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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中英“藏哲勘界”研究

2017-06-28 张永攀 古籍

有关清代西藏与哲孟雄边界的研究,国内外相关著述不多。作为勘界当事人的惠德(J. C. White)在其著作《锡金与不丹》①中也未对勘界做详细阐述。英国学者兰姆在《英印与西藏(1766-1910)》②中略叙及英方勘界一事,但未采用中文奏折等相关材料,对中方的政策未做研究。国内学者黄盛璋著《清代中锡边界历史研究》重点研究的对象是乾隆时洛纳山顶,侧重于地理考订,其中虽提到奎焕派遣李登山勘界一事,但只有百余字简略阐述。③吕一燃主编《近代中国边界史》④中对中锡传统边界虽然做了深入与详细地名考订,但未涉及勘界事件。有关中锡边界的研究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后归于沉寂,甚少学人涉足。朱昭华最近发表《藏锡边界纠纷与英国两次侵藏战争》⑤依然对于勘界中的各方纠葛未做研究。



“哲孟雄”(Ljonjgs)是清代乾隆以后汉文史籍对锡金的称呼。清代,哲孟雄与中国西藏的划界在六世达赖后期就有明确记载。乾隆五十八年(1793)九月,驻藏大臣和琳奏报朝廷,“断还六辈达赖喇嘛所定旧界”。⑥七世达赖喇嘛时期,西藏地方与哲孟雄并无边界交涉。1788年,廓尔喀入侵哲孟雄后,藏曲大河以西被廓尔喀占领。1792年,廓尔喀在清兵的反击下失败,清朝与廓尔喀勘定了边界,设立鄂博。1794年驻藏官员呈文提到此鄂博走向:雅纳山顶、支木山顶、顺小河一带藏猛谷、日纳官寨以北。锡金的边界线勘察权在1861年英国与锡金签订《英印锡金条约》之后,落入英国人之手。1873年10月,英国大吉岭委员埃德加经过日纳(Rheinock)、隆吐(Lintu)到达则里拉(Jeylep),提到则里拉山口为藏哲边界,然后又至乃堆拉(Gnatui)和雅纳山顶(Yakla)。⑦埃德加所经过的后三个山口与山顶形成了今日中印(锡)边界。


实际上,在1890年前,中国西藏地方的管辖范围并不止于则里拉山口,此山口以外的日纳宗、隆吐等也属于西藏地方管辖。日纳虽然是乾隆十五年(1793)由七世达赖喇嘛私自赏给哲孟雄,但清朝并未承认,所以在1794年清朝勘界时,仍在日纳设立了鄂博。当时日纳作为西藏内部行政管辖的分界,是允许外国人自由出入的,而则里拉山口以内则禁止外国人出入。所以,1873年游历西藏的埃德加有一种感觉:则里拉是中国西藏、哲孟雄之间的边界,外国人自由出入的日纳是属于哲孟雄的。就西藏地方驻兵情况而言,日纳以外为哲孟雄,日纳以内为西藏地方,西藏地方仍然派兵防守位于日纳与则里拉之间的隆吐。但这样划界显然不能达到英国人进入西藏的愿望。1889年7月,赫政从亚东的仁进岗给其兄赫德致电言:“锡金与西藏交界仍照旧,即是西藏墨竹河与锡金梯斯塔河(Tista,藏曲大河)中间最高之一带峰岭,岭北之水向入莫竹等河,岭南之水向入梯斯塔河,自分水岭一带高岭之中歧分处起始界限之。”⑧但是,中国与哲孟雄边界并非如同赫政所说是以分水岭为界的。就埃德加和1884年马科雷(Colman Macaulay)⑨探测哲孟雄的史地情况而言,英国人应该对日纳宗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是清楚的,日纳宗以内属于中国西藏。


光绪十六年(1890),西藏地方与英国交战失利,英国希望能够将原来的中锡边界向北推进,并签订条约。赫政要求清总理衙门在条约中“不必书同旧界各山名”,而清总理衙门当时并不清楚日纳宗与分水岭一带具体地理情况,作为驻藏大臣的升泰对此也懵懵懂懂,认为与哲孟雄的边界“均系(由)分水岭……划分,仍与乾隆五十九年具奏鄂博及光绪二年续设鄂博事均属相符。奴才承办边务,亦未敢希翼了事,稍将旧界退让一步。实缘界事非亲历其地,不能灼见真知。中外人士亦鲜有深悉此段地址情形者”。⑩3月17日,升泰与英印政府总督兰斯顿在加尔各答正式签订了《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其中第一款规定:“藏、哲之界,以自布坦交界之支莫挚山起,至廓尔喀边界止,分哲属梯斯塔(Teesta)及近山南流诸小河,藏属莫竹及近山北流诸小河,分水流之一带山顶为界。”第二款约定:“哲孟雄由英国一国保护督理,即为依认其内政外交均应专由英国一国径办;该部长暨官员等,除由英国经理准行之事外,概不得与无论何国交涉来往。”(11)该条约并无藏文本。


19世纪末,西方已普及用墨卡托投影法绘制地图,入侵西藏的英国无疑对之能够熟练使用,精确划定每一条河流与确定坐标,而中国显然处于落后状态,在划界过程中处于劣势。1893年签订的《中英会议藏印续约》虽然没有明确清朝西藏地方与哲孟雄边界的具体划分,但在第九款中规定:“从亚东开关之日起一年后,凡藏人仍在哲孟雄游牧者,应照英国在哲孟雄随时立定游牧章程办理。”(12)事实上,按照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与1893年的《中英会议藏印续约》,英国人也未坚持严格划分清朝与哲孟雄的边界,只是在一些关键的山口设立了界碑。随着《中英会议藏印续约》中的藏印贸易免征关税事件的升级,英国开始在边界问题上大做文章,希望利用边界纠纷获取更多经济利益。按照《中英会议藏印续约》,西藏地方与英印之间的贸易免征关税五年,但局限于西藏亚东和藏哲边界至亚东交通沿线,而在远离亚东的帕里,西藏地方政府继续征收货物的什一税,这引起了英国的强烈反对。


值得说明的是,西藏地方并没有执行《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的规定,仍然按照旧鄂博的划分,在甲岗、夹仓拉等地派驻藏兵,这也引起了英国人的抗议。由此,导致了1895年的勘界事件。



1895年参与中英勘界的中方人员为驻藏大臣奎焕及李登山、独锡勋等人,英方人员主要有锡金政治官惠德、印度孟加拉省督艾略特(Charles Elliot)、孟加拉官员卡特(Contton)和诺兰(Nolan)。其中,奎焕在光绪十七年(1891)3月著赏副都统衔,接替绍諴为驻藏帮办大臣,是驻藏办事大臣升泰的副手。1892年8月,驻藏大臣升泰卒于仁进岗。《清朝驻藏大臣大事记》称:“(光绪十八年)八月十一日丙寅,驻藏大臣升泰卒于边;命帮办大臣奎焕速赴仁进岗接办商约事宜”。(13)当年九月擢升其为办事大臣。清朝之所以选择奎焕,也可能考虑到其性格不似在对外交涉中态度强硬的升泰,以利于中英之间的交涉。奎焕正式名号为“大清国钦差办理藏印边务大臣驻藏办事大臣副都统”。光绪二十二年(1896)奎焕任驻藏大臣履职四年后被免职,被勒令返回北京,免职原因应与处理藏哲勘界不力有关,而其本人能力、德行也欠佳。1896年,被鹿传霖在《密陈西藏情形可虑疏》中参奏为“因其行为不俭,商上更为藐视”、“不惟不派番官会勘……奎焕再三开导,商上等置若罔闻”等。(14)在《奎焕驻藏卷稿跋》中吴丰培评其为“奎焕以庸碌之才,恰处内外交逼之势,何能有所作为”。(15)


在英方提出勘界要求后,奎焕在光绪二十一年(1894)十一月初一,向清朝奏明勘界事宜,并且照会英印总督,要求在次年四月初七进行查界。时靖西游击李登山因病出缺,奎焕认为“所遗靖西游击,系边防要缺,责任綦重,自应拣员接署”,因独锡勋办事很细心,奎焕遂推荐其为靖西游击,并任勘界委员,与学习主事懿善以及噶厦官员,“会同英官,届期前往边界,妥为查勘”。(16)1895年1月13日,奎焕在给印度总督额尔金(Earl of Elgin)的信中又提到由于李登山病重而亡,特意派遣独锡勋作为他的代表前往亚东商谈。(17)得到总理衙门同意后,独锡勋出任查界委员。在此后具体勘界事务中,独锡勋一直负责与锡金政治官(18)惠德的具体联系。


1895年2月20日,英印总督派遣锡金政治官惠德前往亚东,准备与奎焕的代表独锡勋进行谈判,但独锡勋受到西藏噶厦的阻挠。1895年4月23日,英国在西藏的利益代言人、亚东海关官员戴乐尔将噶厦的亚东官员请到官邸,恐吓道:已给驻藏大臣发了电报通告界桩被毁坏,要求其“不可再似从前执拗,免负朝廷而弭边患”。“当兹大事未了,何必又来平地起波,毁却咱利界碑?固以路当孔道,推脱有词,而栋曲拉新立之界,则非大道可比,亦复被人毁坏,殊不太情。”戴乐尔要求西藏地方官员告知当地商民不可再蹈前辙,如果继续如此,必然“激怒邻邦”!(19)尽管如此,西藏噶厦仍然坚持旧界,1895年4月28日,奎焕上报朝廷:“藏员及边界番众坚以旧鄂博为言,请发盖印执照,始令番员前往分画。开导万端,不惟不尊,且禁汉官雇佣夫马”。(20)5月1日,惠德带领孟加拉护卫队军官普莱斯(Pressy)、19位随从、2名印度官员、医疗官埃文斯(Ewens),离开甘托克前往格押(Gnatong)(21)进行勘界。(22)这让无法与惠德汇合的奎焕很无奈,正如他所说英人“急于从事”。5月9日,海关官员泰勒(Taylor)与英文档案中所提的Major Tu His-hsan先期会面。这位少校很抱歉对泰勒说,西藏噶厦官员很顽固,拒绝向他们提供乌拉,“已经把困难置于驻藏大臣之前”,他说,与英国人的谈判困难很让他不快,并请求向惠德道歉。这位少校表示,他将尽力缩短已经推迟的谈判日期。这位少校提到的Tu His-hsan少校,应该是被奎焕举荐的靖西游击独锡勋。(23)1895年5月11日,惠德把此信连同独锡勋的名片给了孟加拉的喇杰沙希(Rajshahi)英国官员,并且表示,这封信印证了他本人的观点:“中国人在西藏的权力是非常微弱的”,“有关他需要乌拉运输而又无能的报告和告知显示了中国人在藏的奇怪权力”。(24)惠德的看法虽然与事实有一定出入,但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奎焕在西藏的无能与在处理问题时束手无策的困境。另外,被称为少校的独锡勋实为从三品的武官,无论如何也比19世纪末期英国军衔少校(Major)高出若干等,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英国人对清朝官员的蔑视。


5月14日,奎焕给惠德写信,要求暂缓设立界碑。5月18日,独锡勋与Yea(叶?)先生和Chang(常?)先生,在则里拉与惠德会面,并确定了界碑的位置,再次要求惠德推迟边界谈判,但被惠德拒绝。惠德认为,“进一步的推延不能被允许,自从1890年条约签署以来,他们(清朝官员)已经有五年时间与西藏人进行协商”,“没有尽到与西藏人交涉的义务”。惠德要求与中方人员在6月1日前在多克拉(Dokala)会谈,认为英方在此期间还可以在栋曲拉(Donchuk La)建立界桩。惠德认为,如果奎焕再次要求推迟的话,他们将自行在东部建立界碑。(25)


然而,英国的勘界工作似乎并不顺利。5月19日,惠德建立的则里拉新界碑不知被何人拆毁,此事被刊登在印度的报纸上,印度认为此事为西藏噶厦“有心构衅”。(26)显然,西藏地方的阻拦和来自奎焕的多次请求会谈延期使英国人遇到了困难。孟加拉省政府内部一些强硬派主张通过军事手段,单方面强行建立界碑。5月20日,孟加拉首席部长卡特(Contton)给英(印)政府外务部致函:“中国代表与惠德会晤的失败令人非常不愉悦,对于惠德与其随从来说,长期滞留在恶劣高海拔的营地是非常不方便的,特别是对于他们团队中的印度官兵来说,更为不便。”在这封信里,提到孟加拉省督的建议:如果中国代表与惠德不能及时见面,他将单方面命令士兵在顺着东部边界线Chola、多克拉(Doka la)、Nathula、Pomberingo等地建立界碑。英(印)政府认为这些地方地处偏远,外人皆不知道,中印还没有争议。这样一来,“一旦惠德完成此项工作,将使印度政府在了解中国人与西藏人的真正意图方面,占有更加有利的姿态”,然后再决定在“例如Lachen山头与Lachung河谷建立一些界碑”,“如果必要,将西藏人设立的鄂博强行拔掉”。卡特请示英(印)政府外务部,是否将这种“非法建立界碑”的行为进一步在中印非争议地区继续推广。按照卡特信件所说,惠德一行带了经过训练的测绘人员和一套测绘仪器,准备绘制出一副令中国人满意的地图,这样“至少在某些地区是没有争议”。(27)


卡特的建议显然是要将“西藏人设立的界桩”偷偷拔掉,然而西藏噶厦官员和民众坚持边界以旧的鄂博为准,认为甲冈、夹仓拉一带很早就有西藏地方军队驻守,反对划定新的边界,坚决不向勘界的清朝官员提供劳役。英国在西藏地方僧俗大众的抵制下,希望通过清朝驻藏大臣给西藏噶厦施压,并挑拨二者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勘界的目的。5月21日,亚东关税务司戴乐尔致电奎焕,要求奎焕向西藏噶厦说明事情,“如再置若罔闻,是藏番不但目无藏使,则亦明慢朝廷”。(28)


由于奎焕迟迟不能说服西藏噶厦配合勘界,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Nicholas R. O' Conor)建议英国政府给中国政府施加压力,革去奎焕驻藏大臣的职位。1895年5月18日,他会见了清总理衙门官员,中方答应催办解决。二日后,欧格讷给印度总督额尔金写信,称:“我准备给总理衙门施压,并告诉他们奎焕如果不能将他的命令得到执行,他应该被撤职。”(29)或许奎焕对于英国人给总理衙门的施压有所感觉,5月22日,奎焕再次要求西藏噶厦派人勘界,但依然遭到噶厦的拒绝。无奈之下,奎焕只好致函亚东关税务司戴乐尔请求帮助:“本大臣查界务藏番梗命,坚不同往,总署电复未经到来,而惠君急于从事,其中为难之情形不言而喻,幸赖贵税务司鼎立维持,居间调处,始有缓办之机”。(30)


如何应对奎焕的策略,孟加拉Raj shahi的长官诺兰在5月22日给孟加拉部长的信中提到了三点:第一,诺兰认为驻藏大臣是在拖延时间,把谈判“一直拖延下去”,但惠德坚持要求会面,最后驻藏大臣答应于6月1日在多克拉见面。从驻藏大臣与惠德的联系看,西藏地方代表没有参加边界商议,只有清朝官员考察了则里拉,驻藏大臣请求“谈判工作再度延缓,直到说服对此事抱有怀疑态度的拉萨三大寺喇嘛”,但对于何时谈判,驻藏大臣并没有明示。第二,如果中国代表能够按时参加会面,即使在西藏人缺席的情况下,勘界也可以顺利进行。不过,如果类似中国人未出席栋曲拉(Donchunk La)勘界的情况发生,我们应该针对此情况,指示惠德的下一步工作。第三,在多克拉,中英之间没有争议存在,但真正的困难恐怕在交涉丈结山口(Donkhya,东卡山口)(31)地方时。在该地的分水岭之西,西藏人已经占领了一些草地。诺兰认为,根据1890年的条约,这些地方应该属于锡金,如果在此地建立界桩将会引起西藏与锡金的争执,即使西藏地方代表此时不来参加会谈,也会引起边界纠纷。所以惠德应该在丈结山口把工作继续下去,但“必须承认,这会引起西藏士兵的愤怒而毁坏界桩,以及重新占领争议区”。(32)


在诺兰眼中,奎焕的目的是在拖延时间,因而认为英国如果要勘界,可以不邀请西藏地方代表自行强行勘界。他认为,丈结山口一带由于不涉及勘界,而且冬季无人居住,所以英国应该尽快占领,关于丈结山口的交涉计划可能会引起与西藏人的武装冲突,但如果“没有实际上的对手,这种风险是应该承担的”,“如果正确的按照条约建立界桩,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争议,而且这块正在放牧且冬季无人居住的土地在自然上也是符合的”。(33)


到了奎焕所许诺的6月1日,西藏地方仍然拒绝给奎焕提供乌拉前往则里拉,奎焕处于更尴尬的处境:无法履行对英国人的承诺。奎焕的心态深为英国人所理解。当时担任印度总督的是额尔金。在额尔金看来,奎焕的无能是非常明显的,但英国不应该在勘界一事上给奎焕过多的压力,英国和奎焕保持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6月10日,英(印)政府外务部发来电文,表明了额尔金总督的看法:“印督根据目前的形势,不准备坚持早日结束勘界的原则,或者对中方的强制要求,因为我们必须解决争取西藏人的允许这个难题。中国人在多克拉(Doka La)没有与惠德见面,我们可以理解。除非惠德撤回将增长西藏人侵犯边界的气焰,否则他应该立刻返回甘托克,或者至少从边界的附近撤出……不应该将则里拉界桩的毁坏归罪于中国人,或者要中国人负责。假设如果事件一旦被提及,驻藏大臣将会与惠德一样难过。”(34)可见,印度总督希望不要与驻藏大臣的关系搞僵。就此,英(印)政府的态度可以说清晰了:奎焕尽管无能,但英国必须与其保持良好关系,英国可以同意推迟勘界。在6月11日孟加拉发回的电文称:克普(Kophu,在则里拉以南15公里处)营地报告“在栋曲拉(Donchuk La)树立的界桩被随意破坏,界桩顶部破碎,但上面的数字并没有破坏,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关口,这样的暴行显然是故意的”。(35)英(印)总督面对界桩的再次破坏反而对孟加拉省的一些官员提出了批评,英(印)政府的一个内部报告提到:“印督长久以来希望根据地方政府的政策建议行事而支持地方官员,但遗憾的是,他不能完全接受孟加拉省督的意见,目前中方代表在与印度政府、印督的关系处置上,实际上已经扮演了一个友好的角色……在给中方代表的信中要保持友好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还应该避免任何谣言认为则里拉界桩被毁是西藏官方所指使,也不要认为中国代表能在遥远的锡金边界有能力控制西藏人,同时,我们的地方官员不要在可能引起双方代表困境的边界上采取任何行动。”(36)由此可见,额尔金对奎焕颇有好感,认为奎焕“实际上已经扮演了一个友好的角色”,奎焕已经尽力。


但是,清朝总理衙门仍希望在勘界一事上向英国妥协,尽快满足英国人的要求。6月16日,总理衙门给驻藏大臣的电报被英国人泰勒透露给了英(印)政府:两日前(6月14日),中国政府命令驻藏大臣坚持要求有西藏代表参加的勘界活动。孟加拉省省督在得知此消息后,马上询问英(印)总督:既然中国政府正在努力办理此事,惠德是否应该在克普(Kophu)留驻,或者留在哪个距离边界比较近的营地。直到7月16日,奎焕等人仍然无法在此事上让西藏噶厦让步,最后,清朝方面再次要求英国勘界委员放慢勘界工作的步骤,以等待西藏噶厦派出人员。


中方人员的一拖再拖,让英国人有所顾虑。7月22日,卡特对英(印)政府提出了建议,认为锡金不能再忍受在勘界问题上一拖再拖而造成的昂贵的费用,“但是一个不能掩盖的事实是,一旦回到甘托克,这就意味着我们的勘界工作失败。有证据表明北京政府是急于早日完成勘界工作,但是在拉萨的驻藏大臣显然是对于西藏喇嘛的坚持反对无能为力。由此,勘界一事成了僵局,目前只有三种方法可以解决。”他认为:第一种方法,英国放弃勘界,撤回所有人员。第二种,在没有中国人或者西藏人的情况下,单方面强行勘界,树立界桩。第三种,利用武装力量完成勘界,并且惩罚西藏地方。至于英(印)外务部曾经建议撤回一事,孟加拉省督劝说卡特,如果一旦撤回勘界委员,英国人在西藏人心中的声望将大为降低。(37)


就在英(印)政府讨论泰勒所提出的方法时,光绪二十一年(1895)八月八日,十三世达赖喇嘛正式亲政。同年十月,一直在主管西藏“勘界”事宜的第穆摄政“因病”请求“辞退”,驻藏大臣奎焕就此事上奏朝廷,得到的批示是:“谕军机大臣等……第穆大臣胡图克图既据奏称因病力求辞退,著即准其所请,所有藏番政教两务即归达赖喇嘛掌管。”达赖身兼法王、藏王,总理西藏“藏番政教”事务。达赖亲政后,奎焕要求达赖“切实开导三大寺僧众仍遵前旨”,将勘界事宜遵照条约办理。奎焕希望对达赖用怀柔政策,耐心说服,对于朝廷希望用武力逼迫达赖喇嘛就范的方式并不认同,他认为“派大员带营来藏震慑一节,断不可行。藏番不知大体,若遽慑以兵威,转恐大众惊疑,阻挠更甚,殊非朝廷绥辑岩疆之意。总之,奎焕身膺重寄,务当熟度番情,相机操纵”。(38)


但是,达赖并不听从奎焕的指令,亲政后与驻藏大臣形成尖锐对立,甚至寻求俄国的支援。其实,奎焕也深知英国人的手段,在1895年6月15日给朝廷的奏折中即说勘界困难一事“盖因英人狡黠,前已私立界碑,藏番疾首痛心,有若惊弓之鸟”,奎焕对英人急于勘定藏哲边界也不快,说“英人狡猾,前已私立界牌”,(39)“查印前文有委员会勘确界之语,似非一勘即定界”。(40)



清朝与哲孟雄的勘界事件在1895年底不了了之,驻藏大臣奎焕于次年卸任回京。但是,1902年,锡金政治官惠德仍然对此念念不忘。该年5月18日,惠德带兵百余名来到甲岗,5月21日,又来到中锡边界东段分水岭以南。1904年英国入侵西藏后,在江孜和亚东派驻了商务代表,中锡边界已经不成为英国入侵西藏的障碍,西藏噶厦对此也默不作声,1890年的边界协议也不再有争议了,最终形成了今日的边界线。


对于1895年的勘界,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其一,拆毁界碑的人员。


在以往的研究中,只提到是西藏人。奎焕最初认为,这些拆毁界桩的人可能为“路人”。奎焕说“该处系大吉岭大道,往来商人必经之路,或系无知之人所为”,这应该并非实情。奎焕就此事对噶厦进行了质询,噶厦回复也称不知为何人所为,“商上并未敢冒昧令人拆毁,该在边番官更不敢擅行拆毁”。(41)在1895年6月以前,英国方面应该也不知道毁坏界桩人员的身份。亚东税务司戴乐尔5月27日致电奎焕,要求其说服西藏噶厦,“特恐番众仍前狡展……令僧众应该遵藏帅之命,切不可再有执迷,至失中朝抚驭之恩,以贻后来无穷之戚”。其中有僧众字样,似暗指毁坏界桩的人员为僧人。不过戴乐尔并未向英(印)政府通报。6月5日,损毁行为越来越多,英国人还准备增加武装力量以阻止这种行为。同月,从大吉岭前往勘验的英国官员报告说,在独锡勋与惠德见面的则里拉,勘界时中方准备的放在石板上的很多界桩又被人偷走,英国官员要求英(印)政府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以惩处这些偷走界桩的西藏人。英(印)政府外务部在电文中提到:(1)“在则里拉偷走界桩的是些愚昧的西藏人自发的干的?还是在西藏噶厦的教唆下干的?”(2)“现在政府军方询问我们在Gnatong的边防卫队下一步准备如何计划?目前根据西藏人的这种态度,是否需要在甘托克和Gantong增强防务的军事力量?目前是否有迹象表明西藏对我怀恨态度有所行动?惠德回到甘托克了吗?”(42)可见,此时英(印)政府仍然不知损毁界桩者为何人。


在6月初,奎焕所约定的勘界仍然无法按期进行,主要是遭受到西藏噶厦的抵制。故此,部分英国人认为毁坏界桩的主谋应该是西藏噶厦,持有这种看法的主要是锡金政治官惠德。6月7日,惠德给孟加拉省首席秘书的信中说,“毁坏则里拉界桩的行为确定是拒绝与我会面的西藏官员所为,如果(我们)政府立即要求他们(西藏人)在则里拉暴行一事上的诚挚道歉以及坚持根据计划安排执行勘界,我们就没有必要增强甘托克与Gnatong的军事力量。但是目前在Gnatong的英国军队应该保持直至勘界结束,如果(军队)现在就回到甘托克,则不仅会增加勘界工作的难度,而且会助长西藏人目前对我们的敌视态度。”(43)对此,英(印)总督同意惠德的看法。显然,惠德此时认为“凶手”应该是西藏噶厦。值得注意的是,惠德提到英国军队已经驻扎在Gnatong,该地位于隆吐山与则里拉之间,中文名为格押。这个地名在在光绪十八年(1887)西藏僧俗官兵上书钦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驻藏大臣色楞额、驻藏帮办大臣崇纲时提到过:“热纳(指日纳)原有格押群地方,系商属卓木六寸所营地土,此处平地山谷,英人早于其间屡修房屋……”(44)格押为藏文sNa-gdong的译音,意为山嘴。显然,该地已经被英国人派军侵占。6月11日,栋曲拉的又一部分界桩遭到毁坏,孟加拉发回电文说,克普营地报告,在栋曲拉树立的界桩被随意破坏,界桩顶部破碎,但上面的数字并没有破坏,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关口,毁坏显然是故意的。(45)经过分析,英(印)官员们猜测此事为西藏三大寺所为,英(印)总督也估计是西藏三大寺的“恶行”,并希望奎焕劝说喇嘛们停止破坏界桩的活动。1895年6月13日,英(印)总督额尔金给奎焕的信件中有:“我很快的收到了阁下在5月14日给锡金政治官惠德的函件的复印件。在该信中,您请求延缓勘界工作的开始时间以劝说三大寺喇嘛。我乐意知道西藏民众大会已经关注到有关勘界事宜的讨论。在我看到您的信件之前,惠德已经与独统领在则里拉会面,他和Yea、Chang先生确定了在则里拉关口的界桩位置,并安排了您的代表与惠德在6月1日于多克拉的再次会晤。同时,惠德将在栋曲拉建立界桩,随后独统领也将到来视看。在这种情况下,惠德先生通知阁下,勘界工作已经开始(在您的急件复印本到达之前)。依据印度事务部的通知,我们指令惠德先生,如果阁下的代表因为任何原因而不能在多克拉与惠德见面,他写信给阁下以解释,他将继续按照与独统领在5月18日的则里拉会晤所约定的方法进行。如果勘界工作在今年结束,惠德先生也被授权通知阁下勘界的最后期限。不管今年联合勘界的工作是否能进行,希望您能尽快明示他。我近期阅读了一些惠德发来的关于其在则里拉所树立的界桩被西藏人所损毁的报告,这些消息确实吗?我相信,阁下也对此很遗憾。惠德先生目前正在等待您下一步与他的联系,除非他的撤回会引起西藏人在边界地带的不安定情绪和暴力倾向,尽管我觉得这是不太可能发生的偶然。我非常有信心您给边界的官员发布合适的命令。”(46)在信中,额尔金认为是三大寺从中作梗,而非噶厦,希望奎焕能够说服三大寺喇嘛。


奎焕回复照会:“案准贵大臣照会一件,本大臣业经详阅,系为查界之事;又利山所立界碑被人拆毁。各等因。本大臣查勘界一事,因三大寺僧众愚顽成性,屡具妥协,是以备文照会惠大员,请其暂缓办理,因而敝处委员未客如期前往多克拉会勘界址。兹准来文,示知现饬节,备极周妥,本大臣曷胜钦佩。至虑番愚梗顽,既有中官在此驻守,该番等亦不敢另生别事,惟边界一时未能定立,本大臣愚意拟缓至五年,俟换约时再行妥议办法,未悉贵大臣尊意以为然否?昨已电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现尚未奉回电。特此先为奉商,尚希贵大臣酌核赐复为幸。至咱利山界牌拆毁,前据独委员来禀,本大臣即已译行商上。嗣据禀复,商上并未饬令拆毁,驻边番官等更不敢稍形冒昧令人拆毁。等语。本大臣细加察看,情尚属实。惟咱利山路当孔道,或系无知商民所为,良不可知。现复严饬清查,务将偷窃界碑之人清出,从重治罪,以昭炯戒。相应照会。为此,照会贵大臣。”(47)


在抵制三大寺问题上,清廷明显支持奎焕。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闰五月初六日,军机处接到朝廷命令:“藏哲边界东至布坦之支莫挚山起,西抵廓尔喀边界止,以分水岭之一带山顶为界,光绪十六年间业经订立条约,此时若再有异议,必启衅端。”清朝认为,当时摄政的第穆呼图克图与噶伦等人都知道此事,为何就三大寺僧人从中阻扰?光绪帝要求奎焕迅速会同惠德等人,对三大寺僧众“切实开导,晓以利害”。(48)


然而,三大寺僧人依然坚持以“鄂博”为界,这让英国人非常恼火,正如戴乐尔在给奎焕的电文中说的一样:藏番仍前违拗,不听贵大臣饬谕,不遵总督电音,不肯同委员前往履勘,实属令人难解。戴乐尔还挑拨奎焕说道:“若因此藏番之昏焰愈张,则藏使之权衡愈失,边事为日方长,其以后藏番之掣肘中官,将有甚于此时也”。(49)7月19日,奎焕在奏报朝廷时提到“第穆呼图克图及各噶布伦等未尝不知事体,均愿望办,何以三大寺僧众从中阻挠,殊属不知轻重。即着奎焕饬令该第穆呼图克图等,迅速会同委员惠德等,传集三大寺僧众,切实开导,晓以利害,照约勘明办理,毋得固执成见,迷而不悟,致蹈覆辙。”三大寺的僧人认为,“英人异常狡黠”。如果不“先行照会”,不足以向僧众释疑,只允许先行查看,但不能订立界碑。在程序上,则要求印度总督的照会到达西藏后,他们再派人前往查看。奎焕要求三大寺应该立刻按照清皇帝谕旨,“饬令履勘,不可任意迁延”。(50)7月22日,孟加拉省首席部长卡特给英(印)政府外务部的信中提到,惠德经过详细调研,最终确认了毁坏多克拉(Dokola)和Donchukla界桩的是拉萨派来监视当时滞留于亚东的西藏勘界委员行为的3个喇嘛。


从各种史料来看,拆毁界桩的人员确为西藏三大寺的僧人,这也在情理之中。19世纪后半期,英国加快了对西藏的侵略步伐,在与西藏相邻的锡金大吉岭修建铁路与公路,沿途开设驿站,做好了进一步侵藏的准备。同时,英国人又组建一个由英(印)政府财政秘书马卡雷带领的所谓通商使团,欲开赴西藏,打通对藏贸易。这个通商使团的举动很快受到西藏三大寺的怀疑和抵制。三大寺当时在锡金有着一定的经济利益,他们不希望将该地划归印度,而且对于7年前英国对西藏发动的隆吐山之战,西藏僧俗们也记忆犹新,所以对《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与《中英会议藏印续约》并不接受。


其二,奎焕在勘界问题上对英国言听计从有一定的目的。


驻藏大臣之设立是自唐宋以后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管理制度的重大发展,但到了清朝后期,派出的驻藏大臣多为老弱和有过人员,官员总体素质已远不如前期;其对于西藏局势的控制,也权力有限。以奎焕而言,正如英人所说“有关他需要乌拉运输而又无能的报告和告知显示了中国人在藏的奇怪权力”。(51)英人所谓“中国人”,即指奎焕。以勘界而言,前后几位驻藏大臣的行为便不一致。隆吐之战时,文硕奏“藏番据新图,以隆吐、日纳宗为藏地,坚勿让”,“实藏地,卡无可撤”,但是,继任的驻藏大臣升泰却说:“向来西藏图说藏地与哲、布分界处东西一线相齐,藏境中并无隆吐、日纳宗之名”。(52)奎焕与升泰如出一辙。


当时,英国人仗着武力优势,对西藏噶厦威逼,对清朝威逼、引诱。孟加拉省督艾略特(Charles Elliot)认为:“最明智的政策是给西藏人警告:如果他们立即在勘界工作上与英国人展开合作,将不对他们有任何处罚。除非他们委派一名官员去管理藏哲边界属于西藏一侧的地域,并且协助界桩建立工作,否则英国政府将派军暂时或者永久地占领春丕谷(Chumbi Valley)。”(53)艾略特对清朝采用的又是另外一种手段,他说:“但是这件事由于复杂的关系更复杂,我们的愿望是支持在拉萨存在着虚弱的中国人的权力,结果是,我们所没有交涉的一方(指藏人)在西藏有着真正的权力,而我们所交涉的一方(清政府)却在西藏没有实力去从事勘界。”在这样的情况下,艾略特认为,“与中国总理衙门的协议将使英国政府军自由的进入春丕谷,这在中国方面的同意下,并无损于中国对西藏享有的宗主权,而且更有利于中国人在拉萨建立他们更稳固的威信与权力。总之,省督认为我们对待北京政府的态度应该是友好和坚定的”。(54)1895年7月6日,惠德的给英(印)政府的信中提到:“北京当局明显地在勘界一事上很着急,他们已经给驻藏大臣致电两次,命令勘界委员与我会面。赫政先生已经致电泰勒,总理衙门坚持驻藏大臣勘界。参与勘界的西藏委员目前在仁进岗(Rinchingong)附近的噶林(Gilling)焦急地希望继续工作,我猜测,应该是勘界的中国委员正在等待驻藏大臣的指令而与我会面”。(55)


总之,对于英国来说,在1895年藏哲勘界一事上,帕里收税、甲岗驻兵、则里拉界别被毁、勘界、推延勘界期限等事件无一不显露出英国人企图获取在藏利益的意图。1895年11月21日,英国约克郡布拉德副德地区(Brafford,Yorkshire)商业理事会给英(印)事务大臣汉密尔顿(Hamilton)的函件很明白说明了这一目的,他们要求在西藏取得更多特权,扩大西藏的商品市场:“本理事会坚信,在西藏将会找到一个对英国具有重大价值的‘新市场’,郑重地请求,女王陛下政府应尽力或者通过与中国皇帝签订条约,或者直接与西藏大喇嘛订约,或者采取其他被认为是有效的方式,务必进一步打开西藏的大门”。(56)而奎焕等人,作为驻藏大臣,本意上希望通过此职位稳定西藏,并在西藏地区抵御外敌侵略和维护国家主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面对复杂的局势,最终使此次堪界事件不了了之。但英国人对侵略西藏的野心并没有终止,为了掘取更多利益最终于1904年发动了入侵西藏的战争。


注释:


①White, L C. Sikhim and Bhutan: Twenty-One Years on the North-East Frontier 1897-1908, New York: Longrnans. 1909.


②Alastair Lamb, British India and Tibet 1766-1910,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6.


③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印:《边界历史地理研究论坛》,内部印行,第52—61页。


④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⑤《历史档案》2013年第1期。


⑥《清史稿》卷525《西藏》。


⑦Report on a Visit to Sikhim and the Tibetan Frontier in October, November and December, 1873, Bengal Secreariat Press,Calcutta 1874。另可参见吕一燃主编:《近代中国边界史》(下),第705页。


⑧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中国海关与藏缅问题》,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07页。莫竹河即《西藏地名录》所记卓木麻曲。


⑨1884年10月,英印政府命马科雷筹办进藏考察商业。


⑩《清季筹藏奏牍·升泰奏牍》卷3,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9年版,第7页。


(11)转引自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8辑《光绪条约》卷29,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


(12)转引自房建昌:《中锡边界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92年第1—2期。


(13)贺文宣:《清朝驻藏大臣大事记》,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5页。


(14)吴丰培辑:《清代藏事奏牍》(下册),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75页。


(15)吴丰培辑:《清代藏事奏牍》(下册),第866页。


(16)参见《奎焕奏拣员查勘藏哲界址片》,《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340页。


(17)Translation of a letter from His Excellency Kwei Hwan to Earl of Elgin and Kincardine, P. C., G. M. S. I., the 13th January, 1895. Enclosure 5 in No. 13.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printed for His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by Darling@son, Ltd, 1904.


(18)1890年,清朝与英国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八款”,确立了锡金为英国的保护国。英印设立锡金政治长官一职。1910年始,锡金政治官不仅负责锡金内部事务,还是驻江孜、亚东及噶大克商务委员和驻拉萨使团的最高负责人,直接对英国的印度事务部负责。但是常常因为特殊情况,和驻江孜商务委员、驻拉萨代表互相调换职位。


(19)《戴乐尔为规劝藏官按约查界立碑事致奎焕函》,《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2页。


(20)《奎焕为藏员坚以旧鄂博为言开导不遵且禁汉官雇夫马致总署电》,《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1页。


(21)房建昌指出格押乃藏语sNa-gdong的译音,意为山嘴,位于隆吐山与里拉之间。参见吕一燃主编:《中国近代边界史》(下册),第706页。


(22)Letter from H. J. S. Cotton, Esq., 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Bengal to the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dated Darjeeling, the 14th May, 1895. Enclosure 7 in No. 13.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23)Letter from F. G. Taylor, Esq., Commissioner of Customs, to J. C. White. Esq., Political Officer, Sikkim, Dated Yatong, the 9th Ma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24)Letter from J. C. White to Commnissioner, the 11th Ma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25)Letter from H. J. S. Cotton, Esq., 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Bengal to the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dated Darjeeling, the 20th May, 1895. Enclosure 8 in No. 13.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26)《戴乐尔为译转总署皓电并告咋利新立界牌被毁事致奎焕函》,《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1页。


(27)Letter from H. Cotton, to Foreign Department, dated Darjeeling, the 20th Ma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28)《戴乐尔为译转总署皓电并告咋利新立界牌被毁事致奎焕函》,《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1页。


(29)Letter from Sir N. R O' Conor, K. C. B., C. M. G., Britannie Majesty's Minister at Peking to His Excellency the Earl of Elgin, G. M. S. I., dated Peking, the 20th Ma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30)《奎焕为咋利山新立界牌被毁并非藏众所为事致戴乐尔函》,《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2页。


(31)与岗巴与亚东县交界处相对的锡金东北端境内的山口。有时称作Donkia La。


(32)Letter from H. Cotton, to Foreign Department, dated Darjeeling, the 24th Ma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


(33)Letter from H. Cotton, to Foreign Department, dated Darjeeling, the 24th Ma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34)From the Foreign Secrtary, to the Chief Secretary, Bengal Government, dated the 10th June,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35)From the Chief Secretary, Bengal Government to the Foreign Secretary dated the 12th June,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36)From the Chief Secretary, Bengal Government to the Foreign Secretary dated the 12th June,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37)Letter from H. J. S. Cotton, 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Bengal, to the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dated Calcutta, the 22nd Jul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38)《谕军机大臣第穆呼图克图准辞退政教即归达赖喇嘛掌管著奎焕传谕切实开导三大寺僧众仍遵前旨照约办理》,《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52页。


(39)《奎焕奏藏哲界务奉电催办开导藏众稍有领悟情形折》,《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8页。


(40)《奎焕为先往查看容后定界碑请照会印督事致总署电》,《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9页。


(41)《奎焕为利山新立界牌被毁并非藏众所为事致戴乐尔函》,《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料汇编》,第1342页。


(42)From the Foreign Secretary, Simla, to Bengal Government, Darjeeling,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p. 39.


(43)From the Chief Secretary, Bengal Government to the Foreign Secretary, Simla, dated the 7th June,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44)《清季筹藏奏牍·文硕奏牍》卷2,第8页。


(45)From the Chief Secretary, Bengal Government to the Foreign Secretary dated the 12th June,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46)Letter from the Viceroy of India, to Kwei Hwan, dated Simla, the 13th June,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47)《照抄奎大臣致额大臣照会》,《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5页。


(48)《谕奎焕藏哲边界业经订约着切实开导照约办理电》,吴丰培辑:《清代藏事奏牍》(下册),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39页,


(49)《戴乐尔陈述藏众坚以鄂博为界请暂缓查界之利弊得失事致奎焕函》,《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47页。


(50)《奎焕奏藏哲勘界藏众坚持定见不遵开导等情折》,《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351页。


(51)Letter from J. C. White to Commnissioner, the 11th Ma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52)《清史稿》卷525《西藏》。


(53)Letter from Contton, 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Bengal, the 22nd Jul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54)Letter from Contton, 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Bengal, the 22nd Jul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55)Letter from J. C. White, Esq., Plictical Officer, Sikkim to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Rajshahi Division, dated CAMP Yenkongteng, the 6th July, 1895. Papers Relating to Tibet.


(56)《英国议会文书》,1904年,第54页。转引自周伟洲:《英国、俄国与中国西藏》,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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