着别人去解决去铲除,也得靠我们每个人自己。
法国文豪孟德斯鸠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因为对一个人的不公,所显示出来的是“制度的逻辑”。这种逻辑,可以用来对待所有人,无人能保证自己一定幸免。
去争取去捍卫自己的权利,既是在帮自己,也是在帮他人,帮国家。而真正的公平正义也在这公民权利的争取捍卫中得以真正实现。
作者简介:
侠非侠:六零后,现居广州,媒体人。爱读书,爱思考。奉行真知真见真实真人“四真”主义,虽常遭头破血流犹未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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