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谢晖之后下一个是谁,话语的私域和公域
霍尊谢晖之后,下一个是谁
文/刺猬
8月18日,足球教练谢晖与一帮朋友推杯换盏,说了几句酒话,却被同桌的人拍下来发在网上。南通支云俱乐部暂停他的主教练职务,后来他宣布正式辞职。
偷拍、截屏、人肉、举报.......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大家好像已经习以为常。
对于“常识”这个词,我的内心颇有些困惑。
有些事,明明按照我的常识判断是不合理的,但在别人的常识里却觉得理所应当。
查百度百科,常识的词条解释是:“常识(common sense),即社会对同一事物普遍存在的日常共识。”
越是笼统的解释,好像也越加具有无限延展的可能。按照这个解释,我觉得常识没法形成一个众所周知的结论,只是相对一部分人而言,相对某个知识层面或者生活经验而言。
常识不同的人,没法进行真正意义的沟通。不是因为他们偏激,有的人的常识,就是别人认知的天花板。常识的范围太广了,别人觉得是常识,有可能恰恰是你的盲点。
因此,常识是有限制范围的共识,而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理解了这一点,便越来越小心翼翼,越来越敬畏语言的局限性,以及它们被无限放大后对个人所带来的伤害。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里写到:“我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话语中,你很少能学到人性,从沉默中却能。假如还想学得更多,那就要继续一声不吭。”
说到容易做到难。他没有真正让自己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而是用骄傲的文字,让很多人听到了那混不吝的笑声。我喜欢他,恰恰因为他的不沉默。
“话语即权力。”这是福柯的名言。可以自由地说话,这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力。希望这是一个常识。
再以霍尊事件来具体分析下。
被前女友锤得宣布退出娱乐圈,身败名裂,这是某种意义的“因果报应”。对于他们感情的恩怨,个人的私德,我们都不是当事人,不好置评。
很喜欢《卷珠帘》的韵味,歌是好歌,经得住时光的检验。但那曾经的翩翩少年,终是活成了让人讨厌的样子,可惜。就冲他对女性的那种轻薄言行,我是对他没有好感了。
可是,一码归一码,有些观点我觉得要区分清楚。
霍尊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开启“话唠”模式,跑火车开黄腔,那都只是他的个人自由,这是一种私域的行为,他并没有在公域公开展示或宣扬,也没有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更不违法。
但陈露在网上公开他的私聊截图这件事,在我的常识范围,我觉得是一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霍尊愿不愿意起诉,那是他的个人选择。但陈露的这种行为,我觉得不合法,绝对不应该被提倡,被鼓励。
如果这种行为合理合法,那任何人都有可能被人将言论录音或截图,放在网上让众人围观,被进行道德审判。到时候,人人自危,人与人之间只会互相防备,再也没有信任可言。
道德,是对自我的约束,而不是对别人的捆绑。
但在现实中,很多人却总是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
哪个人敢保证自己说的话没有任何道德瑕疵,每句话都经得住众人的检验?所以你只能选择沉默,把公共空间让给挥舞着道德狼牙棒的键盘侠们。
你怎么知道隔墙不会有耳?所以你只能选择窃窃私语,有一天连眼神都要谨小慎微,免得被人说成“腹诽”。
你怎么能保证你身边的爱人、朋友不会有一天翻脸,偷偷录下视频作为要挟你的证据?所以你只能处处设防,不再付出真心。
人性的冲动一旦被鼓励,会在利益或欲望的驱使下,沦落为互害互相揭发的恶行社会。
这样的时代我们曾经经历过。所以,请理性吃瓜,保持警惕。
任何感情都是一个变量,对男女的机率相同。说一个男人“始乱终弃",这种逻辑有问题。女人不是物品,不属于任何人,不具有被抛弃的属性。如果是两情相悦,不是被囚禁绑架,请不要自轻自贱用这种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处境。而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个词似乎只用在了女人身上,从来没有哪个男人哭诉自己被人”始乱终弃“,这是为什么?
这真不是一个好词,咱女人也别用了,行不?
像霍尊这种男人,早分手早解脱。网友对陈露用“始乱终弃”,不是支持,是轻贱。
分手后索要青春补偿费,这更是一种自轻的行为。
女人有青春,男人也有青春。两个青春相仿的男女在一起,互相享受对方的青春,不存在一方需要补偿对方的义务。除非你当自己是一个物品,待价而沽,被人包养,需要别人用金钱来购买你的青春,那就另当别论。
陈露恋爱期间为霍尊花费300万,这是两人的经济往来,只要有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要求偿还。但不该私下用他的私聊截图来要挟,这真的会被告敲诈勒索,挺危险的。
这笔钱不能叫青春补偿,是及时止损的财产回收。
我也是女人,这种想法,和性别无关。
霍尊,谢晖......下一个,会是谁?这不只是瓜,是个人隐私的被侵害,是公序良俗的被破坏。这些,都是我认为的常识。但我也深深知道,这不是所有人的共识。
如果有人要喷我,我也理解,那就不打不相识吧,欢迎使用你话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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