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台湾中央研究院馆藏凌纯声档案资料鉴赏(52份)

2017-09-23 古籍 古籍

凌纯声(1902~1981),字民复,号润生。中国民族学家、人类学家、音乐家。江苏武进(今常州)人。早年就学于中央大学,后留学法国巴黎大学,师从人类学家M.莫斯等研习人类学和民族学,获博士学位。归国后,历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民族学组主任,国立边疆教育馆馆长,教育部边疆教育司司长,中央大学教授、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去台湾省,先后任台湾大学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所长、台湾中央研究院评议员、院士等。凌纯声在民族学的实地调查和比较研究方面都作出了贡献。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社字第七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三百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二十二年七月起至二十三年六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校對陳秩為 監印周文治 測量:長27.5CM寬57CM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卅二乙)歷聘字第拾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陸佰貳拾(內肆拾元係暫加薪)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三十二年一月起至三十二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代理院長朱家驊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一月 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聘書(33)歷聘字第貳拾伍號 今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兼第四組主任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陸佰肆拾(暫加薪肆拾元在內)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三十三年四月起至三十三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代理院長朱家驊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四月一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八五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佰元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三十八年八月初起至三十九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 傅斯年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八月 日 測量:長24.5CM寬25.5CM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七九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佰元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三十九年八月初起至四十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 傅斯年 三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謄錄宋繼元 校對葉維善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八二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百元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年八月初起至四十一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四十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93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百貳拾元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一年八月初起至四十二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四十一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95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百貳拾元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二年八月初起至四十三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四十二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98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佰肆拾元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三年八月初起至四十四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四十三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105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佰肆拾元(在聘約有效期間二年內其第二學年度開始如依規定應加薪時當另行函告)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四年八月初起至四十六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四十四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86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佰陸拾元(在聘約有效期間二年內其第二學年度開始如依規定應加薪時當另行函告)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六年八月初起至四十八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四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74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陸佰捌拾元(在聘約有效期間二年內其第二學年度開始如依規定應加薪時當另行函告)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八年八月一日起至五十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四十八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81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柒佰元(在聘約有效期間二年內其第二學年度開始如依規定應加薪時當另行函告)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五十年八月一日起至五十二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五十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85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捌佰元(在聘約有效期間二年內其第二學年度開始如依規定應加薪時當另行函告)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五十八年八月一日起至六十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錢思亮 五十八年六月三十日預發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聘書 國文聘字第083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薪俸每月底薪捌佰元(在聘約有效期間二年內其第二學年度開始如依規定應加薪時當另行函告)按月依政府所定支付標準致送 二、每週授課依 教育部令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準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六十年八月一日起至六十二年七月底止續聘須於本約滿期前一個月另送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 教育部頒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六至第十四條及本校教員聘任規則及教員請假規則辦理 校長閻振興 六十年六月三十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中央研究院 國立臺灣大學 聯合聘書 (51)合聘字第012號 敬聯合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 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合聘人員得澤一在本院或本大學支領專任待遇 二、合聘人員在本院及本大學工作時間以各佔一半為原則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五十一年八月一日起至五十二年七月底止 四、其他事項依照本院及本大學 各行致送之聘書所訂之聘約辦理 院長王世傑 校長錢思亮 五十一年十月一日 測量:長25.5CM寬23.5CM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中央研究院 臺灣大學&queryType=qs&metaCategory=all">國立臺灣大學 聯合聘書 合聘字第006號 敬聯合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 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大學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訂聘約如左 一、合聘人員得澤一在本院或本大學支領專任待遇 二、合聘人員在本院及本大學工作時間以各佔一半為原則 三、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六十年八月一日起至六十一年七月底止 四、其他事項依照本院及本大學 各行致送之聘書所訂之聘約辦理 院長錢思亮 校長閻振興 六十年捌月壹日 合聘字第零零陸號 應聘書 (本應聘書請送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收) 玆應 中央研究院 國立臺灣大學 之聘為 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同意履行聘書上之約定 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合聘字第零零陸號 應聘書 (本應聘書請送臺灣大學人事室收) 玆應 中央研究院 國立臺灣大學 之聘為 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文學院考古人類學系教授 並同意履行聘書上之約定 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聘書 國講字第0005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國立研究講座教授在中央研究院任事 並訂聘約如左 一、凌純聲先生在中央研究院之原有權利與義務仍照中央研究院聘約之規定。 二、本會另致送研究費每月臺幣三千元全年以十二個月計算。 三、國立研究講座教授不得在其他機關兼任有給職務,其因學術上合作之需要不得不兼課者,須得其專任機關之同意,其兼課每週不得過四小時,並不得兼薪。 四、本聘約有效期間自四十九年八月一日起至五十年七月底止。 五、國立研究講座教授於聘約期滿前一個月,應將其研究報告送達本會。 主席胡適 副主席梅貽琦 四十九年八月一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聘書 50科字第018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國立研究講座教授在中央研究院任事 並訂聘約如左 一、凌純聲先生在中央研究院之原有權利與義務仍照中央研究院聘約之規定。 二、本會另致送研究費每月臺幣三千元,全年以十二個月計算。 三、國立研究講座教授不得在 39 29741 39 11632 0 0 3572 0 0:00:08 0:00:03 0:00:05 3573他機關兼任有給職務,其因學術上合作之需要不得不兼課者,須得其專任機關之同意,其兼課每週不得過四小時,並不得兼薪。 四、本聘約有效期間自五十年八月一日起至五十一年七月底止。 五、國立研究講座教授,因工作之需要,經本會之同意,得聘用助理研究人員,其辦法由本會另訂之。 六、國立研究講座教授於聘約期滿前一個月,應將其研究報告送達本會。研究報告內容應包括研究之目的,方法,步驟及結果。助理研究人員工作之情形,亦請列入報告內。 主席胡適 副主席黃季陸 五十年八月 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聘書 (51)文字第001號 敬聘 凌純聲先生為國立研究講座教授在中央研究院任事,並訂聘約如左: 一、凌純聲先生在中央研究院之原有權利與義務仍照中央研究院聘約之規定。 二、本會另致送研究費每月臺幣三千元,全年以十二個月計算。 三、國立研究講座教授不得在其他機關兼任有給職務,其因學術上合作之需要不得不兼課者,須由其專任機關函徵本會同意,其兼課每週不得過四小時,並不得兼薪。 四、本聘約有效期間自五十一年八月一日起至五十二年七月底止。 五、國立研究講座教授於聘約期滿前一個月,應撰就研究報告送會。 六、前項研究報告本會有權刊印,並得請國立研究講座教授撰擬摘要以備發表之用。如本會不擬刊印,而國立研究講座教授欲自行發表或出版時,應註明「本著作(書)之完成得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之補助」。 七、國立研究講座之教授如因事須向本會商洽時,以經由其服務機關轉洽為原則。 主席王世傑 副主席黃季陸 五十一年八月 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專任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歷字第十壹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三百五十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二十五年七月起至二十六年六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三十日 監印周文治 校對章味三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聘書(33)歷聘字第拾貳號 今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陸佰肆拾(暫加薪肆拾元在內)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三十三年一月起至三十三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代理院長朱家驊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一月一日

博物館描述: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歷字第六十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三百伍拾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二十三年七月起至二十四年六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十三日 校對章味三 監印周文治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歷字第十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三百玖拾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二十八年一月起至二十八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終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八年一月 日 監印周文治 校對章味三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中央研究院中美科學合作委員會 (55)會字第8.18.2號 敬啟者: 中美科學合作委員會曾於五十五年八月十五日舉行第七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中通過設置「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並經決議敦聘 台端擔任委員。茲檢奉聘書,諒荷 察允,無任感盼!另附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組織規則一份,統請 惠察。 此致 凌純聲先生 中美科學合作委員會主任委員 王世傑 敬啟 伍拾伍年捌月拾捌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聘書(35)歷研聘字第陸號 今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兼第四組主任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陸肆零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三十五年一月起至三十五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代理院長朱家驊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一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聘書(49)台忠字第71328號 今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民族學研究所籌備處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俸以國幣每月陸捌零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四十九年八月起至(終身)年 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院長胡適 四十九年七月十一日 測量:長26CM寬27CM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歷聘字第十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肆百陸拾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三十年一月起至三十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代理院長朱家驊 中華民國二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曆字第十一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三百伍拾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二十四年七月起至二十五年六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歷聘字第十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伍百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三十一年一月起至三十一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代理院長朱家驊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一月 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研究員聘書 具聘書國立中央研究院今聘請 史字第九號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肆百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二十九年一月起至二十九年十二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聘書(45)民字第壹號 今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民族學研究所籌備處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六八0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四十五年八月起至四十九年七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朱家驊  四十五年八月一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聘書卅九歷研字第肆號 今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六四0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三十九年八月起至四十一年七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朱家驊  三十九年八月一日

博物館描述: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聘書(37)歷研聘字第006號 今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任研究員兼第四組主任 一 訂薪水以國幣每月 元按月致送 一 訂約書期自民國三十七年八月起至三十九年七月底止續約於一月前知照在期內雙方不得中止契約行為 一 其他事項照本院各項章程辦理 一 此約彼此各執一紙照行 院長朱家驊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八月 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聘書 專第 號 國立中央大學玆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校法學院邊政系教授兼主任並訂定聘約如左 一 薪金每月國幣伍百陸拾元按月致送 一 每週授課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標準 一 聘期自民國卅三年八月起至卅四年七月底止續聘於一個月前另訂新約 一 其他事項依照教員聘任及待遇規程辦理 校長 蔣中正 中華民國卅三年八月 日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函 四十七年六月三十日 人字第0147號 受文者:凌純聲先生 一、本校前致奉 台端四十六及四十七學年度聘書壹紙,訂明聘期(自四十六年八月一日起至四十八年七月底止)及薪額等項,並承應聘在案。 二、玆依照加薪辦法,自八月一日起改訂薪額為陸佰捌拾圓。 三、敬請 察照。 校長錢思亮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函 四十五年六月三十日 人字第0048號 受文者:凌純聲先生 一、本校前致奉 台端四十四及四十五學年度聘書壹紙,訂明聘期(自四十四年八月初起至四十六年七月底止)及薪額等項,並承應聘在案。 二、玆依照加薪辦法,自四十五年八月初起改訂薪額為陸佰陸拾圓。 三、敬請 察照。 校長錢思亮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國立臺灣大學函 四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人字第0266號 受文者:凌純聲先生 一、本校前致奉 台端四十八及四十九學年度聘書壹紙,訂明聘期(自四十八年八月一日起至五十年七月底止)及薪額等項,並承應聘在案。 二、玆依照加薪辦法,自四十九年八月一日起改訂薪額為柒佰圓。 三、敬請 察照。 校長錢思亮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聘書 兼第 號 國立中央大學玆聘請 凌純聲先生為本校法學院邊政系兼任教授並訂定聘約如左 一 薪金按每週授課學分計算按月致送 一 聘期自民國三十四年八月起至三十五年七月底止續聘於一個月前另訂新約 一 其他事項依照教員聘任及待遇規程辦理 校長 吳有訓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九月 日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聘函 發文(44)臺勝字第8409號 敬請 台端為本院民族學研究所籌備主任 即希 查照此致 凌純聲先生 院長朱家驊  四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測量:長26.5CM寬20.5CM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教育部聘書 台48人聘字第10321號 玆聘 台端為本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第七屆委員。 此致 凌純聲先生 部長梅貽琦 四十八年八月 日 四十八年八月廿八日 監印戴根遠 校對符宗曜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聘書 社字第八號 敬聘 先生為國立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民族組專任研究員 即希 查照此致 凌純聲先生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監印周文治 校對李齊琳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聘書 社字第七號 敬聘 先生為國立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專任研究員即希 查照此致 凌純聲先生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六月十八日 校對陳秩為 監印周文治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聘書 社字第三五號 敬聘 先生為國立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民族學組專任研究員即希 查照此致 凌純聲先生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中央研究院中美科學合作委員會聘書 委聘字第009號 玆敦聘 凌純聲先生為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任期自五十五年八月起至五十七年七月止 主任委員王世傑 五十五年八月 日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行政院聘書 台四十八人4598 玆聘 凌純聲先生為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共同理事會第五屆理事此聘 院長陳誠  四十八年八月 日  四十八年八月拾九日發出 監印陳登甲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國立中央研究院聘書 社字第七號 敬聘 先生為國立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即希 查照此致 凌純聲先生 院長蔡元培 中華民國十九年六月十四日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行政院聘書 台五十人6616 玆聘 凌純聲先生為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共同理事會第六屆理事此聘 院長陳誠  五十年十一月 日  五十年十一月四日發出 監印陳登甲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行政院聘書 台四十(設)字第1062號 玆聘 凌純聲先生為本院設計委員會委員 此聘 院長陳誠  四十年二月 日 監印陳登甲 校對郭璜  四十年二月廿七日發出

博物館描述:行政院聘書 台四十五人6349 玆聘 凌純聲先生為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共同理事會第四屆理事此聘 院長俞鴻鈞  四十五年十一月 日  四十伍年十一月拾參日發出 監印丁可夫

博物館描述:凌純聲先生之聘書。內文如下:總統聘書 聘字第2198號 茲聘 凌純聲為中央研究院第四屆評議員此聘 總統 蔣中正  四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監印沈開暹 校對姚軔發

博物館描述:內文如下:總統聘書 聘字第1825號 茲聘 凌純聲先生為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此聘 總統 蔣中正  四十三年十月九日 監印沈開暹 校對姚軔發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