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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txllj 功能介绍 汕头乐居,为网友传递最新房产、楼市信息,为购房者提供各项买房优惠,为购房者、开发商架起沟通的桥梁。咨询电话:0754-88264444;添加"乐居小编":st-sina。 9月6日,2017年度汕头市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准入标准已经公布,本次配租的公租房为金平、龙湖区内收购改造房源,共50套。 申请对象 ①、具有金平区或龙湖区城镇非农户籍的家庭; ②、申请人家庭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汕头市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优待证》。如《低保证》或《优待证》保障的人员与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不一致,则家庭收入不超过1900元/人每月; ③、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或者承租公有住房(住房属危房并持有有效证明的除外)。 正在享受其它住房保障政策的,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理的,家庭成员名下有汽车的,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企业股份的,家庭成员名下有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其它情形,有上述情形的,不得申请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 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至10月13日。 申请方式 ①、申请人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凭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②、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向申请人出具《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共同申请核定表》。申请人凭核定表分别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民政局及区卫计局申请住房、收入及计生情况核查,开具相关证明; ③、申请人经过住房、收入及计生情况核查并取得书面证明后,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汕头市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2、《申请公租房保障申报承诺书》; 3、加推成员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 4、《低保证》或《优待证》; 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7、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8、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据了解,本次公租房配租仍将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具体配租规则由市房产管理局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对于本次审核合格但未能配到房号,或配号后放弃的申请家庭,将不保留公租房保障资格。 来源:汕头市住房保障网 整合:汕头乐居 往期回顾 赞赏 长按二维码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微信 iOS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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