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受害者》:尽管不完美,但仍很重要 | 二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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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受害者》:尽管“不完美”,但仍很重要
文/李愚
《不完美受害人》首先引人关注的,是它强大的女性阵容。女性导演——由《梦华录》导演杨阳执导;女性编剧——由合作过《女人的天空》《别了,温哥华》的高璇、任宝茹再度共同执笔;女性主演——由周迅、林允、钟楚曦、陈数、董洁等一众女演员联袂出演。
《不完美受害人》也是今年暑期档极具现实感的一部剧集,它有着直面现实问题的真诚、大胆与尖锐。《不完美受害人》聚焦的是一起强奸疑案中,一名不完美的女性受害人艰难的追索正义之路,并由此铺展开一幅社会众生相,揭示了各方力量——包括受害人、加害人、“伥鬼”以及“女性共同体”在博弈中的处境、态度与作为,呈现受害人困境的同时,鞭辟入里剖析了“厌女”机制的运行方式,并以“女性共同体”对其进行破解。
“不完美”的受害人
故事源于一通涉及强奸的第三方匿名报警电话。女性受害人赵寻(林允 饰)在警局否认受到老板成功(刘奕君 饰)的强奸,却又在五天后报警,指控成功强奸。作为成功的辩护律师,林阚(周迅 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为成功争取最大的权益;可律师的身份外,作为一名女性,她又能够察觉到事件背后的“隐情”——不完美受害人赵寻,确是受害人。在职业伦理与内心道德之间,林阚面临艰难抉择。
作为一名不完美受害人,赵寻在这起强奸案中具有争议性的举动。其一,她入职以后,得到老板成功的格外青睐,短短三个月时间就从管培生晋升为总裁高级助理,成功也时不时带她去买昂贵的衣服,送她昂贵的礼物。作为一名高知女性的她可以察觉到这些“糖衣炮弹”的“不对劲”,但她并未直接拒绝。成功将醉酒的她带到公司的私人卧室,明显表达出性企图,苏醒后的赵寻有逃离的机会,却因为恐惧成功的权力,被成功侵犯。
其二,赵寻的态度和说法一直摇摆不定、自相矛盾,让她的可信度一度走低。最初警方问讯时,赵寻有机会说出自己被强奸的事实,但她又向警方否认自己被强奸。成功担心此事发酵影响公司股价,一直试图“收买”赵寻,赵寻的态度模棱两可。在第五天,她终于下定决心指控成功强奸,但在做笔录时,她为了证明自己是“完美受害人”,在一些细节上向警方撒谎了……
显然,如果赵寻是“完美受害人”,那么她更容易获得观众的同情。然而,从创作角度来看,如果受害人是“完美”的,反而是创作者偷懒的体现,既因为现实中或许就很难存在绝对“完美”的受害人,更在于当受害人是“完美”时,剧作也就无法将触角伸向那些真正模糊隐晦的地带。
《不完美受害人》将赵寻设置为“不完美受害人”,正是要替观众发出社会上很主流的一种疑问:为什么受害人偏偏是“她”,而不是别人?难道不是受害人自身也有问题吗?有问题的受害人,还值得我们站在她这一边吗?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是,这些疑问背后本身就是一种不自觉的“厌女”,忽略或者淡化了压迫女性的男权力量,而只将目光聚焦于受害人的“不完美”,并由此对受害人进行进一步的贬低、侮辱、否定和践踏。
事实上,不完美的受害人,也是受害人。当赵寻在警察局里褪去衣物做身体检查时,那闪烁着寒光、冰冷生硬的扩阴器就是受害人疼痛的隐喻。而“再无辜”的加害人,也是加害人,何况,成功并不“无辜”。《不完美受害人》“故意”让赵寻显得“不完美”,是对观众的第一重考验:你因此“厌烦”她了吗?如果是的话,你意识到自己的“厌女”了吗?
令人畏惧的加害人
《不完美受害人》并没有流于刻板印象,故意将加害人成功刻画成一个集各种负面标签于一体的“坏人”。相反,剧集经由一些片段,以略带反讽的手法刻画了成功的“体面”——他事业有成,体面,有不俗的品位,似乎也有不错的教养。
当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成功的“体面”实质上是一个男权主义者的高度自恋——傲慢自大、自以为是,尤其是在面对女人时,他高度自信,认为女性一定为他的魅力所吸引,女人爱上他这种成功又有风度的男人不是很正常吗?他不曾意识到自己的“权力”给女性带来的不平等的压迫感。所以,剧中才出现如此荒诞的一幕:当赵寻拒绝成功开出的丰厚和解条件时,成功还以为赵寻是想逼他离婚,是想嫁给他。
男性面对女性的“自恋”,伴随着是对女性的物化和贬低,这是常见的“厌女”,这种“厌女”是剧中一干成功男性共同的下意识反应。比如成功丑闻被曝光,董事会的其他男性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像我们想犯这种错误,都不一定有这个机会”;再比如林阚已经是业内鼎鼎有名的大律师,她同样遭到男性大客户的骚扰,在这个男客户的眼中,他与林阚合作是“我养了你”——他贬低、无视女性的能力,将与女性合作视为对女性的施舍,他想与林阚继续合作,就变成了“我心甘情愿,终身养你”。林阚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您买的是专业知识,而不是我这个人。我没有义务对您唯命是从,三天之内收不到律师费,你会收到我的律师函。”
可是,不是每个女性都像林阚那样清醒而勇敢。她们恐惧权力的力量,或顺从妥协或犹豫不决,或自我怀疑或自我洗脑,总而言之,受害人不敢直接说出“不”字,只能无奈顺从。这才是受害人“不完美”的根本原因。
所以,是赵寻不反抗吗?不,她其实已经在反抗了,只不过在上位者的权力阴影下,她有着太多的恐惧和忌惮。如果上位者还没有对自己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时,自己就直言拒绝了,会不会令上位者感到不快,从而让自己的事业遭受打击?上位者手中掌握了太多资源,如果自己得罪了他,是否会遭到报复?而她在已经察觉出成功对她有性意图时,也通过隐晦的方式“求救”了,只是都没有成功。可即便在这个时候,她仍不敢说“不”,上位者由此得逞……
赵寻为何没有从一开始就明确指控成功?因为“厌女”的社会机制无处不在,他人的目光更多地检视议论受害人的“动机”,令女性受侵害后仍然活在阴影之下:比如父母因为爱之切而情绪失控——父亲情急之下扇了赵寻一个耳光;比如公司里的同事们背地里对赵寻的非议——将她当做一个勾引男性的心机女,哪怕是对赵寻有好感的男同事,也当面质疑赵寻是否“又当又立”……无论赵寻说或不说,她都是有污点的那一个,所以她才一度想着尽快息事宁人,以为就能逃离这一切。
为虎作伥的“伥鬼”
“厌女”不仅存在于男性身上,也存在于女性身上,它的可怕之处正是它的无处不在、习焉不察,成为很多人根深蒂固却浑然不觉的一种观念。就像剧中的这起强奸案,成功利用上位者的权力侵害赵寻,这是“厌女”;明明赵寻是受害人,舆论的闲言碎语却在检视她的“不完美”,这是“厌女”;赵寻在权力威慑下不敢自我保护,在外界异样眼光中无法坚定,也是一种“厌女”。
在上野千鹤子的论述中,“厌女”不仅仅是男性对女性的贬低、侮辱、歧视和损害,也包括女性的自我贬低和厌恶。这样说,并不是要指责这些女性“懦弱”,而是要强调,她们的“不够勇敢”、她们的“不完美”,本身也是男权制度下的产物,我们要“哀其不幸”,但不能高高在上地“怒其不争”,否则就会走向“何不食肉糜”。
女性的“厌女”中,更值得警惕那一部分,是女性之间的自我倾轧。即,一部分女性明明也是男权制的受害人,然而她们最终站在了男权制的那一方,成为男权的守护者,成为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伥鬼”,以此获得男权的庇佑。当她们面对女性受害人时,也就没有任何的同情、怜悯和共情,有的就只是“以己度人”的厌恶。剧中,公司的公关经理、副总裁李怡(董洁 饰),就是很典型的“伥鬼”。
李怡本身也是男权的猎物,她与成功有私情,是成功的“红颜知己”,也是一名“小三”,并因此在公司里成为一人之下的高管。她知道成功很花心,对此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得在成功后面给他收拾残局。一方面,她希望她的“识大体、顾大局”,能够让她一直成为成功唯一的“红颜知己”——不管成功怎么换女人,她都会是地位牢固的那一个;另一方面,成为“伥鬼”的她本身也是认同男权的“厌女”逻辑——成功的男人玩女人很正常,女人都想缠住成功的男人。
由此,她从一开始就认为赵寻是在玩“仙人跳”,认为赵寻之所以不依不饶,是为了更多的钱,为了让成功娶她。她厌恶赵寻的“心机”“贪婪”和“痴心妄想”,既有女人争夺同一个男人的嫉妒,也有维护男权利益的下意识——赵寻的个人声誉和清白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功和公司的利益不能因为赵寻而蒙受损失。
“伥鬼”是“厌女”机制中令人感到悲凉的存在——“受害人”最终成为“加害人”中的一部分,也反衬出“厌女”机制可怕的传染性。
“女性共同体”的力量
林阚则代表了瓦解“厌女”机制最重要的一股力量。
剧中林阚具有两重身份:第一重身份,她是成功的辩护律师。这一设定或引起一些观众的质疑:为什么一部讲述受害人故事的剧集,要以加害人的辩护律师的视角切入?
这是为了起到一种“平衡”的作用。如果说,“厌女”机制是先入为主的“女性有罪论”,那么一部为不完美受害人发声的剧作,其立场也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只要一个女性控告一个男性强奸,这个男性就一定强奸了。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出现过女性因与男性有私人纠纷,从而诬告男性性骚扰或性侵犯的个例。当网友纷纷声援女性时,事情突然发生反转,女性的个人讲述是“谎言”,这不仅消耗了社会信任,也加剧了其他女性的维权困境。
可见,一起针锋相对的两性冲突中,必须确保各方都能发出声音。《不完美受害人》将林阚的身份设置为成功的辩护律师,让成功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他的声音能够有效传达,尽量让剧作显得全面、公正、客观,规避了“性别决定立场”的倾向,粉碎一些人诸如“这部剧是‘打拳’”的“厌女”式指控。
而林阚更重要的一层身份,是她与受害人赵寻共属的“女性共同体”。不仅仅因为她们都是女性,也在于林阚曾经经历过赵寻所经历的。
学生时代的林阚曾遭遇导师的性骚扰,也曾向学校的行政领导求助,然而领导却要求她“息事宁人”,假装事情没有发生过。彼时在国外的师母听闻风言风语赶回国后,为了守护家庭的她也沦为“伥鬼”,认为是林阚“勾引”导师。毕业后林阚拒绝深造,选择进入律师行业,以为可以摆脱昔日的阴影,但在导师重病想见林阚一面时,师母还是到林阚办公室对她进行残酷的言语攻击……明明是受害人的林阚也仅仅是僵坐在椅子上,手掌因紧张而用力地攥紧,任由师母羞辱。
无论是当年还是今日,林阚都太熟悉一个女性在遭遇突如其来的猛烈“厌女”攻击时,那种脑袋一下子空白、四肢瞬间僵住的体验,知道女性根本来不及作出更多的反应,她们的沉默绝不意味着她们认同和顺从。这时,她们最需要的是,充满理解的拥抱和坚定不移的支持,让她们在放下戒备、放松下来之后,整理思绪,积蓄力量,然后勇敢反击。
这样的力量,当然可以来自于一部分拥抱两性平等观念的男性,但它更可能来自于“女性共同体”。这种“女性共同体”也是女性主义批评中常说的“姐妹情谊”,它指涉的是女性在共同受压迫(男权压迫、性压迫、资本压迫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互相关怀、互相支持的一种关系。同为生理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上的女人,很多时候,只有女人才能深刻感受到同为女人所遭遇的歧视、困境和疼痛。共同的境遇,让女性深切理解彼此、惺惺相惜,并联合起来对抗压迫她们的机制。
“女性共同体”不必建立在共同的经历基础上,但它完全可以建立在共同的生存“经验”基础上。就如同“厌女”机制有各种各样的形态,也渗透在女性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角落,所以女性天然地更容易理解女性的处境,女性也天然地可以成为女性的同伴。正是同为女性的警察晏明(钟楚曦 饰)始终坚持调查,哪怕在赵寻撒谎后也不放弃,才迎来案件的突破口;林阚愿意全力帮助家暴受害者米芒(颖儿 饰);在维护委托人成功最大权益的同时,林阚也没有忘记她与赵寻同属于“女性共同体”——也正是这一“共同体”让她作出最终抉择,真正有力地对抗“厌女”机制……
如果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女性导演、女性编剧、女性主演的《不完美受害人》,何尝不是“女性共同体”的一部分?当女性掌握讲故事的能力和权力时,她们从女性生命本质出发,表达女性的生存经验和情感世界,唤醒女性的性别意识,批判和否定男权机制,并希望介入现实,成为改善现实的力量。
从这个意义上看,《不完美受害人》虽然仍有“不完美”的地方——比如对晏明的刻画充满争议、故事中段节奏不够明快、对成功为代表的男权机制的势力想象得太温和……但它仍是女性创作的一次重要跨步。
李愚,本名曾于里,1988年生,福建泉州人,影视评论人,已在国内多家知名媒体发表影视评论数百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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