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石:“你情我愿”地冒名顶替可以容忍吗
图片和封面来自网络
在我看来,任何规则,一旦建立,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反规则的借口。
也谈“你情我愿”地破坏规则
最近,我持续关注着沸沸扬扬的高考顶替事件。消息传出来,我非常震惊。我一直以为,高考是相对公平的制度,却怎么也想不到,还会有这么荒唐的事。
网上各种相关文章很多。读完之后,更加震惊,原来除了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外,还有所谓“你情我愿”型的顶替。但是,在我看来,无论以何种形式,破坏规则,就应该零容忍,必须严惩。
还是让我先告诉大家本地刚刚发生的一起车祸吧!
前晚六七点的光景,我们一家人正在吃饭时,先生的消防警报骤然响起。打开软件一听之下,先生立马起身,边穿鞋袜,边急促地对我说,“又是嘉纳公园,又是十八轮大货车!”我明白他的意思,大概率又是一起恶性车祸。匆忙之中,送他出门,叮嘱他小心的同时,也下意识地补了一句:“希望人没事。”
后来,夜里十一点多,先生回来了,一脸掩饰不住的疲倦。见到我,他的第一句话是“死了五个人”,然后便告诉了我详情。一大家人分坐两辆车,在公园附近的一个路口出的事。本来那路口有STOP(停)标志,按规定应该停车,左右观望,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第一辆车大概只扫了一眼,觉得路上没什么车就没停,结果,就和一辆大卡车(这里叫十八轮大货车)撞上了。车里坐了七个人,五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只有一个小婴儿所幸在婴儿座椅里没受伤害。先生说,他们出警到达之前,那家人另外一辆车里的人,无法承受亲人就这样在自己的眼前逝去,完全失控,一直试图把大卡车司机拖出来,以发泄自己的情绪。
听到这里我插话,“我也很难过,这么多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可是这难道不是他们的错吗?”先生点头,继续说,“唉,那个地方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么惨痛的车祸了。人们啊,为什么就不肯稍微停几秒钟呢?”我想起来,之前我所知道的,那个地方就已经有两起大型车祸了,分别造成了死亡十人和十五人的惨烈事故。
那里是一个州立公园。每年夏天都会有州内几个都市区的人们过来度假。想一想,本来应该是快乐的合家欢时光,却以这般惨绝的方式终止,多么令人难过啊!
更难过的是,他们其实只需要脚下稍微踩一踩刹车,停顿几秒钟,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可是就因为不愿意错过这区区几秒钟,却搭上了自己本会拥有的几十年的生命,而且还让其他人也跟着送了命。
这里很多路口都有STOP标志,但这里几乎看不到摄像头。所以除非有警察在,否则你即使不停车,也没人可以把你如何。但如果你是一个尊重规则的人,你一定会在这个标志前停下来。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也有大大小小的规则。遵守,还是漠视,对有的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比如你是一个既对自己负责,又对他人负责的人,你会觉得遵守规则是天经地义的,同时又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及他人。
又比如,有的人认为踏踏实实地遵守规则只不过是“憨”,而尽量利用规则的不完善之处来获取利益,才是聪明人。这种人,只在乎千方百计达到自己的目标,而毫不在意破坏规则可能带给他人的痛苦或危险。
在我看来,高考顶替事件,就是严重破坏规则的恶劣行径。
我的家乡湖北同山东一样历来就是高考大省。我读书那会儿,并没有如今这么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资源,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来形容,毫不夸张。至今仍记得,中学六年的囊萤映雪,以及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的欣喜若狂,所以,当看到苟晶们寒窗苦读的最终结果不过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时,我觉得,换作是我,大概无论如何,也无法释怀——我会觉得自己的前半生都白过了。
我还看到一些文章里提到,撇开苟晶这种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不论,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各种形式的“顶替”一直存在,不宜深究——言下之意,存在即合理,法不责众;还有人说,对当初的顶替者追责,应该视情节轻重而定,惩处“性质恶劣”的,放过“不恶劣”的,甚至应该注意,要以不破坏其现时的工作、生活状态为前提。
这类论调,是基于其认为的有没有具体的被顶替者的基础上的,通俗点说,也就是,有没有具体的受害者。我想,设立高考制度,正是因为国家的教育资源有限,僧多粥少的情况下,优胜劣汰,所以每个有机会参加考试的孩子,手中至少掌握了一张入场券,为改写自己的人生增加了一个选项。至于“没有具体的被顶替者”,这种说法本身就站不住脚,因为一所学校的一个名额若没有合格的人选入围,这个名额就可以被分配到另一所学校,被另一个合格的学生获得,但如果被其他不合格者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得了,那么对于其他本可能获得此名额的合格人选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必定会有另一个合格的孩子成为“受害者”。
在我看来,任何规则,一旦建立,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反规则的借口。如果这个规则不合理——比如各地区高考录取分数的差距——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修改规则,而不是钻规则的漏洞,或者干脆无视规则。
建立规则的初衷,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尽可能多的人的利益。破坏规则,或许一部分人将从中获利,但必定会有另一部分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比如我开篇提到的,该停车而不停,或许可以快几秒钟,但也可能会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又比如高考顶替,更加让无辜的苟晶们失去了可能的锦绣前程。
所以,我不支持将这种弄虚作假的顶替事件视其“恶劣”与否,分类处理。
前晚那位不遵守规则的司机,为了自己一霎那的侥幸心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搭上了几位亲人的性命。对此,我当然痛心,这本是可以避免的悲剧。遵守规则应该是一以贯之的,试想,如果那位司机平时已经养成了见到STOP标志即停的习惯,这样的惨剧,应该不会发生。
在此,我希望那些同样视规则如无物、以各种手段参与高考顶替的人,也能受到应有的惩处,至少可以警示有相同心理的人:规则,必须遵守!
~the end~
愚石,70后,客居异国的湖北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平台无关
点击此链接收看更多六维、九维好文
规则,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