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现货市场首次结算试运行,储能/虚拟电厂可参与电能量与辅助服务市场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其中,独立储能电站放电、充电曲线采用最多4段式报价,放电价格须大于充电价格,若未按时申报,以缺省报价参与电能量市场出清。储能充放电均采用所在节点电价结算。
另外,安徽调频市场同步调电试运行,调频单元在竞价日9:30前在交易中心平台申报次日的调频报价。参加现货市场的储能,若现货市场未中标,具备AGC控制功能的可申请参加调频市场。
以下为《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相关信息:
电力市场架构:安徽电力市场采用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架构。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电能量市场包括中长期电能量市场和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包括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后续将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安徽市场化容量电价机制。 市场成员: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 交易周期:现货电能量市场以日和实时(5 分钟)为周期开展,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以 1 小时为周期开展。
交易方式:现货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开展。 价格机制:独立储能中长期价格执行中长期市场合约价格,现货市场充、放电价格均采用所在节点的电价。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现货市场充、放电价格采用发电侧分时加权均价。 市场准入:参加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具体按相关细则执行。
(一)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准入标准;
(二)具备电量分时计量与数据传送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应能满足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要求;
(三)经电力调度机构技术测试通过后方可申请市场准入;
(四)负荷聚合商须符合《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能源电调〔2022〕3 号)关于负荷聚合商的有关规定。
对于新能源场站等配套建设的储能,经所在电源侧法人同意并具备独立储能准入条件时,可按照独立储能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运行参数管理: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机组)、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须按要求,向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提供详细的运行技术参数,作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出清的默认参数,经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可以变更。发电机组、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经过技术改造,运行参数发生变化的,经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机构测试认定,按有关程序确认后,重新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调整相应的参数信息。
此外,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还于近日启动了2024年5月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5月9日8:30-5月10日17:00,请拟新增入市的新型市场主体通过安徽电力交易平台提出准入申请,按照《安徽省新型市场主体准入程序服务指南(2024版)》线上提供准入所需资料。
附件:《关于开展安徽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首次结算试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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