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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杀人、键盘侠肆虐,我们与恶的距离有多远

GZDOC 广州国际纪录片节 2023-03-31


【金红棉纪实研究室】出品 | 行业观察18

本文共 2036字

预计阅读时间:6 分钟



“到底什么是好人, 什么是坏人,真的有标准答案吗? ”


近期,社会写实剧《我们与恶的距离》网络爆红,不少网民反映看一集哭一集,感慨自己是跪着看完的。


豆瓣评分9.4,创下今年华语电视剧的最高分,微博收获1.7亿阅读量、8.7万则讨论。


豆瓣网友A: 

我想给五星,打这五星的原因是我一直希望有这么一部国产剧,能关注那些可怕凶杀案后走不出案件阴影的人,终于把它拍出来了,并且还这么用心的在关怀着里面那些深受伤害的人,我希望它能爆。


豆瓣网友B:

我们与恶的距离,就在于是声讨恶人,还是声讨恶。


豆瓣网友C:

真的太震撼写实,媒体乱象、社会案件,甚至精神障碍者的污名化、撞死”高材生”的耸动新闻标题等真实细节都拍出来。 或许是因为题材太真实,所以才说太厉害了。


该剧根据台湾真实社会事件——“小灯泡事件”改编。


故事由一起“无差别杀人案件”切入:大学生李晓明突然间在电影院里开枪杀人,但与别的罪案剧不同的是,编剧并没有带着观众重新走一遍加害者的犯罪之路,而是透过不同的视角,将受害者家庭、加害者家庭、为加害者辩护的律师家庭、关联家庭等联系在一起,将原生家庭、家庭教育、新闻职业道德、何谓真相等诸多社会议题抛之于众,引人深思。



有观众看完直呼:看得很揪心,因为实在是太真实了,每个家庭感觉自己都有代入感。这是怎么做到的?是编剧功力太强,还是演员的演技太高超?


其实讲述媒体乱象、网络暴力等社会议题的电视剧作品之前也有不少,像《虚假新闻》《FINAL CUT 》《3年A班:从现在起,大家都是人质》等。但是为什么《我们与恶的距离》给观众的代入感会更强?



《我们与恶的距离》摒弃了单一视角的单线叙事,采用多重视角平行交叉叙事,将四组不同家庭的横截面赤裸裸地展示给观众,尽可能还原事件的真实性。与其说《我们与恶的距离》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故事片,不如说是故事片的内涵,纪录片的外延。


在某种程度上,该剧形式更接近犯罪题材纪录片。多重视角,多维影像,始终植根于真实性的内核。此剧一出,便抛出一个辨证性的问题:你眼见的,即为真实吗?



多重视角的叙事


在犯罪题材纪录片中,传统模式主要为“画面+解说词”。


这种创作方式摒弃了真实的时空感,将解说词作为时空转换的主宰者,其主观修饰性也会对客观事实产生一定的干扰性,无法打破“第四堵墙”,会使观众看时的感受与思考的结果产生偏差。


直接电影大师弗里德里克.怀斯曼认为:“纪录片旨在反映人类行为的复杂性,切忌将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单化。因此,在影片中应排斥一切旁白,因为社会问题是复杂的,不应仅用一个声音(即旁白)来回答和阐释。


(直接电影大师 弗里德里克.怀斯曼)


针对解说词叙述者所造成的单一视角,利用相关人物采访同期替换解说词,削弱主观干预性。


重现当事人和亲历者的采访与讲述,目的在于强化纪实影像的真实感,进而达到观影者的心理认同。


近年来,这一方式在犯罪题材纪录片中得到很好的运用。多重视角,多层维度,多个声音,将真善美的价值判断交给观影者,才能愈加贴近犯罪题材纪录片的真实性。



多维的影像空间


犯罪题材纪录片具有非现场性,为了呈现已经发生的事实,导演们多使用丰富的素材拼贴在一起,建构一个多维度的影像空间。


例如当事人的照片、警方现场取证的照片、媒体图片、媒体报道视频、警方审问监控、相关人员采访片段等,力图延伸事件叙述的空间感,还原事件的真实性。


(《与恶》中媒体报道视频、相关人员采访等素材)


此外,文字介绍,动画模拟,情景再现等,利用这些素材加以拼贴,呈现一个时空跨度很大的多维影像空间,使影片更具真实感。


但应注意的是,“情景再现”手法应适度运用。首先,如果一部犯罪题材纪录片有50%以上的影像都采用“情景再现”手法进行还原,就会削弱观众的分辨力。


其次,“情景再现”不能毫无根据地“摆拍”或“虚构”,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一味地为了追求戏剧化效果,主观性地有偏见地选择素材。


如若一部犯罪题材纪录片主观倾向性严重,脱离客观事实创作,那就成了“虚构”。

 


真实远比戏剧更具吸引力


犯罪题材纪录片在近年来不断发展过程中,将剧情化的叙事策略运用到极致,使影片更具戏剧张力,几乎混淆了观影者对纪录片和剧情片的分辨。


“任远在《非虚构是纪录片最后防线——评格里尔逊的‘创造性处理’论》一文认为,‘搬演’的手法提升了纪录片的故事性,但同时他提出纪录片应坚守非虚构的最后一道防线,失去了它,纪录片与故事片就分不清界限。


(英国纪录片运动创始人 约翰.格里尔逊)


诚然,纪录片剧情化、故事化是大势所趋,是纪录片的最终走向,“犯罪题材纪录片”自然也不例外。


纪实性与戏剧性并存,甚至产生“1+1>2”的效果是可喜的,但在“纪录片故事化”这一趋势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仍要坚守纪实性原则,在纪实性基础上凸显戏剧性,因为“真实远比戏剧更具吸引力”。


近年来,类似剧中“李晓明无差别杀人事件”层出不穷,现实社会中的药家鑫事件、于欢事件、滴滴网约车事件、红黄蓝事件……我们只是一味被动地接受单向传播的信息,一次次地将社会舆论推向风口浪尖,却不曾驻足思考背后的深层问题。而你眼见的,真的就是真实的吗?

参考文献:

【1】乔屿.美国犯罪题材纪录片的剧情化叙事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7.

【2】王列.电视纪录片创作教程[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毛毛、袁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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