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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老大爷法庭狂飙神句!结果……败诉还开心?

余杭晨报 2020-10-26

余杭晨报原创 记者 李雪红 通讯员 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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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听不懂你说的!”老范吆喝道。法官一愣,试着打探,“啊?师傅,您咋了?”


  老范气鼓鼓地摇了摇头,法官又追问,“没事吧,大爷?”


  老范这才转过神来,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原来在开庭前,他被路边的小广告招揽,进了“小黑屋”,付费买了法律咨询,还被传说中的“诉讼万金油神句”套路了一番。上午开庭时,他拿了“神句”抗辩,被对方律师法言法语教训了一番,法官当庭判决老范败诉。老范顿觉被骗而愤愤不平。

  法官这才明白,老范被坑不悦,把愤怒的情绪都宣泄到她头上了。


  如此情景,法庭内外,习以为常,见怪不怪。还好,老范的心情不算太糟,调解前,法官给老范做了心理安抚,顺便了解一下案情。


未按期缴纳物业费 老范被告败诉


  老范把法庭上的不悦一五一十地吐露了出来。


  早上的案子是物业纠纷,因为老范没有按期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告上法庭,可老范怎么着也是花钱买到“付费神句”的人,“物业公司不作为,物业公司未按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他讲得滔滔不绝,十分解气。在法庭内针尖对麦芒地辩论,老范感觉把握十足。然而,案子当庭就进行了判决,仅采纳老范提出“要求支付滞纳金并无依据”的抗辩,同时宣告老范败诉。


  老范十分不解,这才在调解时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被地锁绊倒左手骨折 老范反告物业公司


  当然,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这是参加诉讼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


  老范慢慢开始释怀了,心情也逐渐平复了,调解过程自然很顺利。


  因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的范围外,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装地锁,也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管理区域内照明设施年久失修,导致老范被地锁绊倒造成左手骨折,老范多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置之不理。老范上午输了物业费的官司,下午一气之下就来起诉物业公司了。


纠纷调节成功 老范很开心


  现在打官司也方便,可以网上立案、微信立案,都不用跑到法院来,立案后也可以选择诉前调解,让调解人员先行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最好的结果是一次都不用跑。当然,根据案件的难易,疑难复杂案件多次开庭也在所难免。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估摸着,摔成骨折得不到赔偿,应该也是老范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老范的想法和很多当事人一样,物业公司服务不好,物业费就不交。当然,老范的要求也受法律保护,并无不当,而且他要求赔偿的金额与需要交纳的物业费也基本相近。


  正巧,物业公司老板刚开完庭,法官就把他截了下来。说起这个事,物业老板就开始滔滔不绝地抱怨,老范也不甘示弱地吐槽着。在两个人争执间,结合老范提交的证据,法官了解到这起纠纷从因果关系及侵权行为上,物业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双方交涉以及法官的劝和下,最终双方愿意相互抵消原本需要支付给对方的费用。


  调解成功后,老范很开心,“法官,你很好,你说的话我都听得懂。”


  物业老板则有点闷闷不乐,抱怨道:“早上的官司白赢了,不过还是感谢法官的工作。”


编辑: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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