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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余杭人 此处违停开走也要罚 联系不上直接拖车 举报电话公布!

余杭晨报 余杭晨报 2020-10-26

余杭晨报原创 见习记者 童江平 通讯员 金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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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小区的消防通道历来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生命通道,一旦消防通道被堵塞,将给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近日,余杭道路交通联合执法队就群众反映强烈、日常矛盾聚集的个别消防通道开展专项治理,保障安全通道畅通。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道路交通联合执法队来到位于临平雍熙山庄小区的消防通道处。在现场,记者发现一辆浙A牌照的红色桑塔纳教练车堵在通道口,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了车主。过了没多久,一名中年男子匆匆赶来将教练车开走。据了解,他将被处以150元罚款。

  “这个通道经常被堵牢,这条弄堂里的车位又不收费,附近单位的车子都过来停。”一位路过的大爷告诉记者,由于附近车位紧张,一些在周边上班的车主就会将车随意停在路边,“这条弄堂不是主干道,平时城管交警也不来贴罚单,他们就乱停了。”

  在雍熙山庄小区消防通道门口,记者发现一辆浙C牌照的白色奥迪车停在路当中。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车主应该就在附近开店,经常将车停在这里。执法人员随即电话联系了车主,可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联合执法队最终将该车作拖移处理。

  联合执法队队员张志银告诉记者,连日来,他们对位于南苑街道的临平职高东门、人民大道北、沿山路、保健路等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图片来源于网络

  “消防通道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一些私家车主将消防通道占住,将对小区业主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及时处置。”联合执法队民警周峰表示,截至目前,联合执法队已对城区各大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对占道车辆进行及时提醒、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车主,一律进行拖车处理。

温馨提醒

市民朋友停车时应有序文明,不要随意停放车辆,不要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资源。举报电话:96310或者86212345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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