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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这类车辆年检将有新变化!

广州交警 2022-10-12


@各位货车司机

9月1日起

货车年检将有更高要求

增加了空车质量检验

看完视频没明白?

戳下方文字版 ↓↓↓



9月1日起

货车年检增加空车质量检测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颁布实施。根据相关条款规定,从2021年9月1日开始,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在安全检验时实行空车质量检测。


其中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时登记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标准应满足:





误差

标准


1

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10%或±500kg

2

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

3

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500kg

也就是说,从9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安检机构将加强对货车、挂车类等车辆的空车质量进行检验,正式开始空车称重。空车质量不合格的货车,将无法通过年检。

● ● ●


广东是物流运输大省,货车保有量大。自2015年3月1日以来,广东省登记的货车及挂车达183.8万辆,其中轻型货车达136.3万辆。

市面上部分轻型货车存在“大吨小标”等问题,严重影响货运市场秩序,更是为道路交通隐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大吨小标”货车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大吨小标”货车超载会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操纵性变差,导致车辆制动性、动力性和稳定性下降,同时加剧车辆传动轴、半轴、车桥、轮胎等部件的磨损,整体使用寿命缩短。载质量过大还容易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引发爆胎、偏驶、制动失灵、侧翻等,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2017年1月17日,一辆自卸货车在沿深圳市宝安区107国道北往南行驶中,与它车相撞,造成自卸货车驾驶员死亡、车上另一名乘客受伤。


经调查,肇事自卸货车就是“大吨小标”车辆,其销售公司会同上牌中介人员、检测站工作人员通过凿改车架号等造假方式,提供上牌“一条龙”服务。


最终,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主犯,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00万元。代理中介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余十人均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

2020 年10月4日,吉林省松原市发生一起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的轻型货车二类底盘实际质量、轮胎层级与该车型准入公告不一致(公告质量为2150kg、轮胎层级为6层级,实际质量为3645kg、轮胎层级为16层级)。

而货厢改装企业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准入许可,对二类底盘非法改装,最终导致车辆的整备质量达到4905kg。最终,司法机关对该起事故相关的2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2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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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警提醒


面对越来越严格的把关,广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不能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货车销售企业更应守住安全底线,不应一味迎合市场需要仅销售汽车底盘,甚至主动委托不具有改装资质的货厢企业定制违规车厢,为超载违法行为预留空间。一旦发生事故,交通事故倒查追责机制一定会让违法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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