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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甸在清初勘界暨治藏中的地位

2017-07-06 冯智 古籍

地处滇、藏、川“大三角”结合部和“藏彝民族走廊”边缘的中旬[1],是藏族与汉族、纳西族、白族等民族友好往来的通道,战略位置突出,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元代,在中央政府宣政院(原为总制院)下将藏族地区划分为三部,设3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2]进行管理。中旬等地(今迪庆)在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管辖之下,属“朵甘思大小奔不儿亦思刚”,即“多康六岗”(朵甘思)之一的“绷波岗”(奔不儿亦思刚)。至明代,元代朵甘思南部所属中甸等地,一度隶属于云南行省丽江府管理。清雍正年间勘察西藏与川、滇行政分界时涉及中甸的管辖问题,因其由来已久,牵扯颇多,遂引起四川总督、川总督、云贵总督、西藏达赖喇嘛及驻藏大臣等人的关注,意见不一,朝廷也多次颁旨讨论。


一、康熙至雍正初年中甸的政教关系


中旬、理塘、巴塘在明代属云南丽江府辖区。崇祯十四年(1641),和硕特部固始汗力量南下康区,在消灭白利土司之后,其势力一直到达云南丽江。当时,先是木里喇嘛赴藏归顺,同时“云南丽江地界之内之庶民,亦咸来献纳税赋,贡呈方物,恭敬请降”[3]。1642年固始汗占据西藏后实际上成为统治西藏和康区的汗王。


1659年,吴三桂平云南,丽江土知府投诚,吴氏颁给印信,仍受土知府世职。康熙四年(1665)和硕特部派兵入云南“侵据中甸等处”[4],于中甸设置宗和宗官,西藏选派喇嘛第巴吹则住中甸统辖僧民,称为“协奔”。1672年,吴三桂将金沙江以内喇普等地割送西藏及和硕特部汗王,以塔城关为界[5]。吴三桂叛乱失败后,其子吴世瑶曾私自将中旬、维西赠给达赖喇嘛以期求援[6],但达赖喇嘛未发援军[7]。康熙十三年(1674),中甸地方势力在木氏土司的支持下发动了武装战乱,西藏方面派巴图台吉和匡佐农布率蒙藏军队前往平乱,并传令木里土司协同作战。西藏和木里土司大胜,兵马云集中甸。


五世达赖喇嘛与和硕特部影响下的蒙藏势力进入中甸之后,于康熙十八年(1679)在中甸建立格鲁。派噶丹松赞林寺,并派遣西藏喇嘛担任首任堪布。同时,青海和硕特部委派部的旨意,在中甸经商或进入云南的商人必须依照青海和硕特部颁发的公文办事。


随着清朝统治的推进,中甸引起了清廷的关注。康熙二十年(1681),定远平寇大将军固山贝子章泰等疏言:“中甸诸处,从来皆隶丽江,原为内地。吴逆阴蓄异志,于康熙九年割给蒙古。此地远在金沙江外,……不便即议遣发官兵驻守”。上谕兵部:“中甸最为要地,从前鹤庆丽江虽设总兵官一员,令其兼辖中旬,但无专讯官兵,似犹可虑。”[8]


康熙末年(1718--1720年),清军途经打箭炉、理塘、巴塘、察木多和中旬进藏,沿途招抚部众,挽运军需[9],设置粮台和塘站[10]。随着清军从中甸进藏,朝廷更加认识到中甸的重要性,该地的划属问题也引起争论。1719年正月,四川总督年羹尧奏称:“再里塘、巴塘、结当(中甸),原系云南丽江府所管,吴逆叛时为已故亲王扎什巴图鲁所取。恐内地清查,遂布施与达赖喇嘛。”[11]尽管木土司失去对巴塘、理塘等地的控制,但并没有完全放弃重整旗鼓经营藏区的努力。清军从中甸进藏时,木土司再作了一番想恢复旧地的努力。1719年七月,议政大臣等议军事部署:“应行令都统武格,俟兵马到齐时,与地方官会商,在云南之中甸左近应驻兵马之形胜地方,酌量驻扎。仍不时侦探准噶尔确信,即令其接应法喇”[12]。1720三月,都统武格等挑选3000兵丁,率领进藏。云南提督张谷贞亦请求率领官兵于丽江、中旬一带驻扎防守[13]。丽江土司木兴领土兵500人沿途把守要渡,护送军粮,其子木崇领士兵500随军进征。木土司的真实意图在史家看来是:“木兴志复中甸(按:包括巴塘和理塘),行求于蒋督,因为奏请。部议照档案将江内、江外悉还云南。于是,蒋督欣然有得色”[14]。蒋督即云贵总督蒋陈锡,此人主张木土司旧地划属云南,故对木土司多有支持。


此时在中甸甚至巴塘、理塘的归属问题上,出现了两派意见,清廷最后以折中的办法作了处置。1720年月,云贵总督蒋陈锡建议将中甸地方划归云南,理由是:“中甸地方原系云南丽江土府所属,吴逆背叛时,割赂西藏。今巴塘、里塘虽四川招抚,而中甸一带,距蜀甚远,附滇最近,尚有钱粮在丽江完纳,非四川旧属也。兹据丽江土知府木兴详报,中甸等处番目及喇嘛营官到丽江投诚,愿仍归云南管辖。”议政大臣等议复:“应如所请,将附近中甸地方及巴塘、里塘仍归丽江土府管辖。”康熙帝亦表示同意。[15]五月,四川总督年羹尧在闻知蒋陈锡的上述奏请后,上奏反对蒋氏的建议。他奏称:“臣查巴塘、里塘向为西藏侵占,……虽归蜀归滇,莫非王土。但四川现在用兵,一切运粮调遣之事,道经巴塘、里塘,关系紧要。拨归土司则呼之不应;移咨滇省,则往返迟延,请仍归四川管辖,有济军务。”[16]议政大臣等议复:“其巴塘、里塘地方应暂归四川统辖,俟事平之日,再照原议,改隶云南。”此议谕准[17]。本来木土司恢复旧地的希望重现,但不久因年羹尧1720年十一月的上奏使其希望化为泡影。原来,八月二十日丽江土知府木兴带领土兵至巴塘喇皮,将当地头目巴桑杀死,并勒令巴桑属民归己,以致双方“各思构兵,巴塘之运路遂阻”。年羹尧状告丽江土知府“杀良阻运,请革职,拿禁云南省城,俟西藏既平,严审究拟”。清廷视此事严重,决定“俟藏兵旋日,差京城大臣一员前往审理”[18]。丽江土知府因此惊吓而死,从此木土司再无索回旧地之力。因此,从四川明正土司属地到南路的理塘、巴塘及北路的霍尔叠尔格(今德格)等原属和硕特蒙古诸台吉所据地区,经清军用兵从蒙古手中取得后,实际划归四川管理。


二、雍正初年确定中甸归属的动因


康熙五十九年(1720)三月清军一部驻扎中甸并由此赴藏。此后西藏平定,社会秩序恢复平静。然而,中甸地方很快又卷入青海罗卜藏丹津的叛乱。原来,西藏平定后清廷废除了和硕特汗王在西藏的一切权力,这不但使青海罗卜藏丹津亲王企图继承西藏汗王的希望落空,甚至被排除于新建立的噶伦体制的权力中心之外,在论功行赏时待遇不公[19],其经济权力也被削弱。在这种情况下,罗卜藏丹津于雍正元年(1723)五月策动了公开叛乱,事件波及和硕特部势力所及地方。叛乱发生后,雍正帝敕令西北平逆将军延信、边防理饷诸大臣,并川、陕(西)、滇督抚提镇讨逆,年羹尧负责军务以统一行动。年羹尧于九月二十日(10月18日)自甘州领兵进剿,至雍正二年二月二十二日(1724年3月16日),罗卜藏丹津战败率众西走,后只身西遁。在平息叛乱的过程中,年羹尧檄四川兵进驻巴塘、理塘,云贵总督高其倬奉旨派提督郝玉麟率兵2000经中旬进驻察木多,并选总兵1名率兵500驻扎中甸。原驻察木多的松潘镇将周瑛进驻拉萨以防罗卜藏丹津率军南窜西藏。郝玉麟与周瑛进军途中逐次收抚康区及青海南部各部族。郝玉麟在中旬宣布德意,中旬藏族头目欢忭感激,率众3500户共17500人和1014名僧侣向清军投诚纳土。[20]和硕特部蒙藏统治中旬的历史至此结束。


罗卜藏丹津叛乱被平定后,清廷批准了年羹尧条奏《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十三条”的各项措施涉及当时和硕特部势力所及的以青海为中心的包括今甘青藏川滇以及宁夏和内蒙等广大地区,是对这些地区蒙、藏民族的政治、军事、经济、宗教等各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按照“十三条”,甘青川滇的藏族地区划归附近地方官府管辖,备藏族部落领受朝廷颁给的千户、百户、巡检等印信执照。对和硕特部蒙古实行编设旗制,改革会盟、定立朝贡制度,将隶属于和硕特部寺院的藏族改由行政机构管辖等。同时加,强军事管理,修筑边墙,增设镇营,在备要冲之地设兵驻防,利用遣犯开垦屯种,实行军屯等。实行茶马贸易定期定地,向沿边藏族收取赋税,整顿寺院,限制了藏传佛教寺院的势力。为落实“十三条”,雍正三年(1725),清朝任命四川提督周瑛为要员,特差散秩大臣副都统宗室鄂齐、学士班弟、扎萨克大喇嘛格勒克绰尔济等会同办理,并征求川陕总督岳钟琪等封疆大臣的意见,正式开始勘查定界工作。其中对招抚的各部派设卫所及土司千百户、土巡检等官员,分别划归川、滇以资管理。为此,敕令驻藏周瑛率师回川,会同驻察木多之云南提督郝玉麟查勘地界,归川、归滇各从所近。十一月,川陕总督岳钟琪奏呈建议:“应将原系内地土司所辖之中甸、巴塘、里塘,再沿近之得尔格特(德格)、瓦舒、霍耳地方俱归内地,择其头目给与土司官衔,令其管理。”[21]对于察木多以南原不属西藏管辖地区如罗隆宗、察哇岗、坐尔刚(左贡)、桑噶吹宗(察隅)、衮卓(贡觉)等部,赏达赖喇嘛管理,并遗大员前往西藏将赏达赖喇嘛各部落之处晓谕达赖喇嘛知悉。


清朝要理清原被蒙古和硕特部统治的藏族部落“分别划归川、滇以资管理”,根本目的之一是消除和硕特部的历史影响[22],使收抚蒙古所役使的藏族部落在行政管理方面各有归属,从而确立清政府的直接统治。因此勘察分界时,将原蒙古和硕特部所辖的地区划归内地,设官分设,使那些与西藏接壤的藏族部落直接在内地行政省的管辖之下。另外,清朝旨在通过勘界加强治理各个藏区以防御准噶尔部对西藏的威胁。预防准噶尔是清初治藏的重点,因为康熙帝曾说得十分清楚:“西藏屏蔽青海、滇、蜀,苟准夷盗据,将边无宁日”[23],此“准夷”即准噶尔。   


三、中甸等地划归云南的过程


(一)中甸划归云南的经过  中甸松赞林寺响应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云南总督高其倬奉旨令提督郝玉麟率兵协助平乱。郝玉麟进兵中甸时,据当地喇嘛、营官“投献伪刘”题明:将中甸及原为巴塘所辖的阿墩子、奔子栏、其宗、维西等贴近云南地方,一律改归云南管辖。雍正二年(1724),清政府建中旬厅,移鹤庆府所属剑川州州判驻此,派总督云贵部院中协副总兵孙宏本驻兵中旬,筑土城1座。雍正三年五月癸亥(1725年7月6日)经云贵总督高其倬奏请,添设云南中甸抚番清饷同知1员,经历1员,巡检2员。青海平定后,清廷对于中甸等处划属云南的认识比较一致。雍正三年(1725)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议复善后事宜时明确指出:“巴塘以西,中甸等处,皆西海蒙古所有。今因西海悖逆而取之,并非取达赖喇嘛香火地”,令各地方查造户口清册,规定应纳“夷赋”,“择其头自,给与土司官衔,令其管辖”。[24]


此时,清廷因处理西藏噶伦之间不睦问题而乘势推进了解决中旬等地归属问题的进程。康熙五十九年(1720)西藏平定后,清廷在西藏废黜第巴制,先后授封阿尔布巴、康济鼐、隆布鼐、颇罗鼐和札尔鼐为噶伦,共同会办大小事务。雍正三年(1725)又敕令康济鼐主管藏事,阿尔布巴协理,同时令副都统宗室鄂齐、学士班第、扎萨克大喇嘛格勒克绰尔济前往会同提督周瑛“详细办理”[25]相关事宜。鄂齐等于十一月携旨离京,取川道入藏,于雍正四年四月三日(1726年5月4曰)会合周瑛从打箭炉出发,五月十一日(6月10日)到达昌都。在此,鄂齐听取周瑛介绍原属各呼图克图属地、原青海台吉们的属地以及新近赐予达赖喇嘛的地区、界址等情况。此后周瑛北去类乌齐、纳克树等地勘察,再折返德格一带查点户口后回成都。鄂齐从昌都出发,至六月二十二日抵达拉萨。十月十四日(1726年11月7日)鄂齐回到成都,即将西藏噶伦内部不睦的情况上奏[26]。十二月二十七日(1727年1月18日),清廷正式颁给康济鼐以“总理西藏事务贝子”印[27],授命他总领西藏事务。这一决定引起阿尔布巴等人的不服[28]。


1726年,川陕总督岳钟琪奏中又具体建议:“巴塘系打箭炉之门户,久入川省版图,至中甸贴近滇省,久入滇省版图。附近中甸之奔杂拉、祁宗、喇普、维西等处,虽系巴塘所属之地,向归四川,而其界紧接滇省汛防,总通于阿墩子,阿墩子乃中甸之门户。请改归滇省管辖,设官防汛,与川省之里塘、打箭炉彼此犄角,足以各收臂指,控制番民矣”[29]。群臣商议,皇帝从之。于是,1726年十月,滇川两省正式派员与西藏要员勘定边界,滇、川、藏三方在金沙江以西的宁静山山头树立界碑,规定川藏、滇藏界线。这条线基本上以金沙江为线,划出了滇、川、藏的地理分界,宁静山以东为巴塘、理塘、瞻对、霍尔德格诸土司地,划归四川省雅州府管理。宁静山以西为察木多、乍、丫(察雅)、类乌齐呼图克图辖区和已赏达赖喇嘛的麻康(芒康)、贡觉等地,皆划归西藏管理[30]。后来达赖喇嘛于所赏之地江卡芒康、贡觉、洛隆宗、硕板多、达隆宗、工布江达、桑昂曲宗等地设营管理。


宁静山是此次勘界的重要标志,它实为江卡与巴塘之分界,即西藏所属的江卡地方东境与四川之分界处,而察木多、乍丫、类乌齐呼图克图辖地是康熙时期清军进藏被招抚归顺清朝的地方,虽划归西藏地方,但不归达赖喇嘛管理[31]。因此,宁静山以西之地江卡、贡觉、察木多、乍丫、类乌齐等地虽赏达赖喇嘛,但其中察木多、乍丫、类乌齐实为呼图克图辖地,唯有江卡、贡觉二部为达赖喇嘛所属。


其时,西藏噶伦之间的矛盾日益复杂。雍正五年(1727),清廷又派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腊赴藏,“以安番众”[32],并令噶伦和衷办事。僧格、马腊尚在进藏途中,西藏即发生了噶伦内讧事件。阿尔布巴、隆布鼐、札尔鼐合谋诱杀了首席噶伦康济鼐,另一噶伦颇罗鼐于后藏起兵讨伐,前后藏战争爆发。十一月一日(12月13日),清廷敕令左都御史查郎阿和副都统迈禄为领兵统帅,调派陕西、四川、云南三省满汉官兵(进藏官兵达15400余名)进藏平息。1728年五月,查郎阿与周开捷率北路清军自西宁出口,南路由周瑛率四川官兵自打箭炉出口。六月,周瑛抵达昌都时,得知颇罗鼐已控制了拉萨局面。八月一日(9月4日),在颇罗鼐迎接下,查郎阿、迈禄和周瑛两军齐抵拉萨。作为善后举措,查郎阿等人奉旨实行“分而治之”政策,划分了前后藏的管辖权。同时,对西藏境内的呼图克图辖地维持“备行其教,各子其民”[33]的原状,特别是维持康区拉多土司、帕巴拉、乍丫、类乌齐等呼图克图的辖地。


此时,中旬等地已在云南的行政管理之下。1727年,清政府又命云南、四川两省派员会勘疆界,双方确定以红岩石(在今德钦县内)为分界点址[34],凡金沙江外中旬,江内其宗、腊普、阿墩子(德钦)等地俱归云南管辖;而巴塘、理塘直至察木多(今昌都)俱划归四川管理,且巴塘土照壁以下划归云南中甸,以此固定了云南西北疆界。维西和阿墩子于康熙十三年以前为西藏地方管辖,康熙三十六年为清政府地方官设治,交给巴塘土官领辖,到雍正四年完全划归云南。


中旬划归云南后,其行政建制和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雍正五年(1727)二月十三日,云南鹤丽总兵官张耀祖奉旨从察木多撤师回汛。同年四月戊申,经云贵总督鄂尔泰奏请,令移云南鹤庆府通判驻维西,添设剑川州州判1员驻中甸。雍正六年(1728),清政府在维西建立制营,设参将、守备各1,干总3,把总4,外委6,统战马步兵1000余名,驻守分防各汛。乾隆二十一年(1756),清政府将中甸、维西两厅划归丽江府管辖,移楚雄府同知驻中旬,称为中甸抚番清饷同知。中甸、维西、阿墩子,即今迪庆藏族自治州区域,其归滇之后,滇川之间该地区行政辖区完全确定下来,至今未变。


(二)雍正年间西藏与四川、云南及青海的分界完全确立


雍正年间在划分西藏与四川、云南分界之同时,又划出西藏与青海的分界。1723年,清军追捕罗卜藏丹津时,新抚地处四川与青海一带的入藏必经之地,原属蒙古和硕特部管辖的藏北和黄河源以南的七十九族[35]。1726年,清朝派周瑛前往七十九族地区复查,后因西藏发生阿尔布巴事件而中断。1731年,西宁办事大臣[36]达鼐奏请派员勘定界址,分隶管理。西宁、四川、西藏三方各派大员“会同勘定,近西宁者归西宁管辖,近西藏者隶西藏,其族内人户,干户以上设千户一员,百户以上设百户一员,不及百户者,设百长一员管理,俱由兵部颁给号纸,准其世袭”[37]。所谓“近西宁者归西宁管辖”,指其中的四十族归青海,即为今玉树藏族自治州;所谓“近西藏者隶西藏”,指其中的三十九族归西藏。四十族加上三十九族,统称七十九族游牧部落。上述分界实际上是以唐古拉山为界,山以北划归西宁管辖,山以西的三十九族部落连同达木(当雄)蒙古八旗(八部落)归西藏管理。划归西藏的地区,直接由驻藏大臣管理,遇有案件纷争等事发生,俱由驻藏办理藏务的理藩院司员(称为夷情章京)调解审理。[38]


此后,清朝派员又将哈喇乌苏(即那曲)与木鲁乌苏(通天河)之间地段划定为西宁办事大臣与驻藏大臣辖区的分界,在这两地分设堪布喇嘛1名和蒙古寨桑1名,“以供应往来入藏官员马匹及文移邮递之处”。[39]乾隆以后驻藏大臣权限扩大,三十九族地区完全置于驻藏大臣的直接管辖之下。[40]


四、余论


清雍正年间,朝廷采取措施,勘察和划定了西藏与四川、云南、青海之间的行政分界。在这一过程中,中甸的归属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因为其涉及云南、四川和西藏三方的利益,所以历来争执不断。朝廷也是经过反复讨论,协调各方利益之后才给予最终解决,显示出中甸地位突出,在整体上是当时勘界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在局部上又是一个重要的支点和环节。


中甸(建塘)与巴塘、理塘合称“塘松”(三塘地方),此三地在明朝曾为云南木氏土司所统辖;明末清初又受到西藏与和硕特部势力的影响;在平息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期间受清朝直接统治,朝廷曾令其归滇归蜀管辖,但均没有以正式文书确定。雍正朝划界确立各自管辖之后,中甸的归属问题再次被提出,如乾隆初年,七世达赖喇嘛提出布达拉宫财政困难,驻京章嘉呼图克图曾代奏请将理塘、巴塘、中甸等地“仍乞赏给达赖喇嘛”,“以维香火”。此时的中甸在归滇后,“设官管理,迄今宁谧”。1738年,理藩院密咨大学士查郎阿,会同云南总理公庆福,妥议奏复认为:中甸、理塘和巴塘地居要冲,本属内地管辖,但经青海蒙古和硕特部占据,今既已从和硕特诸台吉之手取回,划归内地管辖,不宜再有更动;但若考虑达赖喇嘛寺庙众多,喇嘛们日用不敷,则建议从打箭炉所取之商税银内,每年酌拨银两,给予补助。乾隆帝颇为赞同,谕:“著于打箭炉所征税银内,每年给银五千两,俟达赖喇嘛差人赴打箭炉取茶叶之便,令将此项赏银一并带回”。[41]此后,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又借振兴黄教之名,意欲将中甸等处再归还给西藏,希图从中多收税利,但被拒绝。后因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谋叛事发,再未置议。


清末设立川滇边务大臣,建衙门于巴塘,以加强对康区的治理,当时的川滇边务大臣管辖区以雍正四年勘定的宁静山为其东界。光绪三十四年赵尔丰奏称:“打箭炉以西宁静山以东为边地”,“宁静山以西,克什米尔以东为藏地”[42]。此“边地”即为川滇边务大臣辖区。至宣统三年(1911),清廷一度打算以边务大臣所辖地区建立行省,即后来“西康省”的前身。1939年,国民政府建立西康省,辖宁(西昌)、雅(雅安)、康(康定、甘孜、德格、巴塘、理塘等地)三属,其中的“康”属即原川边地区,西境达金沙江岸。云南藏族地区于清末受川滇边务大臣衙门节制,于德钦设阿墩子弹压委员,民国以来,仍为云南省管辖。


清初勘察滇、川、藏分界,成功解决中甸的地位和管辖问题,对于滇、川、藏三方关系的整体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中甸、巴塘、理塘等处管辖问题的解决,理清了历史以来滇、川、藏三方之间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和某些争执,从而有利于清代以“安康”达到“安藏”的方针和政策的有力执行。



注释:

[1]中旬,现改名为香格里拉。相关历史见冯智:《“建塘”(中旬)及其沿革之我见》[A],载《云南藏学研究》[c],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88--107页。

[2]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又称脱思麻宣慰司)辖今青海东南部、甘肃南部和四川西北部,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甘思宣慰司)辖今四川西部、云南西北部、西藏东部和青海西南部,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今西藏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

[3]五世达赖喇嘛著,刘立千译注:《西藏王臣记》[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127页。

[4](清)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28页。

[5]《滇云历年传》,第529页。此处“喇普”、“塔城”二地皆在今维西县境内。此举可能是吴三桂与和硕特部之间的某种口头协议,它直接导致1674年蒙古军事力量进入中甸。

[6](清)魏源:《圣武记》[M]卷5,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页。《清圣祖实录》卷98则记载:“中甸诸处,……康熙九年(1670年)割给蒙古”。

[7]不过,西藏地方乘吴三桂叛乱,清朝无暇西顾之机派官员管理昌都、理塘、巴塘等处的寺院与百姓(《雅州府志》,卷20)。第巴桑结嘉措又派营官去管理打箭炉,杀死明正土司,夺占其地。直到1700年,清朝才派四川提督率兵进驻打箭炉,重修铁索桥,招抚木雅喇滚、瞻对等土司,将雅砻江以东的地区划归四川管辖。

[8]《清圣祖实录》[Z],卷98,第2—3页,康熙二十年十月甲申。

[9]松筠:《卫藏通志》卷]31、卷15,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50K、第519--520页。  

[10]如察木多辟治为粮饷储地并设游击、千总、把总、外委各1名,留兵防守。察木多帕巴拉于1719年将其所属喇嘛、居民等户口造册递降清军。]720年,帕巴拉被清廷封为呼图克图并颁给印信。

[11]《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Z],北京:档案出版社,1984年,条2735。

[12]《清圣祖实录》卷285,第1--2页,康熙五十八年七月癸酉。

[13]《清圣祖实录》卷287,第16页,康熙五十九年三月己丑。

[14]《滇云历年传》卷11,第565页。

[15]《清圣祖实录》卷287,第14页,康熙五十九年二月甲子。

[16]《清圣祖实录》卷287,第19—20页。

[17]同上。

[18]《清圣祖实录》卷290,第3页,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丙子。

[19]雍正元年二月二十五日,清廷因青海头领效力平定西藏有功,酌加封赏10名贵族,其中亲王罗卜藏丹津只赠给俸银200两、缎5匹而郡王戴青和硕齐察罕丹津升为亲王;贝勒额尔得尼厄尔克托克托奈升为郡王。

[20]《清世宗实录》卷16,第26—27页,雍正二年二月丙寅条。

[21]《清世宗实录》卷38,第2—3页。

[22]这种影响深刻,故时人留下了藏族部落“惟知有蒙古,而不知有厅、卫、营、伍官员”的记载。参见《清世宗实录》卷20,第26—37页。

[23]魏源:《圣武记》卷5,第10页。

[24]《清世宗实录》卷38,第2—3页,雍正三年十一月乙未。此处“西海”即指青海。 

[25]《清世宗实录》卷38,第2—3页,十一月乙未。

[26]《清世宗实录》卷52,第29—30页,雍正五年正月丁巳。

[27]《清世宗实录》卷51,第34页,雍正四年十二月甲申。

[28]参见汤池安译:《颇罗鼐传》[M],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32页。鄂齐到藏后宣旨令康济鼐主持藏政,当时无人敢表示反对,但从后来达赖喇嘛的奏折中可看出他的不满情绪。

[29]《清世宗实录》卷43,第1~2页,雍正四年四月癸亥。“奔杂拉”即今奔子栏,“祁宗”即今其宗,“喇普”也作腊普。

[30]参见任乃强:《西康图经•境域篇》[M],拉萨:西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00一102页。

[31]张其勤:《清代藏事辑要》[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85页。

[32]《西藏记》[M](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第9页,转引自《藏族简史》编写组:《藏族简史》[M],西藏人民出版社,第187页。

[33]《卫藏通志》卷5,“喇嘛”,第270页。

[34]此处“红岩石”又称“红石崖”,据《滇云历年传》卷12记载:1727年“云南、四川委员会勘疆界,以红石崖分址”,第589页。

[35]《卫藏通志》卷15记载:“其地为吐蕃地,居于四川、西藏、青海之间,昔为青海蒙古奴隶”,第505页。

[36]1728年,在西宁设立青海办事大臣(亦称西宁办事大臣),其辖地为日月山以西、贵德厅、循化厅之黄河以南的蒙古各旗和藏族部落牧地,河州以南的甘南藏族地区。

[37]《卫藏通志》卷15,第506页。

[38]《景纹驻藏奏稿》[Z],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67页。

[39]《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Z],卷314,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8页。 

[40]宣统元年(1909),经边务大臣赵尔丰与驻藏大臣联豫咨商,将三十九族归边务大臣管理,并设理事官管理该地事务。见吴丰培编:《赵尔丰川边奏牍》[M],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第149页。

[41]《清高宗实录》卷69,第10一11页,乾隆三年五月庚午。

[42]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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