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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前后西藏与拉达克的关系及其划界问题

2017-07-03 周伟洲 古籍

一、19世纪前拉达克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


拉达克(Ladwags),即今西藏阿里以西,以列城(Leh)为中心的地区。此地原为西藏阿里的一部分。公元7世纪初,吐蕃兴起于中国西南的西藏高原,其名王松赞干布逐渐统一了高原各部,建立了一个强盛的吐蕃政权。就在吐蕃政权正式建立前后,今拉达克地区即为吐蕃所征服,成为其组成部分之一。


据敦煌发现的古藏文吐蕃历史文书记载,早在松赞干布父曩日松赞(gnam ri srong btsan)时,吐蕃王室即与象雄 (Zhang zhung)王联姻,并征服了象雄。曩日松赞死后,象雄等属国叛离,幼年亲政的松赞干布再次征服象雄,并将其妹赞莫(公主)赛玛噶(Sad mar kar)嫁与象雄王李聂秀(Leg myi rhya)。后因李聂秀与赞莫不和,松赞干布遣军攻李聂秀,“将一切象雄部落均收归于治下,列为编氓”。[1]历史文书大事纪年记此事发生在唐文成公主至吐蕃和亲之后三年,即公元644年 (唐贞观十八年)。[2]象雄,当时包括后称之为拉达克在内的西藏阿里地区;中国汉文史籍称为“羊同”。[3]《册府元龟》卷九五八外臣部邑二记:“大羊同国,东接吐蕃,西接小羊同,北接于阗,东西千余里,胜兵八九万”。《唐会要》卷九九大羊同国条记载相同,并说:其国曾于唐贞观五年(631年)、十五年 (641年)遣使至唐朝贡,“至贞观末,为吐蕃所灭,分其部众,散至隙地”。羊同位置“北接于阗(今新疆和田)”,正是今阿里的位置,除大、小羊同外,羊同地区可能还有许多部落,正如上述吐蕃历史文书所说,是“一切”象雄部。汉、藏文献所记羊同正式并入吐蕃的时间(贞观末),亦大致相合。


吐蕃对象雄的统治情况,上引敦煌发现的吐蕃历史文书大事纪年中有一些记载。如牛年(653年),赞普曾任命布金赞(Spug gyim rtsan)、玛穷(rma chung)为象雄之岸本(mngan吐蕃官制中财务官——译注者);狗年(662年)、猪年(675年),吐蕃在象雄征集供亿和大料集(即征发户丁、粮草劳役等——译注者);牛年(677年),象雄叛;羊年(719年)征集象雄和玛儿 (Mard)的青壮兵丁等。[4]在文书的小邦邦伯家臣世系中,开首即列象雄,其王为“阿巴之王李聂秀”。[5]由此可见,包括拉达克在内的象雄(羊同)在7世纪松赞干布时起,即为吐蕃政权的一部分,作为小邦而存在。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公元9世纪40年代统一的吐蕃王朝瓦解为止。


公元841年,吐蕃赞普朗达玛(glang dorma)死后,统一的吐蕃政权瓦解。据藏文史籍载,吐蕃王室朗达玛孙吉德尼玛衮(Sgyilde nyi ma mgon)约于公元9世纪末逃到象雄的布让 (又译作乍布郎、普兰等,今西藏普兰),娶象雄王室女没庐氏,将象雄各部收归治下,总称为“阿里(Mngar-ris)”。他有三子,故将阿里地区分成三部分,命长子日巴衮(rig pa mgon,又作贝吉日巴衮或贝吉衮)掌管玛域(mar yul)地区,次子札西德衮(bkhr shis lde mgon)掌管布让地方,三子德祖衮(1de gt-sugmgon)掌管象雄古格(gu ge,今西藏札达地区)之地。[6]长子日巴衮所领有的“玛域”,即大致与近代的拉达克地相当。成书于公元1434年的《汉藏史集》和近代流传的手抄本《拉达克王统记》两书,简约地记述了日巴衮所领有的玛域的范围,两者的记载并不一致。如《拉达克王统记》说:长于贝吉衮,掌握阿里玛域及具黑弓者属民。其范围包括“东至日土、色卡果来之德秋噶波、仓地之热瓦玛波、旺列之米格帕朋山头。西部到达克什米尔之拉杂、多布巴坚以上。北部至色卡果波以内。”[7]而《汉藏史集》则记:“……命长子贝吉衮统治玛域、努热,次子德祖衮统治象雄(古格)、吉觉、尼贡、如托(即日土)、普兰、玛措等六个地方。”[8]这种记载的不同,反映了尼玛衮分封三子的领地并不十分明确,且时有变动。显然,尼玛衮之分领地于三子,最初应是一个政权分封领地的性质,而非是形成三个独立的王国。但是,以后三子在各自的领地实行统治,渐渐形成为三个相对的割据政权。这种情况,也不足为怪,因为自9世纪40年代后,整个西藏高原就形成了各地方势力割据的局面。尼玛衮三子各自形成的地方势力,只不过是当时西藏西部三个割据的地方政权而已。


又据《汉藏史集》记:“吉德尼玛衮先到上部,将上部各地收归治下,总称为‘阿里’”;分封三子后,“产生了‘阿里三围’ (mngar ris shor gsum)的名称。”[9]可见,阿里一词是在统一的吐蕃政权瓦解之后才出现的;9世纪末,尼玛衮据阿里后,原称为“象雄”(羊同)的地方就统称为阿里,象雄一词后即专指古格地区。而“阿里三围”一词的出现,正反映了尼玛衮分封三子后,形成的三个地方割据势力。


西藏高原经过四百多年的分裂割据,至公元13世纪最终统一于中国元朝。元朝在中央设宣政院,直接管理在今西藏地方所置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下属“纳里速古儿孙元帅府”,设元帅二员。[10]纳里速古儿孙,即藏文“阿里三围”的译音,包括玛域、古格和布让,即大致相当于尼玛衮三子所封之地。《汉藏史集》说:“上部纳里速古鲁孙,普兰(布让)是被雪山围绕,古格是被石山围绕,芒域 (即玛域)是被河流围绕”。[11]元朝中央政府是否管辖到阿里三围,也就是说,今拉达克地区是否归元朝所管辖,与西藏其它地方一样,归入了中国元朝的版图呢?上引《汉藏史集》等藏文典籍,记载了火猪年(1287年),元朝曾派遣和肃与乌努汗二人,与萨迦本钦宣努旺秋(dpon chen gzhon nu dbong phyug)一道,清查了西藏地方户口,其中“上部纳里速古鲁逊” (阿里三围)几处人口,“有二千六百三十五户。在领主管辖下的纳里速的人户,为六百七十六户。”与此相应的是,元朝在西藏地方建立驿站。“藏地方的人户再加纳里速地方的人户支应四个大驿站,每站一百人。”[12]由此可见,元朝在包括今拉达克地区的“阿里三围”设官置守,清查户口,修建驿站,行使着有效的行政管辖,今拉达克(玛域)是当时中国元朝领土的一部分。


明朝继元朝之后,统治西藏地方,于洪武八年(1375年)在阿里三围(包括玛域)正式设立“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等行政机构,进行管理。[13]现存明洪武六年(1373年)二月,明太祖封俄力思(阿里)军民元帅诏书记:“……朕君天下,凡四方慕义来归者,皆待之以礼,授之以官。尔搠思公失监,久居西土,闻我声教,能委心效顺,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命尔以元帅之职,尔尚思尽乃心,谨遵纪律,抚其部众,使疆土靖安,庶副朕委任之意。可怀远将军、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帅,宜令搠思公失监。准此。”[14]此洪武六年诏,可能仅为封官;而元帅府实未建立;八年,方正式设置。


到了16世纪的明末,西藏各地方势力、各个教派纷争不已。其中最主要的第悉藏巴汗的势力亦日益衰弱。在西藏西部阿里三围之一的玛域(此时已称为拉达克)受到兴起于印度西北、信奉伊斯兰教的莫卧儿(Moghul)帝国的侵扰,一度为其所控制,成为其藩属。但是,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公元1642年,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势力进入西藏,大力扶植新兴的格鲁派(黄教),并击败了第悉藏巴汗,以卫藏地区行政事务委于第五世达赖喇嘛及其第巴(sde pa),建立了蒙古汗与达赖喇嘛第巴的联合统治,格鲁派的势力在西藏日益增长。这就引起了西藏信奉其它教派的地方势力的不满和反对。公元 1643年,以主巴噶举派实力为中心的西藏藩属布鲁克巴(今不丹),拒绝向西藏贡米,与西藏发生了战争。而此时的拉达克王德雷南杰(bde legs rnam rgyal,约于1675—1705年在位)是以主巴噶举派大喇嘛为国师,故其为声援布鲁克巴,派军攻占了阿里的古格、日土等地。


1663年莫卧儿帝国新皇帝奥朗则布(Aurangzeb)出巡至克什米尔时,拉达克重新受到帝国的侵略威胁,便派遣使团向莫卧儿帝国再次表示归顺和实践过去进贡的诺言,并答应建造一座清真寺,诵读胡大经、铸造硬币等。但当奥朗则布离开克什米尔后,拉达克王德丹南杰(bDe-ldan-rnam-rgyal)即忽视莫卧儿帝国的要求。两年后,莫卧儿帝国又派遣使臣以武力相威胁,迫使拉达克暂时屈从莫卧儿帝国。[15]


拉达克被迫倾向莫卧儿帝国,自然损害了西藏地方政府原与拉达克的臣属关系。加之拉达克支持主巴噶举派的不丹,并侵占西藏西部的古格、日土等地。这一切使西藏再也不能容忍下去。


在这种形势下,蒙古汗王达赖汗(固始汗孙)和五世达赖喇嘛、第巴桑结嘉错(Sangs rgyas sgya mtsho)相议,于公元 1679年(一说1681年)派出一支蒙藏联军反击拉达克的进攻。担任统帅的是达赖汗堂兄弟噶丹才旺贝桑波(dgav ldan tshe dbang dpal bzang po),他原为管理后藏札什伦布寺附近市场的僧官,奉命还俗后,率领蒙藏军队,经过近3年的战争,将释迦嘉措(Sākya-rgya-mts’o)指挥的拉达克军队赶出了古格、日土等地,并一直打到列城附近。德雷南杰请来了莫卧儿帝国的军队,蒙藏联军受挫。[16]莫卧儿帝国的介入,使蒙藏联军退兵,从而使其进一步加强了在拉达克的控制。据史料载,1683年莫卧儿帝国军队撤离拉达克后,噶丹才旺在准噶尔军队的支持下,毁坏了列城的堡寨,使拉达克王屈服[17]。又据《拉达克王统记》等书载,1683年或1684年拉达克与西藏在布鲁克钦米邦旺波 (Brug chen Mi-pham dbang po 1641—1717)等的调解下进行商议[18]。地址在丁莫岗(Ting mas gang)。规定拉达克将原占的古格、日土等地归还拉萨管辖,拉达克仍为西藏的藩属,各守旧土;拉达克每年派遣使团向拉萨进贡;西藏约定西部所产羊毛通过拉达克转买,每年运销至拉达克若干驮砖茶及羊毛等。[19]然而,有关这一议定在其它藏语文文献,如《五世达赖喇嘛传》、《颇罗鼐传》中并没有记载。《颇罗鼐传》中,只提到噶丹才旺应噶举派名僧纳若达巴(rnams ni bston pa)的请求,接见了拉达克王,将列城、比吐、尺塞等七个宗和庄园赠与他。[20]由此,拉达克重新成为西藏的藩属,而此时莫卧儿帝国在各地起义浪潮的冲击下日趋衰弱,其对拉达克的控制也逐渐削弱,乃至最后消失。


到18世纪初,中国清朝中央政府逐渐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于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派军入藏平定准噶尔部对西藏的侵扰,派官员驻藏,并命原拉藏汗属下贝子康济鼐管理前藏,台吉颇罗鼐管理后藏。公元1727年(清雍正五年),西藏地方政府噶伦阿尔布巴等杀康济鼐,造成动乱。清朝平定动乱后,赐颇罗鼐贝子衔,总理全藏事务,并正式留正副大臣两人,领川陕兵二千,分驻前后藏。就在颇罗鼐总理全藏事务的时期,西藏地方政府加强了对拉达克的管理,使之重新纳入了中国西藏的版图。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所刊的《西藏志》(有和宁写的序言)记载,颇罗鼐长子朱尔吗特策登驻防于“阿里噶尔渡”(今西藏普兰北);又记:“查阿里地方甚大,稍西北乃纳达克(拉达克)酋长得中南木查尔地土;一半系谷古结塞(即古格)地土。谷古结塞酋长之女与朱尔吗特策登为妻。三部通好。其纳达克、谷古结塞二姓,乃新抚之地。”[21]所谓“新抚之地”,乃是对统一全国的清朝中央政府而言,其实拉达克早在元朝时就巳成为中国版图的一部分。清嘉庆年间 (1796—1820年)官方修纂的《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五四七记西藏阿里诸城时,就有“拉达克城(即列城),在喇萨西南三千五十余里,其所属有札石刚、丁木刚、喀式三城。毕底城 (在列城西南),在喇萨西南二千八百里。……已上诸城,每户出兵一名,但设宗布木,无丁布木官”。


就是到19世纪初,中国清朝政府仍然在西藏拉达克地区行使着有效的行政管辖。如公元1828年(清道光八年),拉达克部长(即甲本,藏文“王”的音译)还奉驻藏大臣松廷的密令,截拿由今新疆南部窜逃至拉达克的张格尔余众。次年七月,拉达克部长差头人阿密克来藏禀称,有张格尔余众一百余人逃至拉达克,时驻藏大臣惠显即令解押至藏。惠显在上报清廷的奏折中说:“该处(拉达克)向与西藏通好,隔一二年差人来藏,(向)达赖喇嘛呈送布施;遇有与西藏交涉事件,俱禀明驻藏大臣请示办理。即以西藏沿边各部落而论,如布鲁克巴、哲孟雄(今锡金)之类,虽非唐古特(西藏)所属,番子(拉达克)实归驻藏大臣管辖。”[22]清廷因拉达克部长擒送张格尔余众有功,特加恩赏给该部长及小头目萨莫等顶翎绸缎。[23]


以上历史事实充分证明:拉达克在9世纪以前是吐蕃政权的一部分;13世纪作为西藏一部分的拉达克又统一于中国的元朝,成为中国西藏的一部分;一直到19世纪30年代以前,拉达克都在中国清朝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24]


二、19世纪30—40年代多格拉对拉达克的侵占及其与西藏的战争


早在18世纪60年代,克什米尔西南部印度旁遮普(Punjab)邦锡克(Sikh)人摆脱了衰弱的莫卧儿帝国的统治,建立起一个国家,首都是拉合尔(Lahore)。而当时克什米尔是处于阿富汗杜兰尼族的统治之下,1819年锡克国统治者兰吉特·辛格(Ranjit Singh)利用统一的阿富汗国家崩溃的机会,夺取了克什米尔等地。在这次征服战争中,由于克什米尔南部查谟(Jammn)地区多格拉族(又译作道格拉族)统治者古拉伯·辛格(Gulab Singh)帮助锡克人,故兰吉特·辛格让他当上了查谟土邦的总督,附属于锡克王国。多格拉查谟统治者古拉伯·辛格野心勃勃,他企图向东北方面扩张,占领西藏西部的拉达克,甚至整个西藏,以及中国新疆的叶尔羌等地,以控制整个喜马拉雅西北的贸易。


拉达克地区历史上就是连结印度与中国新疆南部、西藏,甚至中亚贸易的枢纽。特别是在19世纪初,从新疆的喀什噶尔、叶尔羌运往印度的茶、丝绸、金银、马匹等商品,大部分是通过喀喇昆仑山口到达拉达克的列城,然后再销售到印度平原。而印度运往新疆南部的鸦片、皮革、香料等商品,也是通过拉达克这条古老的商路的。不仅如此,拉达克还担负着中国西藏与印度旁遮普、克什米尔贸易中转的重要作用。当时闻名世界的商品——克什米尔围巾(披肩)的原料,就是来自西藏西部的羊毛。因此,每年西藏西部的羊毛、茶砖、盐等,经由拉达克而转销入克什米尔、旁遮普等地的数量甚巨。[25]


而西藏与其领地拉达克之间的贸易关系,又是与其存在的政治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前所述,自17—18世纪以来,拉达克重新归于中国清朝西藏地方政府所管辖。拉达克每年派遣一个称为“洛恰”(Lapchak)的使团,“洛恰”即藏文“lo phyag”,意为“年贡”,故“洛恰”使团即“年贡”使团,即“每年进贡”的使团。使团经噶大克(Gartok,今西藏噶尔雅沙)至拉萨进贡,并向达赖喇嘛供奉礼品,表示政治上的从属关系。这一使团同时也带有商团,在西藏从事贸易。西藏拉萨每年则派出以达赖喇嘛官商为首的贸易使团,称为“恰巴”(Chap- ba)或“茶使”(tea man)至拉达克列城,带去茶砖等商品,进行贸易,带回印度或欧洲的丝织品和其它工业产品。[26]双方这种往来称作“lo phyag gzhung tshong”,意为“年贡公商”。这两个使团的性质虽然不相同,但均联系着两地的贸易。


正因为拉达克在交通和贸易方面处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当多格拉的古拉伯·辛格势力增强时,首先就以拉达克作为其扩张的目标。1834年7月,古拉伯·辛格命其克什瓦尔 (Kishtwar,在今查谟东北)地方长官瓦希尔·俄拉瓦·辛格 (Wazir Zorawar Singh)[27]率领约5000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从克什瓦尔越过马努(Maryum)山口,突然侵入拉达克领地。拉达克人毫无准备,没有任何抵抗,直到8月中旬,才有由拉达克大臣率领的5000武装人员与多格拉军队激战,但因武器装备很差,被多格拉击败。多格拉军队继续向北深入,占领了一些要塞和地区。此时,拉达克王策巴南杰(Tse pal namgyal)艰难地组织了一支军队进行抵抗,但均遭败北。俄拉瓦·辛格准备向列城推进时,得到了英国东印度公司代理人艾得逊 (Henderson)博士与拉达克王在一起的报告,就停止了进攻。后来,他通过锡克王国向东印度公司了解到艾得逊到达拉达克是违反了公司的指令,公司无意干涉兰吉特·辛格的北侵行动。在弄清这一情况后,巳过去了三个月,冬天到来了。此时,俄拉瓦·辛格遂照会拉达克王,如果他交出15000卢比的赔偿的话,多格拉军队将撤回。


拉达克王及大臣们准备接受这一条件,但王后却阻止这样做,她组织了近2万名兵士的军队开往列城西边的木尔布 (Mulbe),杀了来收取赔款的多格拉使者,拉达克军队从多格拉军后面迂回进攻,使之受到一定的损失。然后,拉达克军有四个月停止了进攻,失去了将多格拉入侵者赶出领土的宝贵机会。1835年4月,拉达克与多格拉在浪卡孜(Lang ka tse)附近展开了决战,结果拉达克军溃败,多格拉军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向列城推进。拉达克从此一蹶不振,其王写信要求和谈。双方代表先后在巴果(Bazgo)和列城进行谈判,协议未成,5000名多格拉兵士就开进了列城。多格拉侵略军在列城呆了四个月,他们恢复了拉达克甲本(王)的统治,但其已处于锡克王国属下查谟大君古拉伯·辛格控制之下,成为其附属国。拉达克王每年向多格拉支付20000卢比贡金,并交付战争赔款50000卢比;多格拉代表常驻列城。


1835年10月,俄拉瓦·辛格率多格拉军队返回。当他离开列城到达西边的喇嘛让如(Lama Yuru)时,就传来拉达克人起来反抗的消息,迫使他急忙返回,血腥镇压了人民的反抗。不久,当多格拉人几乎回到了查谟的时候,又传来了拉达克反抗的消息。当时,拉达克王在一些大臣的鼓动下,囚禁多格拉在列城的代表,没收在拉达克的多格拉人的财产。冬天到来,大雪封山,道路不道,拉达克人相信多格拉军队不会很快到来。然而,俄拉瓦·辛格却以惊人的力量,绕过一条十分艰巨的道路,急行军到达列城。他废除原拉达克王,以首席大臣俄珠丹津(Ngorub Stanzin)为拉达克王;强索战争赔款所欠的13000卢比;修筑列城要塞,留驻300名多格拉士兵。1836年3月,俄拉瓦·辛格返回查谟,并带走了新甲本的儿子及一些拉达克要人作为人质。拉达克人的这些反抗,还得到了当时处于锡克王国控制下的克什米尔统治者的支持,因为他不愿西藏的羊毛贩运到查谟,而损害了国内的织造围巾的工业。但是,在1836年镇压了拉达克的反抗后,古拉伯·辛格调整了与锡克统治者兰吉特·辛格的关系,交纳了30000卢比的贡金,得到了兰吉特·辛格对他入侵拉达克的许诺。


不久,拉达克人再次掀起反抗多格拉入侵者的斗争。1837年春,俄拉瓦·辛格不得不再次率军进入拉达克,进行残酷的镇压。拉达克新甲本俄珠丹津向南边的司丕提(Spiti,汉文资料作毕底)逃亡,但为多格拉军追获,被囚于列城。多格拉人又重新将原甲本策巴南杰立为王,策巴南杰承诺交纳年贡和支付额外的军费。到1839年初,俄拉瓦·辛格第四次率军侵入拉达克,目的还是镇压拉达克人的反抗斗争。从此,多格拉在拉达克才逐渐巩固了自己的统治。[28]


从1834年起至1839年止,大约五年多的时间内,拉达克各阶层的人民断断续续地掀起反抗多格拉侵略军的斗争,迫使俄拉瓦·辛格先后四次率军进入拉达克进行血腥镇压。但是,拉达克反对多格拉入侵者的斗争仍未结束。对多格拉入侵当时属于中国西藏的拉达克,据中国资料记载,拉达克王曾派人至拉萨要求保护和支援,然而当时的清朝驻藏大臣却“拒之弗纳”,致使拉达克最终陷入多格拉的手中。”[29]


多格拉查谟大君古拉伯·辛格侵占了拉达克后,又于 1840年出兵侵占了拉达克西北的巴尔提斯坦(Baltistan,又称小西藏)。到1841年,多格拉即开始了向中国西藏西部的入侵。据中外文献的记载,古拉伯·辛格入侵西藏的原因,从经济方面来看,主要是为了直接控制西藏西部的羊毛,使之能全部通过拉达克运销到克什米尔(包括查谟地区),阻止一部分羊毛运入拉达克南边英属领地巴沙赫(Bashaher)。其次,是掠夺传闻中西藏阿里的金矿和寺院财物。[30]政治方面的原因,则是因1839年锡克王兰吉特·辛格死后,锡克王国开始崩溃,各地割据,而查谟的古拉伯·辛格乘机控制了克什米尔、拉达克及巴尔提斯坦等地。野心勃勃的古拉伯·辛格还企图吞并中国西藏及新疆的叶尔羌,在中亚建立一个独立的王国。其次,由于英国的势力已向旁遮普渗透,锡克统治者和古拉伯·辛格还企图在拉达克至喜马拉雅山的另一侧的尼泊尔之间建立一系列要塞,并与尼泊尔结盟,共同抗拒英国势力的侵入。


因此,在1841年初,古拉伯·辛格任命俄拉瓦·辛格为主帅,积极作好入侵西藏西部的准备。入侵军队大约有6000人,其中克什米尔、查谟士兵只有3000人,其余是拉达克和司丕提人。同年4月,俄拉瓦·辛格分兵三路侵入西藏西部。一支由古兰·坎(Gulan-khan)率领,先从甘里(Hanle)南下,然后进入西藏的则布龙(杂仁宗,今西藏札达西)、达巴噶尔(今西藏札达南),击败了当地居民的抵抗,掠夺寺院,随后向东至噶大克。中路一支由罗诺·桑鲁(Nono-Sannum)率领,由甘里沿今西藏拉楚河而上,直趋噶大克。俄拉瓦·辛格亲自率领 3000人的军队,由北路沿班公湖南推进,于6月5日攻占茹妥(日土),然后也向西藏阿里地区地方长官噶本驻地噶大克进攻。三路军队在噶大克会合后,沿古老商道向东进攻,途中击溃了噶大克噶本组织的当地军民的抵抗,从今拉阿错和玛法木错两湖之间南下,向西藏西部重镇塔克拉噶(Taklakot,即补人宗,今普兰)进攻。[31]


清朝驻藏大臣孟保于同年6月初得到堆噶尔本营官(即噶大克噶本)关于拉达克头人勾结森巴(Sing pa,藏族对多格拉人的称呼)入侵西藏的报告,即遣前藏代本比喜(Spel bzhi,即汪曲结布)赴堆噶尔本“防范查办”。8月15日(旧历六月二十九日),盂保接比喜禀报,知茹妥、堆噶尔本已失陷,随即增兵,并派噶伦策垫夺吉(即索康才多,Zwr kang tshe rdor)和足美策旺班觉尔(即多喀·居美策旺,Mdo mkar Vgyutmed)前往增援。[32]9月,补人为多格拉人攻占,比喜战败后,退守。此时,西藏西部阿里杂仁、补人、茹妥、达坝噶尔、堆噶尔本五处均失陷;多格拉人知西藏噶伦到达,送信约和,“令唐古特许给银两,方将贼众撤回”,遭西藏方面的拒绝。[33]西藏各阶层人民纷纷行动起来,支援藏军,赶在大雪封山之前,将粮饷运到前线。清朝中央政府亦谕令孟保:“贼势猖獗,自应添派番兵,以资堵御。除前次派往番兵一千三百名外,著再行拣派如琫二名、甲琫四名、定琫二十名,前后藏番兵五百名,兼程前往。”[34]


此后,各地藏军在噶伦索康、代本比喜等的率领下,包围了补人等地的多格拉军队。时冬天到来,大雪封住了道路,多格拉军士不耐严寒,而且供给困难;西藏军队于各处发动攻击,取得了一些胜利。1841年12月11日至14日,双方决战于多玉(Do-yo,藏文作“rdo khyu”,在玛法木错南)一带,多格拉溃败,其头目俄拉瓦·辛格右肩中弹落马,为藏兵用长矛刺死[35]。俄拉瓦·辛格死后,多格拉军开始全面崩溃;到 1842年3月,藏军先后收复了被多格拉侵占的所有地区。据驻藏大臣孟保估计,藏军“杀毙森巴头目四十余人、贼匪一千五百余名,投降者八百三十余名”。[36]俘虏及投降的多格拉及拉达克人以后大部分定居于西藏,只有少部分后返回。


西藏军队击溃了多格拉入侵军后,为多格拉征服和奴役的拉达克、巴尔提斯坦各阶层群众再次掀起了反抗多格拉人的斗争。西藏地方政府也通过被俘的拉达克的要人,派遣人员返回拉达克、巴尔提斯坦等地鼓动和支持人民的反抗。 


1842年4月,由比喜率领的西藏军队进至列城,与起义的拉达克军联合,攻围列城,但未成功。当克什米尔的古拉伯·辛格得知俄拉瓦·辛格战死后,他立即派遣了一支5000名装备精良的部队,由德旺·哈里·卡得(Dewan Hari Chand,《西藏奏疏》中作叠洼)等的率领下,向拉达克进军;接着,锡克王国又有几千援军相继开往拉达克。5月,多格拉援军到达列城,西藏军队后撤到离列城40英里的车里(Chinri)附近。经过一番休整后,多格拉援军与藏军展开了激战,结果藏军败退至班公湖南的咙沃玛(klugyogma,《西藏奏疏》作咙沃)。多格拉军队分兵血腥镇压了拉达克、巴尔提斯坦各地的起义之后,集中力量对付藏军。双方对峙着,并打了几仗,互有胜负。西藏军队营地扎在一条狭窄的河谷低处,最后多格拉军拦住河上游,用水灌入西藏营地,藏军溃败。据印度、拉达克方面的资料说,藏军首领噶伦索康、代本比喜等被俘,大部分藏军被杀。[37]索康、比喜后参加了双方的停战和谈,比喜后来被提升为噶伦,成为西藏地方最有势力的夏札家族。[38]


1842年9月17日(藏历水虎年八月二十三日),以西藏噶伦索康、代本比喜为一方,与多格拉代表于列城举行谈判,最后签订了停战协议。从目前所见到的协议文本似乎有两种文本,一为波斯文,一为藏文;两种文本文字出入较大,而且文中未规定以哪种文本为准。“仅仅这一点,就有足够的资料可以使练达的外交家们辩论几代了”。[39]尽管如此,据西藏地方政府所存两种文本来看,[40]双方各自承诺的要点,两种文本一致的(有的表述不太一致)方面有:(1)双方停战,永远保持友好关系,各自承认双方旧有的边界,而不用武力改变这条边界;(2)双方按以前的办法进行贸易(即西藏羊毛、盐等商品全部通过拉达克转卖),并彼此为对方官方贸易者提供免费运输及食宿;(3)克什米尔一方“将不会阻止从拉达克往拉萨的贡使”等。[41]


从这一协议签订经过和内容来分析,它完全是一个停战后双方保证互不侵犯和维持旧有的边界和贸易的换文,而签字的双方代表仅代表各自国家的地方当局,皆未经过各自中央政府的批准。[42]显然,这一协议不是一个关于划定边界的条约,协议中只提到维持双方的旧界(传统习惯线),因此,它只是一个双方表示互不侵犯的停战协定。藏文只称作“甘结”,实际只是保证书。[43]


其次,1842年多格拉、西藏地方官员的换文(协议),表面上似乎是双方平等,维护战争前的传统边界和贸易惯例;然而,事实上,却没有能解决多格拉古拉伯·辛格侵占西藏拉达克的问题。对于中国西藏地方政府来说,因战争最后受挫,而未能将多格拉入侵者赶出西藏的拉达克,仅满足于协议中所订拉达克“年贡”照旧的虚名。清朝中央政府在战争过程中,虽然多次指示驻藏大臣孟保和西藏地方政府反击多格拉人对西藏阿里的侵占;但是,仅听信孟保等人奏报,陶醉于胜利之中,驻藏大臣孟保对于藏军孤军深入受挫及双方换文的具体内容并不十分清楚(或是有意歪曲)。他在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奏折中,将八月十三日(公历9月17日)多格拉与西藏的停战协议,称为多格拉、克什米尔“同具悔罪、永远不敢滋事切实甘结”。[44]总之,清朝中央政府及驻藏大臣根本没有考虑到拉达克被多格拉人侵占的事实,致使拉达克继续为多格拉古拉伯·辛格长期侵占。


尽管如此,1841—1842年西藏与多格拉的战争在中国西藏历史上仍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战争的性质,是中国西藏人民抗击多格拉外来侵略者的一场正义战争。多格拉统治阶级对西藏西部的入侵,激起了西藏各阶层人民的坚决抵抗。在清朝驻藏大臣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共同指挥下,西藏人民同仇敌忾,几乎动员了西藏农牧区各地人民,储运军粮;驻扎什伦布的七世班禅喇嘛和其它上层人士也“捐资助赏”。为此,清朝加封班禅喇嘛“宣化绥疆”封号,萨玛第巴克什(即甘丹赤巴)“懋功”封号。[45]西藏地方军队在武器比较低劣、装备不全的情况下,能充分利用地形和气候的变化,吃苦耐劳,英勇奋战,不怕牺牲,最终将入侵者击溃,收复失地,巩固了祖国西藏西部的边防。这一历史功绩是名垂青史的。


在战争过程中,清朝正陷于英国进攻沿海一带的鸦片战争的困境中,无力直接抽调内地军队和物资援助西藏地方,只是责成驻藏大臣和西藏地方政府守土御敌。更为严重的是,清朝政府对多格拉统治者长期侵占原属西藏的拉达克的事实,没有清醒的认识,采取了不闻不问的态度;甚至害怕西藏地方官员“借事贪功,不顾后患”,再次与多格拉人发生战争。这一切为中国西藏西部边疆造成了无穷的后患。然而,也应看到清朝政府及驻藏大臣孟保等在指挥、协调西藏地方抗击多格拉入侵中,仍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战争基本结束后,清朝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西藏西部的边防,如同意驻藏大臣孟保的建议,在堆噶尔本“添设防范挖金番民”500名,“并于前后藏拣派熟悉操演之戴琫一名、如琫二名、甲琫二名、定琫四名,前往驻守,教习技艺”,“以资防范”。[46]


三、1846~1847年中英关于西藏、拉达克的划界问题


锡克王国及其附属的克什米尔等地,早已是英国殖民主义者所建东印度公司觊觎的对象。那里不仅是一个有发达的农业和水利灌溉系统的地区,而且也是通往阿富汗、中亚和中国的交通要道。到19世纪初,英国殖民主义者已占领了印度大部分地区,其北部已与锡克王国相连。当时,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进一步加强了殖民主义的扩张。在印度北部,英国企图使阿富汗服属于自己,并在中亚的市场上站稳脚跟,以与南下的俄国对抗。对于当时还属于中国西藏的拉达克,英国当时虽然还没有直接吞并的野心,但仍然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活动。如1819年有一个东印度公司的马匹事务督理穆尔可夫特 (W.Moorcroft)曾窜至拉达克进行“探险”活动,策动拉达克投靠英国。由于当时英国政策是与锡克国兰吉特·辛格保持友好,兼并拉达克时机远未成熟,因此拒绝了穆尔可夫特的建议。[47]1841~1842年多格拉入侵西藏西部,独占羊毛贸易,损害了英国殖民主义者的利益,因此英国准备出面干涉,可是很快多格拉遭到失败,停战协议签订,基本恢复了原状,英国也随之放弃了干涉的打算。[48]


到1843年,英国派遣军队吞并了印度河下游的信德 (Sindh),并着手准备对最后一个独立的印度国家——锡克王国的进攻。而此时的锡克王国也因国内封建领主和藩属势力增长,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斗争,而日益衰弱,有些藩属相继独立。如前述的查谟土邦统治者古拉伯·辛格,于1841年4月后控制了整个克什米尔,“公然企图在旁遮普北方边境把查谟和克什米尔,以及他所征服的伊斯卡德罗和拉达克组成一个统一的领地。”[49]这一切为英国创造了征服锡克王国的有利时机。1845年底至1846年,英国发动了第一次对锡克王国的战争,结果以锡克人失败而告终。战后,英国还不敢立刻兼并旁遮普地区,因为锡克仍有数千人的武装力量,故英国保存了锡克国家,但通过签订条约(1846年3月9日的《拉合尔条约》)加以控制。在战争过程中,克什米尔、查谟统治者古拉伯·辛格背叛了锡克王国,保持了所谓的“中立”;因此战后,英国为了奖励古拉伯·辛格的“中立”,允其以一千万卢比“购买”印度河东部和拉维(Ravi)河西部,包括查巴(Chamba)直到拉胡尔地区。后来,英国将其中的库鲁(Kulu)和曼德(Mandi)置于自己的管理之下,免除了古拉伯·辛格所付一千万卢比的四分之一。


当时,英国考虑到古拉伯·辛格如今已摆脱了锡克王国的控制,有可能再次向中国西藏西部发动进攻,以达到垄断西藏羊毛的专利,有损于英国的经济利益。加之此时英国已与中国清朝政府在鸦片战争后处于和平时期,不愿古拉伯·辛格挑起与中国西藏的战争,以妨碍其侵略势力向中国内地的渗透。这正如当时英印政府官员克宁汉(A.Cunningham)所说:“掠夺的希望和复仇的愿望也许会引诱他(指古拉伯·辛格)重复象1841年那样进军拉萨的领土,看来这并非不可能的事。这样的事立刻会停止织围巾的羊毛输入我们的领土,使我们诸邦同西藏一点点商务全部中止。我们同中国皇帝的和平关系,也可能由于中国皇帝陛下不明白印度的统治者和克什米尔的统治之间有何区别而发生相当的麻烦。……英国政府决定消除在东方一切争端中最普通的原因——悬而未决的边界”。[50]为此,英国在1846年3月16日与古拉伯·辛格签订的《阿姆利则条约》中,还特别明文规定“古拉伯·辛格在没有得到英国允许之前,不得随意变更他的边界线”;并明确提出要组织划界委员会,划定古拉伯·辛格东部与西藏的边界线等。这就是英国要求与中国清朝政府划定拉达克与西藏边界的起因。


英国希望这段边界的划定,应由英国、中国清朝和克什米尔三方派委员一起进行。因此,1846年8月英印总督哈定 (A.Hardinge)先通过英国香港总督德庇时(S.J.Davis)向清朝两广总督耆英转呈了要求划定拉达克和西藏的边界及修改 1842年多格拉与西藏停战协议中有关全部商品通过拉达克转卖的条文要求。同时,英印政府又通过所属巴沙赫(Basha-heh)山邦一名官员,将哈定同样内容的信件交给西藏噶大克噶本,转呈驻藏大臣。[51]哈定在信中说:他希望中国西藏地方当局派遣官员,一起划定英国所属克什米尔(古拉伯·辛格领地)与西藏边界,并取消1842年西藏当局与拉合尔政府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因为这些部分具有对于英国政府及其属地的利益极为有害的性质。”[52]


清两广总督耆英接到德庇时转来信件后,复函称:“克什米尔与西藏,既有相沿界址可循,自应各守旧疆,无庸再行勘定”。至于修改协议内容,耆英误解为英国欲在西藏贸易,故援引《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1843年10月8日)只准在五口通商的规定,“是五口之外,断不容增添别口”,而加以“概行驳斥”。[53]而驻藏大臣琦善接到转呈来的哈定信件后,代噶大克营官拟了一封给库鲁部长的回信,以早已与森巴定约为由,拒绝了英国提议修改1842年全部商品经由拉达克转卖的条款。其目的,据琦善说,是为了让英国向森巴争议,“自相蛮触,俟其胜负区分,或可相机酌办。”[54]清朝政府对上述耆英、琦善的处理均表同意,并要求他们继续调查、了解情况,严密防范。[55]不久,琦善派遣噶伦诺依金彭前往噶大克等地,“藉以查边为由,暗为设法开导,先行固结民心”。[56]

到1847年初,耆英又接德庇时来文,内称:“定界一事,只欲指明旧界,并非另定新界,亦无须委员往勘。其通商一节,系因加治弥耳(克什米尔)夷人本与西藏贸易,现拟仍照旧章,亦不另议新约,与来五口通商之口英商无涉等情”。耆英上奏清廷,以为英人“为正论所屈,妄念已息。”[57]同年8月7日(阴历六月二十六日)和次年(1848年)1月5日(阴历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耆英先后两次收到德庇时转来哈定来文,声称该国已派委员到克什米尔边界查勘,请中国委员立即前往等。然而,来文中“其所派夷目何人,何时前往西藏,文内并未明晰声叙。”[58]在这种形势下,清廷谕令驻藏大臣斌良、穆腾额和已升任四川总督的琦善,“商派委员,前往访查。如该夷实有夷目来至后藏,即跟同确查加治弥耳向与西藏通商旧界,详慎办理”。[59]驻藏大臣穆腾额即于1848年6月10日 (阴历五月初十日)复派噶伦诺依金彭到噶大克,于各地细心查访;结果是各处俱属安静,亦未见英国划界委员。[60]


然而,英国根本未等中国清朝政府的答复和所派划界代表,即于1846年夏天组织了第一届划界委员会,由克宁汉和阿格纽(V.Agnew)任委员。他们在没有中国委员参加的情况下,于8月2日从西姆拉出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划定并绘制了拉胡尔、司丕提与古拉伯·辛格领地之间的边界线。到1847年初,英属巴拉赫土邦官员向英印政府报告说,有中国官员(指噶伦诺依金彭)到了噶大克,可能是中方划界代表。然而,英印总督哈定却认为,这是为了阻止英方委员越过西藏边界而派来的。因此,他于同年又组织了第二届划界委员会,由克宁汉、斯特拉彻(H.Strachey)和汤姆逊(T.Thomson)博士为委员,他们仅只从司丕提到班公湖这一段西藏与拉达克边界上确定了若干点。[61]这次英国的划界,不仅没有中国清朝方面的代表,就是古拉伯·辛格所遣克什米尔代表亦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因此,实际上划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英国单方面所划定的这条边界也是非法的、无效的。


以上就是1846年至1847年中英关于划定拉达克和西藏边界问题谈判的经过,这是中外学者根据大量档案和文献基本搞清楚了的历史事实。然而,遗憾的是,1960年在中印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谈判中,印方竟然引用1847年初中国清朝两广总督耆英给英印政府的复函中所说“既有旧界”,“无庸再行勘定”之类的话,来证明拉达克、西藏边界“不仅是周知的,而且是充分清楚地确定了的”。“至于这条边界线的确切位置,已经提出了其它证据表明它就是印度地图所标明的界限。”[62]既然这条边界线是早巳确定的,为什么英国政府在 1846~1847年一再要求中国清朝政府派代表共同划界?如果这条边界早已确定,那么它的具体走向如何,有何文件(双方都承认的)可证?这一系列最简单的问题,印方是无法正面回答的。因为拉达克与西藏原来均系中国的领土,它们之间的分界从未经正式划定,只有一条传统的习惯线。印方提出的依据根本不能成立,甚至连西方学者对此也加以嘲笑。如 A.兰姆在其所著的《中印边境》一书中写道:“现在印度政府利用过去中国温和的答复来求得安慰,未免带着某种讽刺的意味。”[63]

以后的历史事实亦证明,英国于1846~1847年单方面划定的拉达克和西藏边界是无效的。拉达克与西藏一直维护着旧有的传统习惯线,双方的贸易亦照常进行,甚至拉达克每年派往拉萨的洛恰使团的“年贡”及双方官方贸易使团也仍然继续着。如公元1852年,拉达克与西藏因贸易发生了纠纷,即当年西藏地方政府商团没有按惯例将足够数量的砖茶运入拉达克贩卖,拉达克因此拒绝提供一定数量的马匹运砖茶,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翌年(1853年),西藏噶大克噶本派了两名管事与拉达克官员进行商谈,双方订立了一个重申过去双方贸易的协议。这一协议签字者为双方地方官员,无拉达克和西藏地方政府之批准手续。文中虽然有各自维持旧界和贸易的条文,但它亦决不是一个边界条约,而只是双方地方官员重申过去贸易惯例的协议。[64]


从上述19世纪前后拉达克与西藏的关系及中英关于划定拉达克和西藏边界谈判的历史事实,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一)在19世纪30年代多格拉古拉伯·辛格侵占拉达克之前,拉达克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其间,信奉伊斯兰教的印度莫卧儿帝国曾一度征服拉达克,以其为藩属,但随着莫卧儿帝国的衰亡,拉达克重新归属于中国清朝西藏所管辖。


(二)1834年后,多格拉查谟大君古拉伯·辛格用武力侵占了拉达克,并于1841—1842年对西藏西部发动进攻,遭到西藏的反击。西藏军队先胜后败。最后,双方签订了停战协议,提出维持传统旧界,互不侵犯;拉达克年贡照旧及保持过去双方贸易惯例。协议没有解决拉达克的归属问题。这一协议不是一个关于边界的条约,所谓维持双方的“旧界”,是指双方传统的习惯线。


(三)1846~1847年,多格拉克什米尔大公古拉伯·辛格沦为英国的藩属土邦,英国为限制他的发展及取得与西藏贸易的利益,向中国清朝提出划定克什米尔东部与西藏边界和修改1842年协议的某些规定的要求。在没有得到中国清朝正式答复和没有清朝派出的划界代表的情况下,英国单方面两次组织进行划界工作,自然是无效的。而拉达克与西藏的边界一直是以传统的习惯为准,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这段边界从未经中国政府与英印或印度政府正式划定。


注释:
[1]见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 1992年民族出版社,第145页。
[2] 同上。
[3]“羊同”,应即为藏文象雄(Zhang zhwng)之汉文译音。
[4]上引王尧等《敦煌本吐著历史文书》第145、146、147、151页。内“玛儿”,据王尧考释,即指玛域,今拉达克地区。可见,当时玛域之名已出现,为象雄之一部。
[5] 同上,第173页。
[6] 见《布顿佛教史》(《佛教史大宝藏论》),郭和卿汉译本,1986年民族出版社,第181页;陈庆英译《汉藏史集》,第128—129页, 1986年西藏人民出版社;段克兴译《阿底峡尊者传》第48页,西北民族学院研究所印本,1981年;《拉达克王统纪》(藏文本),1987年西藏人民出版社等,第42—43页。诸书记载亦不尽相同。
[7] 见上引《拉达克王统记》(藏文本),第42页。
[8] 上引陈庆英译本,第128—129页。
[9] 同上。
[10]《元史》卷八七《百官志三》。
[11] 上引陈庆英译本,第186—188页等。
[12] 同上。
[13]《明实录》卷九六《太祖实录》洪武八年正月。
[14] 西藏社会科学院等编《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原件见该书图版,1986年西藏人民出版社,第93—94页。
[15] 见伯戴克《拉达克王国》,罗马,1977年,第63—64页。
[16] 同上,第71-76页。
[17] 同上。
[18]《拉达克王统记》(藏文本)第59—60页;第仁旺杰著《颇罗鼐传》,汤池安译本,1988年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第25—26页;参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1987年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89—190页。《颇罗鼐传》中说,拉达克王请来了莫卧儿军队,虽取得了一些胜利,但最后为噶丹才旺所击溃,因五世达赖出面调停,双方停战。
[19] 见上引《拉达克王统记》,第60—62页。按《拉达克王统记》所记的1683年拉达克与西藏的协议,未见有正式签约的文本。可能只是双方代表按传统的惯例各自恢复旧有领土和贸易关系的口头承诺,根本不是一个正式条约,更不是划分边界的条约。就是关于这一协议产生的年代,目前就有1683年、1684年和1687年几种说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和印度政府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中方), 1961年汉文本,第13—14页;A、兰姆《中印边境》,民通汉译本,1966年世界知识出版社,第35页。
[20] 见《颇罗鼐传》(藏文版)第43页,1981年四川民族出版杜。上引汤池安汉译本,第27页,关于这段译文不甚准确,漏掉了噶丹才旺将七城堡、庄园赠与拉达克王事。
[21] 《西藏志》卷上疆圉,1978年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编印本。
[22] 《道光八年七月十三日驻藏办事大臣惠显、广庆奏为遵旨查明推依博特系拉达克由》,明清档案馆录副奏折,民族类藏族项第970卷第7号。
[23] 吴丰培增辑《清代藏事辑要》,1983年西藏人民出版社,第398页。
[24] 这一事实,凡是尊重历史,不抱任何偏见的学者都是承认的。比如,英国史学家马克斯韦尔(N.Maxwell)在其著名的《印度对华战争》一书中,引用A.P.鲁滨《中印边境争端》一文说:在 19世纪,“认为拉达克是西藏的一部分大体是最妥当的,其地位与西藏高原的河谷地带中的其它小邦十分相似。它们都对拉萨政府有某种从属关系。拉萨政府的权力来自达赖喇嘛的超凡的地位,而由喇嘛寺院组织管辖之下的、政教合一的体制加以贯彻。西藏当时毫无疑问是在中国控制之下”(《印度对华战争》汉泽本,1981年世界知识出版社,第15页)。
[25] 铃木中正,チベトをぁぐゐ中印关系史,昭和三十六年一桥书房刊,第221—230页;G.J.Alder,British lndia’s Northern Frontier,1865— 1895,Longnans,London,1963;下简称阿尔德《英属印度的北部边疆》书。
[26] A.Lamb, British lndia and Tibet,1766—1910,Routledge and Kegan Paul,London and New York,1986,pp.44—46.此书初出版于1960年,下简称兰姆《英属印度与西藏》书。
[27] 瓦希尔(Wazir)系伊斯兰国家重要大臣名号;1823年古拉伯·辛格将此号赐与俄拉瓦·辛格。此人即汉文资料所记之“俄斯尔”或“倭色尔”。
[28] 关于多格拉侵占中国西藏拉达克,中国史书一般记载均十分简约。此处系主要根据下列著作写成:Chaman Lal Datta, Ladakh and Western Himalayan Politics:1818-1848,The Dogra Conquest of Ladakh,Baltistan and West Tibet and Reactions of other Powers,New Delhi,1973,pp.107—117;下简称C.L.达塔书。W.D.Shakabpa,Tibet:a political history,Yale University press,1967,pp.176—177;下简称夏格巴书。前引铃木中正书,第238—239页等。
[29] 见黄沛翘《西藏图考》卷六,藏事续考。
[30]《西藏奏疏》卷一,孟保道光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奏引噶布伦策垫多古等禀称:“因拉达克头人等希图唐古特(西藏)所属之堆噶尔本(噶大克)等处地方出产褐子(羊毛),并有金厂,随勾结森巴(多格拉)番众以朝雪山为名,闯入唐古特边界……”(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编印本,1985年,第九页上下)。又1841年英印西北省政府秘书汤姆逊(Thomason)在给上级的报告中写道:“这次锡克人向东部扩张行动的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阻止部分羊毛从中国的鞑靼流人巴沙赫(Basha-har)而只到克什米尔市场,达到对原毛贸易的专营”(转见上引C.L.达塔书,第130—131页)。
[31] 见上引C.L达塔书,第132—134页。
[32] 上引《西藏奏疏》卷一,孟保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奏折,第一页上下,第二页下。
[33] 上引《西藏奏疏》,孟保道光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奏折,第九页上、十页下。
[34]《清实录》三五七,道光二十一年九月甲子(1841年10月27日)上谕,第四页上、下。《西藏奏琉》卷一,第七页下。
[35] 决战的详细情况,见《西藏奏疏》卷一,孟保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奏折,第十九页下一二十一页下;上引C.L达塔书,第137—140页;上引夏格巴书,第178页等。
[36]《西藏奏疏》卷一,孟保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奏折,第五十三页下。
[37] 上引《拉达克王统记》(藏文本)第88页;C.L.达塔书第148- 149页等。《西藏奏疏》卷一,孟保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奏折中则云:“该贼暗将河之上流砌立长堤,灌我下游营盘,噶布伦当将官兵移至高阜紧要之处,设法抵御。……该贼因连次败衄,遂派小头目热登及通事阿密足来营求和……”
[38] 见毕达克(又译作伯戴克)《西藏的噶伦协札旺曲结布》,载《拉鲁纪念文集》1971年,巴黎出版,中译文(耿升译)载《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1辑,1986年西藏人民出版社,第252—268页。
[39] A.兰姆《中印边境》汉译本,第49页。
[40] 见上引夏格巴著作附录1-2,第327-328页。
[41] 参见上引《拉达克王统记》(藏文本),第89页等。
[42] 参见上引兰姆《中印边境》第68—69页引斯特拉彻语。
[43] 同上引中印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中方),第15-16页。
[44] 《西藏奏疏》卷一,第五十四页上。
[45]《清实录》卷三七一,第四四页下。
[46]《西藏奏疏》卷一,孟保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奏折及上谕,第三十五页上,三十六页上下。
[47] 见上引G.J.阿尔德《英属印度的北部边疆(1865-1895年)》第二章第一节1869年以前英国对东突厥斯坦的政策;A.兰姆《英属印度与西藏》第47-49页等。
[48] A.Lamb,Britain and Chinese Central Asia,The Road to Lhasa 1769 to 1905,Routledge and Kegan Paul,London,1960,pp.69-72.
[49] [苏]安东诺娃等主编《印度近代史》,中译本,1978年三联书店出版,第351页。
[50] A.Cunningham,Ladak,London,1854,p12,转见上引兰姆《英国与中国中亚细亚》,第73页等。
[51] 据中国文献,转呈驻藏大臣的哈定信件的是库鲁(Kulu)部官员,见《筹办夷务始末》卷七七,道光二十七正月初七驻藏大臣琦善奏折,1964年中华书局,第3061页。
[52]《1846年8月4日哈定勋爵给拉萨一噶大克的长官等及西藏当局的信件》,转见兰姆《中印边境》中译本附录一,第166- 168页。
[53]《筹办夷务始末》卷七七,耆英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辛未奏折,第3056页。
[54] 上引《筹办夷务始末》,第3061 -3064页。
[55] 同上书,第3058页,3064页。
[56] 同上书,第3105页。
[57] 同上书,第3068页。
[58] 同上书,第3101页,3123页。
[59] 同上书,第3124——3125页。
[60]上引《筹办夷务始末》,第3146页。
[61] 参见上引兰姆《中印边境》(中译本),第63—69页。
[62] 见上引中印官员《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印方),第60页。
[63] 兰姆《中印边境》中译本,第64页。协议全文见上引夏格巴书附录3,第328-329页。
[64] 协议全文见上引夏格巴书附录3,第328-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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