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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鹏 陈永生:浅析祆教在华消亡的原因

2017-11-21 刘金鹏 陈永生 古籍

唐会昌五年(公元845年)武宗灭佛,祆教、景教等一批外来宗教相继消亡,原因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宗教离不开政治,仅因武宗一纸诏书,祆教即灭绝是解释不通的。祆教在中国西北,乃至内地的逐渐消亡,根本原因是其宗教特殊性造成的。祆教在华传播中不重视培养汉人骨干力量,未能适应当时代的中国国情,不能完成传播的本土化导致了其最终消亡。 


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产生于古代波斯的琐罗来亚斯教传入新疆,由新疆向内地传播,成为传入新疆地区最古老的宗教之一,开外来宗教入华之先河。我国古代史籍把祆教称为“拜火教”、“火祆教”、“波斯教”等,对祆教信众崇拜的神“阿胡拉・马兹达”称为“火神”、“祆神”、“胡神”等。拜火教和火祆教的称呼则是因为该教崇拜火神及特殊的拜火仪式。祆教在新疆早期传播情况不详,祆教在新疆及中国内地流行了一千多年,10世纪后逐渐在新疆和内地消失。祆教消亡的原因,学界众说纷纭,除因伊斯兰教在新疆的广泛传播取代了各地祆教之外,祆教本身传播不力成为其消亡的根本原因。 


祆教的消亡是宗教演变的一个过程,没有具体的时间,一如它传入时一样,但一般认为唐武宗灭佛是其消亡的标志,宋之后就基本消亡了。这类提法主要是源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本文主要从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传播方式及其教义、教规等多个角度结合文献对其消亡的原因谈几点认识。 


1、宗教离不开政治,若说因武宗一纸诏书祆教即灭绝了,这是解释不通的,政治原因是重要因素,但不是根本的。 


在会昌五年(845年)八月,唐武宗李炎因经济原因而下令灭教,颁布了《毁佛寺制》“僧侣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与土木之工,夺人力为金宝之饰,……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其天下所持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蓝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在灭佛同时,景教祆教等一并被取缔,《悔佛寺制》:“勒大秦穆护祆三千余人还俗,不杂中华之风”。龚方震、晏可佳二位学者认为1 “还俗的三千余人”当指祆教、景教的祭司们,一般的教徒不存在还俗的问题,“大秦穆护祆”是包括祆教、景教祭司在内的,故称三千人。我认为此论是比较可取的,此项政策对后世祆教消亡不是毁灭性的,原因有二。 


一是在一年半后的大中元年(847)闰三月,唐宣宗正式为佛教“平反”,“会昌季年,并省寺宇。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革过当,事体未弘。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府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住持,所司不得禁止”。虽未提及祆教等外来宗教,佛教能得到平反,即便宣宗不会像以前那样对各宗教优礼有加,各宗教所处的环境也必然会有所好转。 


二是安史之乱造成的后果是中央权力削弱,地方权力上升。这也为唐末祆祝、祭司们可由地方官任命提供了条件。安史之乱爆发期间,唐玄宗批准了节度使对地方官的任命权,“其署置官属及本路郡县官,并任自简择,署讫闻奏”(《资治通鉴》卷218)。地方权力日加膨胀,唐末五代,原属萨宝制下的祆祝改由地方官补给官牒,就可以理解了。地方官对其进行受牒,以保证其身份合法化,也表明祆祝不再像以前那样专为胡人信奉的祆教而设。 


2、祆教在唐宋以后逐步消亡的根本原因则是其未能完成本土化传播。 


首先,祆教本身的特殊性是造成其本土化不成功的根本因素,未能实现祆教本土化传播不是由于走上层路线、和模仿其他宗教传播失败,而是由于在传播过程中没有重视培养汉人中的骨干力量。 


第一,祆祠被奉为禁地,外人不许进入,使人很难了解祆教。 


中国的古代文献对祆祠多有描述,通过这些记载可知,在华祆祠主要分布在唐代长安、洛阳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且祆祠不止一处,以及中国北方,沿丝绸之路的新疆、甘肃、陕西、河南、河北、山西等胡人大量聚居之地。祆祠作为祆教徒的主要活动场所和主要传播源地,被视为禁地,不许外人进入,人们无法了解祆教。 


第二,祆教的教规极严,礼仪繁复。 


祆教有着极其严格的教规,教徒若触犯教规,便要受“烧铁烙舌”的酷刑惩罚。 


祆教在长期的传教过程中,根据教义的需要,结合古代波斯的传统习俗,形成了较为复杂而独特的制度。因其礼仪的繁杂,常被称为“仪式宗教”。 如欲加入祆教,则更须经过极复杂严格的洁净规定,一般人难以接受。 


第三,祆教不译经,不传教,祭司们没有传播教义的义务,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祆教的传播发展。正如林悟殊先生指出:“中亚胡人所信奉的火祆教,无论是在北朝,抑或是在唐代,都没有以一个完整的宗教体系的形式来向中国人推介。其作为一个完整或较完整的宗教体系,实际只局限于胡人移民中流行。该教不像其他两个夷教,即摩尼教和景教那样,力图把其整个宗教体系向汉族传播。”1林教授的研究还认为,在国际考古学界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古代琐罗亚斯德教经典《阿维斯陀经》有波斯文以外的译本,只有上古伊朗语的《阿维斯陀经》写本和中古伊朗语的帕拉维写本。2 


其次,祆教在传播方式和寺院管理等方面,虽采取了一些措施,尝试过本土化,积极适应在华各朝代的俱情况,终因方式欠妥,未能实现本土化。祆教由新疆向内地的传播过程中曾有与佛教相杂糅的现象,这对其传播很不利。《魏书・ 高昌传》云高昌地区“俗事天神,兼信佛法”,“大蕃国庚辰五年廿三日沙州”所书《太史杂占历》中即有“将佛似祆”的记载。长安城同一坊内祆祠往往与众多佛寺林立,布政坊的祆祠就是同坊内之佛寺如善果寺、镇国大般若寺、法海寺、济法寺、明觉寺等并列存在,似亦可说明这一点。在唐代韦述的《两京新记》卷3中有关于长安布政坊胡祆祠的记载:“武德四年(621)所立,西域胡天神,佛经所为摩醯首罗也”,这种传播方式把佛教的摩醯首罗误认为祆神来崇拜,说明了佛教对祆教的影响。 

 

祆教在寺院管理中模仿和依附其他宗教寺院,致使其寺院经济没落。唐时,祆祠在高昌,曾与佛寺、道观一样,有寺院经济。高昌后期,由于经济上受限制,祆教已经衰落,经济上依附于佛教寺院。3 

 

正是祆教在传播、经营方式上的不足和本身固有的特征,限制了祆教在华传播发展,从根本上导致了其在唐宋以后逐步消亡。 


近年来不断涌现的祆教考古新发现、新进展,正使它重新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有这样一些认识: 


在政治上,祆教并未得到各地统治上层的支持,经济上没有如佛教、伊斯兰教那样的寺院经济作为支撑,所以主要流行于农村,与当地的原始宗教相互渗透、融合,这种传播未能很好做到本土化,也只能是逐渐萎缩,自生自灭,成为民间宗教信仰和习俗的一部分,所以,从宋代以后不再见于文献记载。 


祆教虽然失传,但因其在民间流传时间较久,并且与各地古代居民崇奉的自然崇拜有许多相同之处,经过长期相互融合吸收,形成某些固有的信仰习俗,不少带有祆教色彩的民间习俗被一直保留着。



参考文献: 

  1 林悟殊:《中古三夷教辩证》,328页 

  2 林悟殊:《波斯拜火教与古代中国》,23――50页 

  3 李进新:《新疆宗教演变史》,新疆,新疆人民出版社,2005年,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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