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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心夺志:李零谈中国历史上的刺客

2017-02-17 学而优新媒体



节选自李零《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刺杀和劫持》一文。原载《读书》杂志。




历史上的恐怖手段很多,酷刑虐囚是,大规模杀戮的战争也是;刺杀政要、权贵是,屠杀平民、战俘也是(白起和李广都坑过降卒);桀纣幽厉的苛政暴行是,希特勒的法西斯统治也是;亚述、蒙古式的屠城是,欧洲征服世界的种族灭绝也是)如屠杀印第安人和贩卖黑奴,注意:美洲的征服还包括绑架);日本用零式飞机撞美国航母是(属于自杀式攻击),美国用原子弹炸平广岛、长崎也是(属于直接攻击平民)[案:一九九五年,全世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形成有趣对比的是,美国纪念的是珍珠港事件,日本纪念的是广岛、长崎“原爆”]。它们可粗分两大类型:一类是以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的非常手段做困兽之斗,一类是以绝对优势对前者做斩尽杀绝的大规模报复。以巴冲突是这两大类型的现代缩影。两者具有同质和对等的性质,所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循环相报,莫知其极。这是《旧约》时代的基本精神,也是伊斯兰圣战的古老原则。凭借强大实力,对一切反抗做斩草除根的彻底消灭(最常见的办法就是种族灭绝),是古代一切征服者都很强调的基本原则,也是西方战略传统的基本特点(参看《读书》杂志前年发表的拙作(《读〈剑桥战争史〉》)。对付一切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它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亚述、蒙古式的“斩草除根”(如越战中所见却受制于现代西方的道德准则,即当今国际主流用以谴责“恐怖主义”的道德准则,非但不能随便使用,畅行无阻,反而经常遭受舆论的谴责,这是“反恐”的最大困境,即使是以十报一(或以百以千以万报一),也还是要有所限制,不可能将一个民族、一个文化也“斩草除根”(连讲都不敢讲)。所以,当今国际主流的合理说法,就是要把前一种恐怖定义为“恐怖主义”,而把后一种恐怖定义为“反恐”。对比于“广义的恐怖主义”,我们可把这种恐怖主义叫做“狭义的恐怖主义”。因为这种“恐怖主义”的对立面,肯定是反对这种“恐怖主义”的。但不用恐怖能反恐吗?这是现代人的困惑。

  

这里,我们不妨按最狭窄的定义来讨论恐怖主义。中国历史上最接近这种定义的恐怖活动,不用说,还是刺杀和劫持。它们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怖手段,也是人类最现代的恐怖手段。

  

我们就从刺杀说起吧。

  

中国古代最有名的刺客是六大刺客,即曹沫、专诸、要离、豫让、聂政、荆轲。他们在汉代名气很大。

  

下面介绍一下:


  

(一)曹沫

  

春秋早期人,是鲁国的刺客。在六大刺客中,年代最早。古书对他的名字有许多不同写法,其中一种是曹刿。这两个名字是属于同一个人(详拙作《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过去,我们在《左传》中见过这位先生,名作曹刿。他曾在长勺之战,为鲁庄公出谋划策,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治气之术,出人意外地打败了齐桓公,因而受到毛泽东的称赞。此人出身卑贱,但足智多谋,想为鲁庄公献计献策。他的老乡说,打仗是人家贵族的事,你不要多管闲事,他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一定要插手,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优秀的军事家。毛泽东说“卑贱者最聪明”,举例很多,其中就有他。这是一种记载。另一种记载,是《史记·刺客列传》的记载。司马迁笔下的曹沫主要是勇士,他“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任为将。鲁与齐战,三战皆北,被迫在柯地签订不平等条约。在庄严的仪式上,曹沫突然用匕首顶住齐桓公,逼他退还鲁国的土地。在死亡的威胁下,桓公被迫答应。一经承诺,曹沫立刻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脸不变色心不跳,说话和原来一模一样。

  

这些记载,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曹沫不是贵族,而是卑贱者中的聪明人,他不会像贵族那么死心眼(如相信“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宋襄公)。卑贱者爱使用非常手段,即贵族不耻的糙招,特别是在实力悬殊、强弱不敌的战争中;第二,曹沫参加的战争,正是这样的战争,齐国非常强大,鲁国非常弱小,他以奇谋侥幸打败齐桓公,但三战皆北,不能扭转战局,万般无奈,才铤而走险。他的成功是靠两点:一是齐桓公地位高,名气大,他老人家怕死,曹沫不怕死;二是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说话非同小可,不便在庄严的会盟仪式上出尔反尔,管仲劝他不可背约。这两条都是抓住了贵族的弱点。当然,在其他古书中,还有汉画像石中,这次劫持,参加者还有鲁庄公。逼急眼了,鲁庄公也放得下架子。

  

道理很简单,穿鞋的打不过光脚的(当然,这只是事情的一面)。

  

现在,在上海博物馆藏楚简中,我们发现了曹沫的兵法,名叫《散蔑之陈》。它的出土有一个意义,就是证明了我的看法,恐怖活动和兵法有不解之缘,两者不一定是对立的东西。

  

正规的战法是战法,不正规的战法也是战法。



(二)专诸

  

年代比曹沫晚,是春秋晚期人,事见《刺客列传》,乃吴国的刺客。他和曹沫不同,只是个重诺轻死的亡命徒,类似侠客。公子光(后来的吴王阖闾)善遇专诸,答应死后为他赡养老母弱子,目的很明确,就是派他搞刺杀。刺杀是为了政变。其结果,必然是一死。这些都很清楚。但他和曹沫不同,曹沫所行,其实是劫持,不是刺杀,严格讲,是属于下面要谈的另一类。劫持,是以被劫持者为人质,提出各种要求(如赎金),杀人并不是最终目的(虽然其结果,常常和刺杀一样,人质还是死于非命)。

  

专诸和曹沫,共同点是不要命,勇敢。孙子讲御兵之法,说吴、越世仇,同舟共济,也会齐心协力,关键是死无退路。人心都是肉长的,勇是逼出来的。当兵的也是人,没有多余的命,令发之日,泪流满面,效死拼命靠什么?曰“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孙子兵法·九地》),“诸”就是专诸,“刿”就是曹刿(即曹沫)。他们是春秋时期最有名的刺客(注意,劫持者也算刺客)。



(三)要离

  

也是吴王阖闾的刺客。吴王派他刺杀另一个吴公子,名叫庆忌。要离是个枯黄干瘦风吹都要倒的弱者,庆忌是个武艺非凡膂力过人的壮汉。要离断臂刺庆忌,事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刺客列传》不载),也是惊天动地。这事在战国时期很有名。如唐且使秦,拒绝秦王的无礼要求。秦王威胁说,您难道没有听说过“天子之怒”吗?“天子之怒”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反问说,那大王听说过“布衣之怒”吗?“布衣之怒”是“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当时,他举了三个刺客,一个是专诸,一个是要离,一个是聂政,其中就有要离。说罢“挺剑而起”。结果是“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日:‘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战国策·魏四》)。



(四)豫让

  

战国早期人,是晋国的刺客。此人也是亡命徒,他受过智伯的大恩,非常忠诚。赵襄子杀智伯,漆其头骨以为饮器,他发誓要为智伯报仇。为此,不惜残身毁容,隐姓埋名。先装受过刑的残废,给厕所刷墙。后装麻风病人,把自己弄成哑巴。两次刺杀都不成功。襄子感其诚,解衣令之刺,让他撒气,然后伏剑自杀。这是决意恩仇的个人行为(和《游侠列传》有交叉),不是由政治家导演,也许够不上“主义”。但刺杀和劫持,从法律角度讲,是最低级的犯罪形式,它们和称为“主义”的活动在形式上无法区分。



(五)聂政

  

战国中期人,是韩国的刺客。聂政刺韩累(韩国的相邦),也属于快意恩仇。事见《刺客列传》,不必多谈。他的故事之所以出名,是烈士背后还有烈女,即聂政的姐姐,名叫聂荣(也作“聂嫈”)。弟弟死了,无人收尸,姐姐发现,终举其名,最后哭死在尸体旁边。郭沫若写过一个剧本,叫《棠棣之花》,就是歌颂聂政和他姐姐。


荆轲塑像。刺客文化被颂扬,鲁迅先生的小说《铸剑》也是歌颂刺客


(六)荆轲

  

战国末年人,是燕国的刺客(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又入燕),也见于《刺客列传》。这是距司马迁最近,他亲自做过调查(向熟悉此事的公孙季功、董生和夏无且请教),着墨最多,记述最详,也最震撼人心的刺客。故事比较复杂,大家都很熟悉,这里不必多谈。有趣的是,最近陈凯歌拍了《刺秦》,正是讲荆轲刺秦王。电影主题很前卫(但艺术水准不怎么样,窃以为),秦王要搞“全球化”,但杀人盈野,太残酷,荆轲代表“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祖国人民和各国人民,想去除掉这个暴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乃千古绝唱的慷慨悲歌。但他这么干,岂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有人会提傻问题。

  

春秋战国是天下大乱的时代,养士之风盛于一时,故刺客特别多。秦代法制严苛,此类英雄无用武之地,有之,全部属于奸人歹徒之列。其流风余韵,反而见重于汉代(原来的歹徒都成了英雄)。比如上面的六大刺客,就经常出现于汉画像石。当时人对刺客是抱欣赏态度,非但不以成败论英雄,还充满怜惜之情。大众有大众的逻辑,法制拗不过文学。司马迁也说,他们是“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更何况汉初功臣,位同宰辅的张良,本来就是在逃的刺客。博浪一击,天地震动,暴秦垮台,顿成英雄。当官的都如此,老百姓还忌讳什么。这是那时的风气。

  

中国的刺客史,这里不能详谈。汉代以后,可歌可泣的事似乎不多。直到清末民初,才有新一轮的刺杀高潮,其时,正值无政府主义暗杀风靡全球,热血青年,奉为时髦。“断头台上凄凉夜,多少同侪唤我来”。我国留学生和革命党纷纷投身洪流(如徐锡麟、秋瑾和汪精卫)。现在的说法,是叫“和国际接轨”。

  

鲁迅说,中国也有“脊梁”,他说的“脊梁”,后面的影子就是刺客(徐锡麟和秋瑾都是他的老乡),或如聂荣,属于抚哭叛亡的人。他的小说《铸剑》也是歌颂刺客。

  

中国历史上的刺杀,目标明确,主要是政要和权贵,普通百姓不值得杀;手段也非常简单,往往只是一把匕首。但它突发性强,威慑力大,有攻心夺志的奇效。

  

恐怖主义的一大特点是在心理,是在心理的杀伤。刺杀是暴力的基础形式,刑律属于人身伤害罪,而且是故意伤害罪,逮住就是个死,最低级、最原始,但“擒贼擒王”、“攻心为上”,又是兵法的最高境界。即使是大规模报复,也是重在心理威慑[案:如“二战”中美国对柏林和广岛、长崎的毁灭性打击。“二战”后的美国战略就叫“大规模报复战略”,参看麦克纳马拉《音调不定的号角》]。

  

小太监和老佛爷下棋。小太监说,对不起,我杀您一个马。老佛爷说,我杀你全家。古代的有限报复(低于种族灭绝的报复),大抵如是。比如诛夷九族或满门抄斩,就是古代常用的办法。兵刑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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