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育辰:倝伯豐鼎考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吳鎮烽先生的《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洋洋三十五冊,是新近公佈的一部重要的金文資料彙編,[1]收集不少從未曾著錄過的銘文。其中第2426號一器,吳先生命名爲《
此篇銘文文例怪異,一時不易考索。吳鎮烽先生對其釋文作:
唯十月既生霸甲辰,在成周,
由於體例原因,吳先生對銘文未加注解,但吳先生的釋字和斷句有些問題,沈培先生《西周金文“宕”字釋義重探》、李學勤先生《一篇記述土地轉讓的西周金文論》兩文皆對此有所討論,[2]我們的意見與他們有所不同,今爲之重新疏解。先把我們做的釋文列於下:
唯十月既生霸甲辰,在成周,
首先,吳先生隸定的“
此外,銘文中有幾個字,我們的破讀與吳先生不同:如“
吳先生把銘文中“伯氏宕”三字斷讀,甚爲不辭,我們認爲“宕”應讀爲“託”,石,禪紐鐸部,託,透紐鐸部,二字聲紐皆屬舌音,同爲鐸部,古音甚近。本書2489號《
其中“尚”字可讀爲“當”,“當”即从“尚”得聲,是應該、應當的意思,我們在舊文《戰國卜筮簡“尚”的意義——兼說先秦典籍中的“尚”》中已經論證過,[6]如本書2489號《
此篇銘文的難點是說話者衆多,引語繁雜。我們認爲,“御史以茲命曰”以下至“當付”結束,都是御史所說的話,但御史的話中又摻雜了幾個人的話,一是内史所說之語,從“告倝伯”以下至“當付”結束,其中內史又引用了伯氏所說的話;二是伯氏之語,從“侖”以下至“當付”結束,即銘文中的“侖,今我既即命,曰:‘先王命,當付。’”;三即“先王命,當付”這句話,是伯氏引用某人之語,至於這句話是誰所說的,可以先對銘文加以翻譯後再說明。
這篇銘文的意思是,在十月既生霸甲辰這天,某人在成周,從銘文慣例看,一般多說“王在成周”,但這裏省略主語,故很可能是說倝伯而不是說王在成周。御史來了,他轉述內史的話說:“內史說:‘要御史告訴倝伯,伯氏曾託付卿士的話說:“侖,現在我既然已經接受命令,那個命令說:‘先王的命令,應當付給倝伯。’”’”這裏的“侖”應該是“卿士”之名,“即命”的“即”是依就、接受的意思,如《左傳·定公四年》“用即命于周”。那麽,伯氏所“即”之“命”,所接受的是誰的命令呢?或者說,“先王的命令,應當付給倝伯”, 這是誰說的呢?從文義看,所說者應該是比內史、御史、伯氏更高一級別的官員,也可能就是周王。正因爲倝伯在成周(銘文“在成周”),所以有機會見到這些高官,能聽到這些高官乃至周王的命令。銘文主要的內容到這裏戛然而止,因爲銅器鑄造不易,文語簡略,但從銘文最後的“倝伯豐作寶
這樣,我們可以看出,這篇銘文裏,御史的話中引用了內史的話,內史的話中又引用了卿士的話,卿士的話的來源爲伯氏,而伯氏的話中又引用了高官某人(或爲周王)的話。一篇銘文頭緒如此紛雜,又壓縮到僅五十一個字的短篇中,難怪頗顯奇異了。《集成》5998著錄一件《由伯尊》,在短短的三十一個字中出現了四個“曰”字,裘錫圭先生曾有解讀,[7]和本銘之繁難略有類似。
《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還有很多有意思的材料,這裏只選擇一篇略作闡釋,或可引起大家的興趣。
[1] 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9月。
[2] 沈培:《西周金文“宕”字釋義重探》,《中央研究院第四屆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出土材料與新視野》,中央研究院,2013年9月,第381-417頁補記引論文審查人的意見。李學勤:《一篇記述土地轉讓的西周金文論》,《故宮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5期,第29-30頁。
[3] 小文與謝先生文基本同時寫成,并互相傳閱,小文曾認爲“”應隸定爲“”,并讀爲“施”,今從謝先生說改。後面14365號的“”與此爲同一字,則爲同時發現。參謝明文:《釋西周金文中的“垣”字》,《中國文字學報》第六輯,商務印書館,2015年8月,第69-72頁。
[4] 楊樹達:《縣妀跋》、《全盂鼎跋》、《小臣跋》,《積微居金文說》,中華書局,1997年12月,第2頁、第41-42頁、第103頁。
[5] 參看王占奎:《琱生三器銘文考釋》,《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5期,第106頁。
[6] 單育辰:《戰國卜筮簡“尚”的意義——兼說先秦典籍中的“尚”》,《中國文字》新三十四期,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2月,第107-126頁。
[7] 裘錫圭:《從幾件周代銅器銘文看宗法制度下的所有制》,《裘錫圭學術文集》,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6月,第5卷第202-2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