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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这个“红黑榜”出炉!看看有没有你家小区?

余杭晨报 余杭晨报 2020-10-26

余杭晨报原创 记者 凌怡 通讯员 朱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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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区城市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出炉。径山镇桥头社区春花秋月小区、临平街道工农社区朝阳新苑小区、南苑街道新安社区桂花星城小区等6个小区位列“红榜”,而五常街道荆山社区西溪璞院小区、径山镇径乐社区依山郡小区、东湖街道星火苑社区星玖城大楼等6个小区则因垃圾分类正确率低上了“黑榜”。

余杭区城市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


(5月20日-5月31日)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近两年,为提升居民垃圾分类质量余杭进行了多种探索,“红黑榜”便是其中一种。自今年3月25日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4个督查考核组,分别是临平组、塘栖组、余杭组、西部组,对全区20个镇街进行垃圾分类情况督查考核,每日分四组进行现场抽查,每月抽查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含村社办公区、学校、医院)120处,社区、建制村居住区160处,最终结合现场检查的分类正确率,评定“红黑榜”。

       同时,针对“黑榜”所涉的物业小区,区城管局属地执法队员做好进一步检查督促。近日,区城管局南苑中队前往南苑街道兰惠家园小区检查垃圾分类,发现该小区9幢1单元门口的一个餐厨垃圾桶内有包装袋、塑料袋等其他垃圾,不符合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要求。由于该小区物业——杭州旺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对小区居民的生活垃圾投放起到监督作用,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且鉴于当事人管理的小区为余杭区城市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黑榜小区”之一,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区城管局对杭州旺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圆的行政处罚。

      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半个月对检查结果以“红黑榜”的形式进行通报。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检查与执法力度,确保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法律链接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
(三)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指定集中收置点;
(四)将生活垃圾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
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

第六十六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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