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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3名学生下河游泳,一男孩溺亡,年仅10岁……

2017-09-19 通山包砣网


周末,3名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相约去游泳,其中一10岁男孩不幸溺水身亡。9月16日下午,通城县北港镇庄前社区桃花坳水库发生一起悲剧,给安全教育再敲警钟。


(网络配图)


16日下午1点多,年满15岁的初二学生小彪,邀隔壁屋场的小学生小辉、小多(均为化名)去屋场附近的水库游泳。


3人下水后,从未游过泳的小多溺水挣扎,会游泳的小彪和12岁的小辉眼见伙伴溺水,十分害怕,两人上岸后不敢喊附近大人来救援,反而将小多衣服鞋子藏匿起来,并订立“保密同盟”。3点多,2人经过小多家门口,大人追问小多去向,搪塞隐瞒。晚上6点多,小辉终于道出实情,悲痛欲绝的亲戚朋友赶到水库,打捞一夜无果。


17日上午10时许,经镇政府联系的湖南岳阳民间打捞队赶到,在专业设备的辅助下,很快将尸体打捞上岸。同时,派出所干警经耐心询问小彪,在附近山上找到藏匿的衣物。而水库堤上,哭声一片,在场家属、亲朋伤心欲绝,围观群众纷纷掉泪。


据了解,前去游泳的3名学生,均为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小孩都留给家中老人看管。小多是爷爷从小含辛茹苦抚养长大,平时乖巧听话,学习很好。“那孩子先后来邀了3次,第3次趁我上楼翻谷子,就走了!”小多爷爷哭诉着。


事发后,为平息家属情绪,村干部联系校方和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并督促另2位家长赶回老家,经调解,2位家长分别承担2万、1万元的补偿责任。


在此,我们呼吁:学校和家长,都要强化措施,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和监护管理,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愿孩子安息,家属节哀顺变

家长一定要看好孩子

多告诉孩子一些安全知识

以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个个的溺水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天气热千万不要下河游泳,如果要游泳一定要有父母陪伴。在这里我们也提醒所有外出游玩的一定要谨记以下几点。


👉第一,不私自下水游泳;

👉第二,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第三,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第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第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河流湖泊等水域,水下情况复杂多变,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自信;

👉第六,不熟悉水性的同学,不擅自下水施救;

👉第七,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救,并且要了解正确的救助方法。未成年人严禁下水及手拉手盲目施救,要及时呼救并拨打119或110求助。



每当听见学生溺亡的悲剧,又意味着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与其后悔感叹,不如现在开始,我们一起做些努力。


👉如果你是学校老师

除了简单地口头告诫,请创新教育方式,让学生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如果你是家长

别只顾工作,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掉以轻心,请尽量安排家人朋友照管,请尽量培养孩子游泳自救技能。

👉如果你是学生

不要私自或者结伴下河游泳,发现同伴溺水应立即求救,不能盲目下水施救。

👉如果你是村居干部

除了做好水域安全提示,请发动护村居人员、老年会、义工。

👉如果你生活或工作在水域周边

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时段,多留心,或时常到水域周边巡看。

👉如果看到有孩子

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请务必停车、驻足,劝说孩子离开。

👉如果发现哪一水域未做好安全防护

请联系相关责任单位,一起做好相关防范、教育措施;共同为孩子编织一张“安全网”。


请大家按照以上信息互相提醒

共同为孩子编织一张“安全网”

莫让悲剧再发生




来源:咸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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