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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2017-11-16 东林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将组织2017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内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


2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3奖励设置

1.校级寻访活动将根据报名情况设“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左右,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寻访活动;

2.全国寻访活动设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设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设“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报名条件

1.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 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5活动安排

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继续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15日)

1.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zhqgxslhh)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self-star)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4.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年1月15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于2018年1月15日17时统一发送至所在校团委邮箱,作为参加本校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2018年1月16日至2月5日)

校团委将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下载本年度活动海报模版进行制作,并在校内采用线上发布、线下展示等方式进行广泛传播。同时将利用团委、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本校自强之星参选人员进行事迹展示。校团委将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三)省级和全国寻访推荐阶段(2018年2月6日至4月下旬)

1.团省委将于2月28日前正式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

2.全国组委会将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平台发起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30%。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70%。

3.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在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最终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学校部微信平台、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


6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院团委要以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深入挖掘寻访校内“大学生自强之星”。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校团委也将选择部分优秀典型事迹在“东林团委”“东北林业大学学生会”等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各院团委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之星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之星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一起争做六有大学生。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李晶才、张瀚文

联系方式:82191936、82191665

电子邮箱:nefugqt@nefu.edu.cn


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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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毛伊璇 李涛 童茜坪

审核:潘志强

监制:孙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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