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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红旗:再论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对策残卷的性质

2017-09-29 丁红旗 古籍

1964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二十七号唐墓出土一些与《论语郑氏注》有关的对策残片(共九件),“出土文书拆自男尸纸靴”,整理者王素先生命名为《唐经义〈论语〉对策残卷》。经拼接,可视为一对策残卷,共七问七对,内容涉及《子张》“士见危致命”句、《八佾》“哀公问主”句、《乡党》“祭肉不出三日”句、“乡人饮酒”句、“曰山梁雌雉”句;另有两问两对属《乡党》《雍也》。策问以“问”字开头。至于对策,以“对”字开头,内容上,均以“此明”二字开头,以“谨对”二字作结。对策的内容有经义解说、经文、注文、注文解说、篇名出处等。


在详细考察后,曾参与实地发掘的《论语》学专家王素先生认为:“仅从这件经义对策残卷来看,策问条目虽多,却是片言只语,断章取义,对策内容虽有条不紊,却是呆板滞涩,要求的只是死记硬背的功夫,实际考不出对策者的真正学识。”王素将之归纳为“低级类型的经义对策”。其实,对这一写卷的性质,还可深入讨论。而且,因其“墨策”性质的论定,还能对初、盛唐期间明经的核心考试——墨策以及关涉《论语》策问的一些具体情形,有一更清晰的认识和客观评判,这是因为直到今日,对唐代重要的明经科考试的一些具体内容,还知之不多。为此,今不避繁难和拙劣,试论析如下,并向大家请教。


一、 对残卷性质的推定


首先,尽管其有“问”“谨对”等字样,与马端临说的宋代帖经考试在语词上“对”“谨对”等一致,但这一残卷不是帖经的卷子,这一点能确定无疑。这是因为帖经考试与此截然有异,“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惟开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为通”。所谓“帖三字”,就是遮去三字,要求默写出这三字,类于今日的填空题。当然,这也绝不是进士的对策,就现存的标明“进士策问”的,如权德舆贞元十三年(797)《中书试进士策问二道》看,因对进士要求的提高,绝没有单独策问《论语》的。


假如按王素先生所论,这是“经义对策”的残卷,但这一结论实有几个问题无法解决:


(一)无论是新旧《唐书》的《选举志》、《唐六典》等官方权威记载,还是民间个人的载录,如笔记《唐语林》等,提到的明经策问,都是考时务策三道。而这一残卷,从字体来看,除了残卷(九)之外(即最后的一问一对),笔迹相同,当是一人所为。因此,如是对策,当不可能超过三道,此残卷却至少有六道,远超出三道。当然,也存在抄撮多个对策文的可能,但这一假设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六问、六对的内容没有重叠和交叉。


(二)唐代明经、进士的策问,集中见《文苑英华》卷475至476(还有各种制举的对策,暂不涉及)。也正好幸存有三道《论语》的策问,遗憾的是没有对策。不过,这些种类众多、称名不一的对策格式却是统一的,即先是“问”,尾是“想宜究悉,一二显析”,“鄙则未达,子其辨欤”,“探索精微,当有师说”之类询问的话语;然后是“对”,以“谨对”二字结尾,没有“此明”二字。而这二字,显然是表明对“问”意义的回答。与此一脉相承的是,在对的结尾,往往有“《子张篇》也”“《(乡)党篇》也”等说明出处的字眼。这些字眼,在现存所有的各类对策文中,都是见不到的。


(三)在唐人的论述中,没有“经义对策”这一称呼,仅有“墨策”“时务策”“经策”等名称,或径直简称“试策”。因此,与其判定为“经义对策”的残卷,还不如在详细考察明经、进士考试迁变历程的基础上,再审视、研判这一残卷的根本性质。唐代明经、进士二科的考试,前后有一个发展、调整的历程:


自是士族所趋响,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其初止试策,贞观八年(634),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至调露二年(680),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始奏二科并加帖经。其后,又加《老子》《孝经》,使兼通之。永隆二年(681),诏明经帖十得六,进士试文两篇,识文律者,然后试策。……(开元)二十五年(737)二月,制:“明经每经帖十,取通五以上,免旧试一帖;仍按问大义十条,取通六以上,免试经策十条;令答时务策三道,取粗有文理者与及第。其进士停小经,准明经帖大经十帖,取通四以上,然后准例试杂文及策,考通与及第。”


作为深谙当代典章故实且历任德宗、顺宗、宪宗三朝的宰相杜佑,其叙述较为严谨,也比一般笔记精确。又,调露二年以及开元二十五年两次关键改革的诏令,仍见存于《唐大诏令集》卷106《条流明经进士诏》,以及《唐会要》卷75《选部下》“帖经条例”条。今按,杜佑所记,是截自诏令的原话。


又,《封氏闻见记》卷3《贡举》所载,亦可互证:


国初,明经取通两经,先帖文,乃按章疏试墨策十道。……开曜元年(681),员外郎刘思立以进士准试时务策,恐伤肤浅,请加试杂文两道,并帖小经。……开元二十四年冬,遂移贡举属于礼部。侍郎姚奕,颇振纲纪焉。其后明经停墨策,试口义,并时务策三道。进士改帖六经,加《论语》。自是举司多有聱牙、孤绝、倒拔、筑注之目。文士多于经不精,至有白首举场者,故进士以帖经为大厄。


对进士而言,早期“止试策”,至于策里是否包含《论语》,推测之下,可能性不大,因为王谠已明言此际试“时务策五道”,且贞观八年加试“读经、史一部”,不包含《论语》就可能是这一早期考试形式的遗存。永隆二年,已改试“杂文”(即箴、颂、诗、赋等文体)和时务策了。开元二十五年后,据王谠的说法,进士改帖大经(据《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所载,《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加《论语》,也自不可能再策试《论语》了。因此,这一残存写卷只能是明经考试下的产物。


明经考试,最初“止试策”,调露二年后在考功员外郎刘思立的建议下,增添了帖经,即帖经和试策两场。开元二十五年后又有了重大转变,增添了“按问大义”的环节,变成了三场试。这也有一佐证,《唐六典》卷21《国子监》载:“诸明经试两经,进士一经,每经十帖,《孝经》二帖,《论语》八帖。每帖三言。通六已上,然后试策:《周礼》《左氏》《礼记》各四条,余经各三条,《孝经》《论语》共三条,皆录经文及注意为问。其答者须辨明义理,然后为通。”《唐六典》编定于开元十年(722)至二十六年,所以虽及见此后的改革,但一时似未能及时修改,还是沿袭考两场的旧制。至于试策内容,也进行了重大调整,即改考时务策·赵匡《举选议》亦言“试策自改问时务以来”。但这一题型难度较大,“经业之人,鲜能属缀,以此少能通者”。“所司知其若此,亦不于此取人”,由此沦为一种形式,结果致使“变实为虚,无益于政”,不利于人才的选拔。赵匡的建议是“试策问经义及时务各五节,并以通四以上为第。但令直书事义,解释分明,不用空写疏文及务华饰”。“不用空写疏文”,正与《唐六典》说的“录经文及注意为问”对应,说明对策主要是据注、疏来回答。这可能是出于尊崇初唐编撰的进而诏令天下、一统经疏的《五经正义》的心理。


那么,为什么要增添“按问大义”的环节呢?这需进一步深入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形。


整体而言,明经的考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最初“止试策”,也即《唐语林》所说的“乃案章疏试墨策十道”。“章疏”,指经书每章下的疏义,其标准就是永徽四年(653)三月修成并颁行天下的《五经正义》。其考查的方式,就如这一出土的对策残片,要遵循一定的格式,或许正因其严格、死板,所以称为“墨策”,即早期仅是考查记诵。但是,这一测试方式,日久产生流弊,因为为便宜计,根本不必深究典章故实,只是死记硬背就行了。所以,永隆二年(时距唐开国已六十三年)就以诏令的形式驳斥投机取巧者:“如闻明经射策,不读正经,抄撮义条,才有数卷。进士不寻史籍,惟诵文策。”此诏令亦见《唐大诏令集》卷106、《全唐文》卷13。显然,这正是针对“案章疏,试墨策”而进行的批评(即针对“明经射策”)。这只是初期的情形,还不甚严重;开元二十五年的诏令,措辞就严重多了:“进士以声律为学,多昧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为改变这一不明经义、“罕穷旨趣”的弊端,朝廷采取了停墨策,“按问大义”,增加时务策的方式,加强对经义理解的考查。这也吻合《唐会要》卷75的记载。另一个原因就是面对急剧增多的考生,迫切需要增加考试的难度,以减轻礼部选举的压力,帖经中的“聱牙、孤绝、倒拔”等名目就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吏部试判也是这样,“后日月寖久,选人猥多,案牍浅近,不足为难,乃采经籍古义,假设甲乙,令其判断。既而来者益众,而通经正籍又不足以为问,乃征僻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惟惧人之能知也”。与此“征僻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类似,自需提高策问的难度以应对众多的考生。


“按问大义”,即“试口义”,是口问大义,口头回答。但是,问题又来了,空口无凭,没有文字试卷保存下来,事后容易滋生争执。建中二年(781)十月,中书舍人赵赞知贡举,曾上奏言说这一弊端,“承前问义,不形文字,落第之后,喧竞者多”;为避免这种争端,“今请以所问录于纸上,各令直书其义,不假文言。既与策有殊,又事堪征证,凭此取舍,庶归至公”,这一建议得到了施行。又,“与策有殊”,也显示了“按问大义”与时务策的内容截然不同,即侧重于经疏意旨的提问。但施行的结果可能不甚理想,因为贞元十三年(797),尚书左丞顾少连权知贡举时仍旧提及了这一问题,“对策皆形文字,并易考寻。试义之时,独令口问,对答之失,覆视无凭,黜退之中,流议遂起。伏请准建中二年十二月敕,以所问录于纸上,各令直书其义,不假文言,仍请依经疏对奏”。这个建议得到了允许和颁行。这也有一个佐证,权德舆《答柳福州书》中曾言,“明经问义,有幸中所记者,则书不停缀,令释通其义,则墙面木偶”,“顷者参伍其问,令书释意义,则于疏注之内,苟删撮旨要,有数句而通者;昧其理而未尽,有数纸而黜者。虽未尽善,庶稍得之”。其中的两“书”字,以及“数纸”字,都清楚地显示是笔答经义。权德舆,贞元十七年(801)冬,以本官知礼部贡举,“凡三岁掌贡士,至今号为得人”。因此,据信中“是以半年以来,参考对策”,则当为贞元十八年时事,正在调整之后。而且,权氏所论正是针对“明经问义”这一考试调整的核心。就是说,一再建议下,笔试“大义”得到了贯彻。不过,笔试“大义”改称名“墨义”了(“墨”者,取“默写”之义),如《唐会要》卷75《明经》所载:元和二年(807)十二月,礼部贡举院奏:“五经举人,请罢试口义,准旧试墨义十余条,五经通五,明经通六,便放入第。”元和七年(812)十二月,权知礼部侍郎韦贯之奏:“试明经请墨义,依旧格问口义。”太和二年(828),礼部贡院又奏请“准元和十四年(819)十一月四日敕,以墨义代替口义”。

那么,如在开元二十五年以后,残卷只能是建中二年后“按问大义十条”时的卷子(因前期口问大义,自然无所谓写卷留存)。但是,这一推断明显与当日的政治形势相左。这是因为敦煌在建中二年(781)陷蕃,直到大中二年(848)当地大族张议潮起义,才赶走了吐蕃,中间近七十年是在吐蕃的直接管辖下。从《唐摭言》卷1《会昌五年(845)举格节文》中看,没有沙州的贡举名额,就确证在陷蕃期间,敦煌一地是没有向唐中央贡举的,这也自然谈不上策试了。


那么,是不是开元二十五年调整以后的时务策呢?据《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考功员外郎”条,“其明经各试所习业,文、注精熟,辨明义理,然后为通”;至于《论语》,共试策三条,“皆录经文及注意为问。其答者须辨明义理,然后为通”,均侧重对经文及注疏发问。这是开元二十五年之前的墨策要求。今恰好留存有其后的策问,《文苑英华》卷475《策问二十二道》、卷476《策问二十八道》保留了权德舆命制的明经策问。上已言,权德舆,贞元十七年(810)冬,以本官知礼部贡举,“凡三岁掌贡士”。按照此后的制度,明经是“答时务策三道”,但《文苑英华》中保留的是《明经诸经策问七道》《策问明经八道》,都远远多出了三道(即就《左氏传》《礼记》《周易》《尚书》《毛诗》《榖梁》《论语》命题策问,《策问八道》又多出了《周礼》)。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命题者而言,要命制所有经书的策问,才能满足不同类型明经考生的需求。其卷475《明经诸经策问七道》,强调“明经”“诸经”,就是这个道理。其中一道是《论语》的策问:


问:孔门达者,列在四科,颜子不幸,伯牛恶疾,命之所赋,诚不可同。至若攻冉求以鸣鼓,比宰我于朽木,言语、政事,何补于斯?七年可以即戎,百年可以去杀,固弛张之有异,曷迟速之相悬?为仁由己,无信不立,拜阳货则时其亡也,辞孺悲则歌使闻之。圣人之心,固当有为。鄙则未达,子其辨欤?


显然,策问不局限于某一篇一章,或某一句一词,取材范围较广,明显带有综括、通贯的性质。设问的内容也比较全面,不局于一隅,如这一道就考查了对多个篇章的理解,“四科”(即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攻冉求以鸣鼓”均出自《先进》,“颜子不幸,伯牛恶疾”出自《雍也》,“比宰我于朽木”出自《公冶长》,“七年可以即戎,百年可以去杀”出自《子路》,“为仁由己,无信不立”出自《颜渊》,“拜阳货则时其亡也,辞孺悲则歌使闻之”出自《阳货》,一共涉及六篇,几占整个《论语》篇章的三分之一。策问主要涉及三个问题:第一,颜回早逝,伯牛有疾,诚可说是天命不同,但对四科中的优秀者冉求、宰我,孔子却表示了失望和斥责,对冉求的“聚敛”“附益”,号召可“鸣鼓而攻之”,喻宰我“朽木不可雕也”,不可造就。那么,其所擅长的言语、政事,为何不能弥补其性格的缺陷呢?第二,七年可以教民作战,百年才能去残止杀,固然张弛有异,功效却为何这般悬殊?第三,孔子主张“为仁由己,无信不立”,却趁阳货不在家时回拜他,托疾不见孺悲,却又故意放歌暗示。圣人言行均有道理,道理又何在呢?


这三个问题,分别从君子的缺陷、战争去杀、仁德诚信的角度,从圣人言行中的矛盾处设问,问得确实机智、巧妙,也足以考察考生的解读和思辨能力。显然,要回答这些策问,达到“辨明义理”的要求,仅用敦煌残卷中主要揭示题旨、意义等类似的话语是肯定不行的。就这一道策问而言,孔子也是一介凡人,也自有其缺点,如对宰我一时“昼寝”,而疾言厉色;故意在阳货不在家时拜访,也隐然有一丝自傲的心理。但这些缺点,在封建时代是绝不允许非议的,或者说,这些言行并不一定都有什么高深道理,这就需考生费尽心思、千方百计地找一些理由加以辩解、回护。这自然是较难的事。而且,上已论,“按问大义”与时务策的内容截然不同,也侧证时务策不是考试经文“大义”的。前引赵匡所言的“经业之人,鲜能属缀,以此少能通者”,也显示了这类时务策难度的提升远非一般人所能承受。这些都证明残卷肯定不是开元二十五年以后的时务对策。


又,贞元八年(792),韩愈进士及第后,曾撰《赠张童子序》;贞元十九年(803),韩愈职任四门博士,作《送牛堪序》,都述及此际攻读明经的艰苦:“二经章句仅数十万言,其传注在外,皆诵之,又约知其大说”;“以明经举者,诵数十万言,又约通大义,征辞引类、旁出入他经者,其为业也勤矣”,都强调了明经要诵读经文及传注,并要约通经文大义,能引其他经书的文字互相证明。这正与开元二十五年改革后的明经考试能相印证。


当然,典型的时务策还是要紧扣时事发问的,如权德舆命制的《贞元十三年(797)中书试进士策问》中的第二道:


问:乃者西裔背盟,劳师备塞。今戎王自毙,边遽以闻,而议者或曰“因其丧而吊之,可以息人”;或曰“乘其虚而伐之,可以辟地”;或曰“夷实无厌,兵者,危事,皆所以疲中国也,不若如故”,是三者必有可采,思而辨之。


“备塞”一事指贞元十三年春,邠宁节度使杨朝晟奏筑方渠、合道、木波及马岭城(在今甘肃庆阳西北,方渠最北,今环县)以防备吐蕃,“未旬而功毕”。“戎王自毙”事指吐蕃赞普墀松德赞死,其子足之煎立。邢君牙在陇州筑永信城以备虏。十三年正月,虏使者农桑昔来请修好,朝廷以其无信,不受。开元以来,瓜州即开始告急,据《旧唐书》卷196上《吐蕃传上》:开元十年(722),中书令张说曾奏言“吐蕃丑逆,诚负万诛,然又事征讨,实为劳弊。且十数年甘、凉、河、鄯征发不息”。开元十五年(727)九月吐蕃一度攻占沙州,“尽取城中军资及仓粮,仍毁其城而去”。明年秋,吐蕃大将又率众攻瓜州。十七年又战。至德元载(756)后,乘安史之乱,吐蕃又发动劫掠战争,兵锋直指长安,河西、陇右陷入了战争的激流。“数年间,西北数十州相继沦没,自凤翔以西,邠州以北,皆为右衽矣”。具体来说,据《元和郡县图志》:吐蕃于广德二年陷凉州,永泰二年(766)陷甘州、肃州,大历十一年(776)陷瓜州,建中二年(781)陷沙州,控制了整个河西走廊。这也就是《旧唐书·德宗纪》建中二年诏书所说的“自关、陇失守,东西阻绝”,也即《旧唐书·郭昕传》说的“昕阻隔十五年”。可以说,吐蕃成了大唐西北边境最大的威胁,也一直摩擦、争战不断。策问确实是针对不断恶化的西北防务,以及对吐蕃的侵袭而言,是当下现实的反映。就这一点来说,明经的策问没见有这类直接依据现实命制的试题;或者说,在时人一致高看进士的潜意识中,也赋予了进士能解决现实中重大问题的能力。除此之外,进士策试还多针对重要的语词、思想观念等进行一己的思考和解答,且没有现成的答案。这一点,明经则不免相形见绌。


这样,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即是开元二十五年调整之前的“墨策”,也即《唐语林》所说的“案章疏,试墨策十道”。上引《通典》所载“免试经策十条,令答时务策三道”,说明所谓的“墨策”,也就是“经策”,并与“时务策”不同;否则,也就不用说“免试经策”,照例直言“试时务策”就行了。同时,这也正佐证先前是测经策十条的,这在数量上亦能吻合六问六对(此可能有残缺)。重要的是,这一推断与整理者所揭示的墓葬出土的其他文书的时间一致,同墓出土的文书,“其中所见纪年,起景龙二年(708),止开元十三年(725)”。据此,残卷就只能是永隆二年(681)至开元二十五年(737)间的试策,即墨策。又,敦煌写卷时间的判定,一般可据避讳字,但遗憾的是,残卷中相关的讳字,仅一处,即残片(二)中“社无教令人,而人事之,故问(后缺)”句,据卜天寿《郑注》写本“哀公问主”至“使人(民)战栗也”一段,其残存注文恰好有“哀【公】失御臣之权,臣(阙一字)见社无教令于人,而人事之,故(阙一字)”一节,此处的“人”为“民”的避讳。但此仅能说明是太宗以后的写本,并不能说明更多。


二 、墨策的体制


唐代“墨策”的具体内容如何,学者一直不得其详,宋以后也一直未有其解。应当说,这一残卷“墨策”性质的认定,正能帮助我们充分认识这一种对策的特点。概括而言,有以下特色:


(一)形制上,以“问”字发端;回答时,以“对”字开头,以“此明”二字来引起对经文意义的揭示,最后,点明出处,如“《子张篇》也”,再以“谨对”二字作结。


(二)内容上,对策重在揭示发问的内涵,如对“士见危致命”,解释为“祭思宿(肃)敬之心,丧士见危致命”。解释时,可引用经文的注、疏,也即赵匡反对时说的“不用空写疏文”,如“哀公问主”的对策,就引用了郑玄注“哀【公】失御臣之权,臣见社无教令于人,而人事之,故”。之所以取注、疏,借用曾掌贡举权德舆的话,就是“注疏者,犹可以质验也”,能据此考核、判断对经文掌握的程度,可以勘验,以免被人上下其手,钻了空子。也正是这一特性,凸显了墨策策试的呆板,较少有一己性情的彰显和见解的发挥,更没了汉以来对策纵横驰骋、评议时政的色彩。


墨策既然又可称“经策”,显然侧重于对经文(也包含注疏)的考察,而与时务策截然有异;要不,也就用不上改弦更张了。就这一残卷的内容与上举权德舆命制的《论语》时务策来看,确实称得上是截然有异,这也反过来证实这一残卷只能是开元二十五年之前的策问。


就此点看,开元二十五年的改革诏令,实际上就是对墨策测试经文疏义以“按问大义”的形式继续留存,同时为了增添难度,而采用综贯理解经注的时务策的方式考察。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开元时期,多年的承平,考生急剧增多,“玄宗时,士子殷盛,每岁进士至省者,常不减千余人”。《通典》卷15《选举三·历代制下》亦载:“开元以后,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再从另一个侧面看,永隆二年的诏令,“明经射策,不读正经,抄撮义条,才有数卷”,其所言的“义条”,就当是对《论语》意旨的阐释,因为《论语》本文语意间有时跳跃较大,理解不易,实有必要考察含义的理解。墨策就当是对这一缺陷的突破,增添了对经、注全面理解的考察。


(三)解释时,所依据的是郑玄注。这也吻合《隋书》卷32《经籍志》中“小序”的记载,《论语》的注释,“至隋,何(晏)、郑(玄)并行,郑氏盛于人间”。何晏《论语集注》渐趋式微,郑注得到了学者的推尊。唐朝依旧如此。据伯二七二一号《杂抄》写卷,“论经史何人修撰制注:……《毛诗》《孝经》《论语》(小字双行注:孔子作,郑玄注)”。这一写卷编订的时间,应在神龙三年(707)至开元十年(722)之间。又,《唐会要》卷77《贡举下》“论经义”条载开元七年三月至五月间关于《尚书》《孝经》《周易》《老子》等四书采用何注的一次论争,最后诏令裁决。至于郑玄注《孝经》,当时刘子玄已列十二条证据,力辩其伪,可信从,此不置论。所堪注意的是诏令中透露出的学术倾向,“自顷已来,独宗郑氏,孔氏遗旨,今则无闻”,这虽是针对《孝经》而言,其实也可挪移到《论语》。因为隋朝以来,“郑氏盛于人间”,何晏注渐趋式微。朝廷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旁求废简,远及缺文,欲使发挥异说,同归善道,永惟一致之用,以开百行之端”,即发挥各种学说的作用,一起辅助推行德行教化、治理国家。潜意识中,还是反映了郑注“盛于人间”的事实。


附带说明一下,王素认为“诏文末句,主要指《论语》而言”。王素的解读略有偏差,今核诏文的末句:


其何、郑(指郑玄《孝经注》)二家,可令仍旧行用。王(指王弼《周易注》)、孔(指孔安国《尚书注》)所注,传习者希,宜存继绝之典,颇加奖饰。(括号内为笔者所注)


按:“何”当为“河”,指河上公《周易注》。《唐会要》卷77“论经义”条、《玉海》卷42“唐开元详定传注四书”条,均为“河”字。因为此诏令是针对《尚书》《孝经》《周易》《老子》等四书的注疏,非是指《论语》的注疏。 


因此,敦煌写卷以及阿斯塔纳墓出土了众多的《论语》郑注,自是很正常的事。


(四)据原图版审视,其策问的内容恐怕较短,是以核心的内容来提示题意,如“(士见)危致命”“(哀公)问主”“曰山梁(雌)雉”等,之所以如此,恐怕是为了增添测试的难度,考察考生能否准确判明出处并进而解释。也许正因为这般简短,使得时人或后人认为没有存录的必要,而致使其长期湮没。


(五)推测之下,每道对策文的字数恐怕不多,也没有字数的限制。


三 、墨策考试的时代意义


这种策问虽然比帖经要难一些,但实际上还是在考识记的功夫,最多也就是增添了对经文注意的解读;但就是这一点,也可凭借郑玄注加以有效地阐发。这也恐怕是称为“墨策”的真正含义,“墨”者,墨守也,默写也。显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这也是唐人每每矜夸自豪、特别在墓志铭中俯拾即是的年少中明经的真实原因。今聊举数例:


(萧灌)年十八,明经高第,补代王功曹。


一览数纸,终身不忘。(崔景)年十七,与亲兄睃一举明经,同年擢第。


(张志和)年十六,游太学,以明经擢第。献策肃宗,深蒙赏重,令翰林待诏,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


(郭良宰)年十七,崇文生明经及第。侍郎韦陟扬言于朝,称其稽古之力,许其青冥之价。


(萧直)十岁能属文,工书,十三游上庠,十七举明经上第,名冠太学,二十余以书记参朔方军事。


公(权挹)年十四,太学明经上第,因喟然曰:“学不足以究古今之变,而干禄者,非吾志也。”遂养蒙于终南紫阁之下,穷览载籍,号为醇儒。


年龄在十七八,甚且有14岁的,就能明经及第,确实年少。崔景“一览数纸,终身不忘”,似乎也让人见出记忆力强而对考中明经特别的助推力。时人称“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即30岁考中明经已经是老人了,也足以看出明经及第者确实都比较年少。


其实,就考试程度比帖经更难一点的墨策来看,也没什么稀罕。明经每年录取的人数(约一百人),远比进士(约二三十人)多得多。开元十七年三月,国子祭酒杨玚上言:“监司每年应举者,常有千数,简试取其尤精,上者不过二三百人。……自数年以来,省司定限,天下明经、进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两监惟得一二十人。”韩愈《赠张童子序》亦载整个考中的人数“岁不及二百人”(含明经、进士)。贞元十八年,诏令“每年考试所收人,明经不得过一百人,进士不得过二十人”。大和九年,又略有调整,“进士元格,不得过二十五人,今请加至四十人;明经元格,不得过一百一十人,今请减十人”。也正是为此,时人并不很高看明经,“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对比中凸显明经的容易,可说是其来有自。不过,话又说回来,能在千人中脱颖而出,也是极为不易的;只是说相对于进士,确实要容易一些。


明经及第,吏部试合格后,多授为县丞、县尉、或州县参军、功曹、主簿之类的地方基层官员(当然也有在中央任职的,但较少)。明经出身者多长期沉没下僚,也为此被一些位高权重的儒士、大夫所讥斥或轻视,典型的一例就是人所熟知的元稹被李贺嘲笑一事。据晚唐康骈《剧谈录》卷下“元相国谒李贺”条载,元和中,以明二经及第的元稹去拜访李贺,遭到了拒绝,李贺令仆人对他说“明经擢第,何事来看李贺”,一时间,蒙受羞辱的元稹只得“惭愤而退”。此事容或虚构,与史实不甚相合,但却足以看出社会上弥漫的轻视明经的氛围。开成四年(839)正月,唐文宗甚且嘲笑“只会经疏”的明经,“何异鹦鹉能言”?即与鹦鹉学舌没甚两样。最高层如此评价,明经较低的社会地位实在可想而知。其最根本的缘由就是明经考试远较进士为易,在一个极度推崇进士的社会氛围中,自会不断蕴育出这类故事。而从这一墨策范本中也能清晰地看出,与上所举的进士时务策相比,不可同日而语,难度低得多。这正可说其来有自。如从初唐算起,墨策这一考试形式,大约存在了12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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