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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上的抗战记忆

2017-07-07 学信 古籍

1、 国统区的毕业证书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1月7日国民政府大学院颁布了《毕业证书条例》,这是国民政府时期首个证书条例,证书上端印有孙中山先生遗像,左右两侧分别为国民党党旗和国旗(简称“中山版”证书),虽然后来证书条例经过多次修改或重新颁布,但这一风格基本没有变化。图1是1928年复旦大学颁发的“中山版”证书(复旦大学提供)。


抗战爆发后,许多沦陷区高校被迫搬迁到国统区继续办学,颁发的毕业证书仍然是“中山版”风格,如图2是1941年复旦大学颁发的“中山版”证书。



图1



图2


2、 沦陷区的毕业证书


日本侵华期间先后在中国东北、冀东、内蒙、北平、南京等地建立过多个伪政权,并在沦陷区实行殖民教育。



图3


图3是伪满时期康德六年(1939年)的卒业证书。康德是爱新觉罗•溥仪在“伪满洲国”的第二年号;新京工学院是伪满时期日本在长春建立的一所学院,校长为日本人,毕业证书采用日本风格;学生元智熙出生日期使用“大正”年号,是日本大正天皇在位期间(1912-1926)使用的年号。


图4



图5

 

图4是1943年辅仁大学毕业证书。1937年北京沦陷后,辅仁大学没有迁走,并坚持行政独立、学术自由、不悬伪旗,以示不屈。到1943年秋,辅大师生在日本压迫威胁之下,仍继续依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之学制、校历与假期规定。同时积极扩充学系,沦陷区青年莫不以考入辅大为荣。


图5是1941年中国学院(即中国大学)的毕业证书。中国大学(先后用过中国公学、中国学院等名称)与辅仁大学一样,在北京沦陷后,受国民政府令留在北平继续办学。校长何其巩坚持中国人办中国大学,拒绝日伪经费援助,自筹经费,延聘爱国学者执教,一些留居的其他学校老师争以教授中国大学为荣,青年争以就读中国大学为荣。


图4、5证书内容都是“中山版”格式,都没有孙中山遗像和国民党党旗、国旗,但都没有使用伪旗。


3、 敌后区的毕业证书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敌后建立了抗日根据地,并建立了一些学校,培养抗战干部和人才。




上图为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二分校1941年颁发给第三期步兵指挥科第一团第一队学员韩尚怀的毕业证书,校长孙毅,里面有毛泽东题词“勇敢、坚定、沉着。向斗争中学习。为民族解放事业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的一切!”。封面有抗大二分校旗帜,封底印有“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校训。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二分校于1938年12月在河北灵寿县成立,前后共开办四期,1943年2月,奉中央军委命令归总校建制。孙毅是抗大二分校的第二任校长。



上图为太行抗战学院1943年颁发给师范部高师班学生宋进书的毕业证书。该校于1941年9月15日在山西辽县(今左权县)成立,为便于对敌斗争也称边区师范,是仿照抗大办学方针,在太行举办的培养后备干部的学校,由杨秀峰兼任名誉院长。杨秀峰时任晋冀鲁豫边区主席,薄一波任副主席,罗青是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证书上面有杨秀峰和罗青的题词。杨秀峰题词:“把青年热情循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贡献于民族解放事业”。


两所学校都是抗战期间在冀晋鲁豫边区成立的,校名分别使用了“抗日”和“抗战”,培养抗日人才的功能定位非常明确。在毛泽东和杨秀峰的题词中,都号召学员和学生为“民族解放事业”做贡献,并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的一切,抗击外敌侵略、争取民族独立的主题十分鲜明。两份证书都使用民国纪年,体现了国共合作、共同抗日,但与“中山版”证书相比,两份证书版面小,纸张、印刷比较简陋,也没有贴毕业照片,反映了共产党在敌后抗战时期条件十分艰苦。


4、其他特殊证书




上图为1941年由教育部战区学生指导处主任温麟和会计班主任刘海鸥为会计班学员杨德源颁发的毕业证书。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教育部为了救济失学的青年学生,于1940年10月在重庆青木关镇成立了战区学生指导处,主要负责对沦陷区逃难来的学生进行升学指导。1941年6月教育部对由战区来渝学生专设战区来渝学生进修班,经登记审查合格的失学学生在进修班学习后,再通过考试进入各国立中学学习。战区学生进修班就相当于逃难青年来重庆后继续进行正常学习之前的过渡补习阶段。战区学生指导处于1944年7月撤销。




上图为1947年由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朱家骅颁发的甄审及格证明书。


1945年9月26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教育部拟定收复区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甄审办法》,该办法规定:“收复区敌伪专科以上学校学生,须经登记甄审合格后,始得予以分发”;“收复区敌伪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须经登记甄审合格,各机关方得予以录用”;“甄审科目以国文、英文、三民主义为共同必试科目”等。这引起了各地大专院校和学生的强烈反对,各地先后举行了反甄审运动。迫于压力,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2月27日新颁布的《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甄审办法》和《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肄业生学业处理办法》,取消了集中考试,只交两篇论文。


对于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甄审办法还规定在敌伪政治性学校毕业生不得申请;另外三种人员不予审核:1、担任荐任以上职务(即文官三等以上);2、曾担任特种职务或受敌伪特种训练者;3、有危害国家、妨害抗战、凭借敌伪势力坑害人民行为者。审核合格者,由教育部颁给证明书;不合格者,则到相应学校或年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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