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盘速递:西港路87号精细片区近78亩四块用地批前公示
西港路87号精细片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西港路87号精细片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西港路87号
二、总用地面积:51949.1平方米(77.924亩)
道路绿化面积: 7530.4平方米(11.296亩)
实用地面积:44418.7平方米(66.628亩)
其中地块一33457.0平方米(50.186亩)
地块二 7250.2平方米(10.875亩)
地块三 1368.7平方米(2.053亩)
地块四 2342.8平方米(3.514亩)
三、地块一用地性质: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R21/B1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地块二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地块三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S42)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地块四用地性质: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R22)
四、地块一容积率≤4.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50556.5平方米,需配套8000平方米的商业功能建筑;
地块二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4500.4方米;
地块三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737.4平方米;
地块四容积率≤0.8,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874.2平方米(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
五、地块一建筑密度≤40%,其中主楼≤25%;
地块二建筑密度≤30%;
地块三建筑密度≤50%,其中主楼≤30%;
地块四建筑密度≤30% 。
六、地块一住宅绿地率≥30%,商业绿地率≥20%;
地块二绿地率≥25%;
地块三绿地率≥20%;
地块四绿地率≥35%。
七、地块一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05米;
地块二建构(筑)物海拔限高≤40米;
地块三建构(筑)物海拔限高≤32米;
地块四建构(筑)物海拔限高≤28米。
八、地块一停车配建比例≥30%;
地块二停车配建比例≥20%;
地块三公共停车车位≥40个;
地块四停车配建比例≥5%。
九、地块一应配套配电所、垃圾收集间、水泵房、10kv开闭所;地块二应配套10kv开闭所;地块三应配套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站、社会停车场;地块四幼儿园规模≥6班(按180个学位配建)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金平分局(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11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576609
监督电话:88787909
2017年11月1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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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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