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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荣昌:土地革命最经典之文物

2018-02-10 洪荣昌 古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布告》第廿七号

 

笔者收藏一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布告》第廿七号(以下简称“27号布告”),此报告是苏区纸质文物中目前所能看到的最大纸幅,横139厘米,竖65厘米,拿在手上伸长两臂还无法完全展开。此布告的来历,我曾经在《中国收藏》纸品专刊2016年第2期,以《喜获红色“官窑”》为题刊登过。当初,由于找不到文物修复部门,只好自己将残件粘贴在白纸上,虽然能够看出布告的大概式样,但给人一个不完整感觉。


直到2017年8月,我认识一个广州市专门做邮币卡生意的陈苏庆先生。在他的介绍下,通过微信和电话沟通,认识了广东中泉收藏品修复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林世昌先生。在聊天过程中,我觉得林先生是一个既谦虚又非常有责任心的一个人。于是我将这件珍贵文物的修复任务交给了这位年轻有为的人。修复期间,林先生经常用微信联系我,征求修补方案,告之修复进展,商量解决修复难题。期间,还邀请我赴广州参观他们的修复工作全部过程,亲眼目睹技师们辛勤工作的场景,让人感动之极。经过他们较长时间的精心修复,这件珍贵文物又恢复了原来面貌。


我非常喜欢这张布告,格外珍惜,因为它是土地革命时期最经典的一件红色文物。


从1927年至1937年,中国的历史称之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代表中国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与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之间的矛盾。土地革命战争之前,中国的大部分土地都被大大小小的地主和土豪劣绅占有,他们不劳动,以土地出租的形式,剥削农民的劳动成果。而农民,因为不占有土地,没有土地所有权,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终年辛勤劳动,缺衣少食,逃荒要饭,不得温饱。这种极其不合理的制度,在中国自古以来已经存在几千年了。虽然历史上有不少农民起义,提出过“均贫富”、“耕者有其田”等口号,但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终归没有实现 42 34076 42 14548 0 0 8513 0 0:00:04 0:00:01 0:00:03 8512提出的政治主张。只有到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从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开始,才使“耕者有其田”成为现实,农民才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土地革命最主要、最直接的是土地分配问题。在怎样分配土地问题上,出现过激烈的争论,甚至出现过非常残酷的斗争。这就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与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错误路线的斗争。从1927年“八七”会议到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是土地革命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各个根据地先后制订了土地政纲和具体政策,有正确,也有错误,积累了些经验。这一阶段属于摸索阶段。从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到1935年1月,是第二阶段。这一阶段,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路线在党中央占据了领导地位,否定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强令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等一套过“左”政策,给革命事业造成很大损害。从1935年1月遵义会议到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是第三阶段。这一段,总结了过去土地革命工作中“左”倾错误的教训,逐步转变了党对富农和地主的政策,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得以贯彻执行。


很多人不知道当时是怎样进行分田的,不了解分田为什么这么复杂。


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以后,中国共产党于8月7日在汉口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史称“八七会议”。八七会议将土地问题作为中心议题,把土地革命确定为中国革命的中心任务,尤其是肯定了毛泽东同志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主张。会议以后,全国掀起了农民起义、农民暴动的高潮。毛泽东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去湖南发动和领导湘赣边界的秋收起义。之后,建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在井冈山根据地毛泽东写了《宁冈调查》和《永新调查》,初步分析和掌握了湘赣边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和农村阶级关系,使土地革命运动的开展和土地政策的制订有事实的依据。随着游击战争的胜利,土地革命运动逐步全面展开,县、区、乡都普遍设立了土地革命委员会.发动农民群众实行分田。当时分田采取的方法是全部没收,彻底分配的政策,以乡为单位进行分配土地,所有乡村中男女老幼,一律平分。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起草了《井冈山土地法》,共九条十四款。这个土地法,由于经验不足和受中共中央过“左”政策的影响,存在着三条原则错误:(一)主张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二)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三)禁止土地买卖。这些原则错误,后来逐步改正了。尽管存在这些错误,这个土地法,在土地革命史上起过重大的积极作用,此后的土地法,大都是在井冈山土地法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不断修订而成。


同一时期,其他根据地,如鄂东、闽西、赣东北、湘西等,或先或后地开展土地革命,创造经验,制订各自的土地政策。1928年秋,鄂东地区提出“谁种谁收”的政策。1928年8月,邓子恢、张鼎丞领导成立了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开展土地革命,提出以乡为单位,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政策。


综观上述,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下达之前,各个根据地都在土地革命实践中创造经验,在探索中制订政策,自然作法不一,争论较多,主要表现在:(一)对小地主的土地没收不没收,是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还是没收一切土地?(二)对待富农的策略是不是应当同对待地主有所区别,怎样加以区别?(三)没收土地以后,如何进行分配,是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还是按劳动力分配?或者是按人口和劳动力兼顾的原则去分配?(四)土地归谁所有,是归农民私有还是归政府公有?在这些重要问题上提法不同,主张各异。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这次大会,对于农民土地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讨论,总结了经验教训,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和《农民问题决议案》,对于土地政策和斗争策略,作了许多重要的阐述和明确规定。从此,全党对土地政策的若干重要问题基本上有了统一的认识,推动了土地革命运动更广泛地开展起来。


兴国调查  冯法祀  1951年


1929年4月,在毛泽东主持下又制订了《兴国土地法》,共八条。内容有一点重要的变更,就是把《井冈山土地法》中“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7月,在毛泽东指导下召开了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根据党的六大关于土地政策及《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的基本精神,总结了闽西土地斗争的经验,通过了《政治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等,在一些具体政策上有新的发展。对富农不没收其土地,争取中立;对小地主要没收其土地但不要派款及其他过分打击,以便集中打击大中地主;对土豪地主反动派的家属给生活出路;分田以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对商业资产阶级的土地,必须没收。这次会议除了土地所有权归公和抽肥补瘦这两个问题以外,由于贯彻了正确的土地政策,很快就在长汀、连城、上杭、龙岩、永定、武平六县纵横300多里内,解决了50多个区500多个乡的土地问题,约有60多万人得到了土地,农民生产热情很高。


这一期间,鄂豫皖、湘鄂赣、湘赣、赣东北、湘鄂西等根据地,都在贯彻六大的决议精神,制订土地纲领和政策,开展分田运动。这时,中国革命开始复兴,党的组织和革命力量有了恢复和发展,红军和革命根据地有了很大的发展。到1930年夏,全国工农红军已发展到大约10万人,开辟了大小十几块根据地,分布在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河南、安徽、浙江、陕西等十多省的100多个县。


但六大规定的原则,并不完备,也没有具体化,而且本身还存在着某些缺点,因而六大以后,又出现“左”的错误。从1929年下半年开始,受共产国际“加紧反对富农”指示的影响,中共中央发出一系列指示,要求各地方党组织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


为了弄清中国的富农问题及商业状况,毛泽东于5月间在寻邬县进行了周密的社会调查,写了《寻邬调查》。以及发表了《兴国调查》、《东塘等处调查》、《木口村调查》、《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分青和出租问题》、《分田后的富农问题》等著作,回答了土地革命中许多具体政策问题。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回忆说:“我作了寻邬调查,才弄清了富农与地主的问题,提出解决富农问题的办法,不仅要抽多补少,而且要抽肥补瘦,这样才能使富农、中农、贫农、雇农都过活下去。假若对地主一点土地也不分,叫他们去喝西北风,对富农也只给一些坏田,使他们半饥半饱,逼得富农造反,贫农、雇农一定陷于孤立。当时有人骂我是富农路线,我看在当时只有我这办法是正确的”。“贫农与雇农的问题,是在兴国调查之后才弄清楚的,那时才使我知道贫农团在分配土地过程中的重要性。”


经过多次的探索、争论,甚至是激烈的斗争,到1931年初,基本形成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各项基本政策。这条路线的内容,在当时,虽然尚未用文字概括出来,但已具备了雏形。这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但是,很遗憾的是,这些土地革命正确的政策和路线刚刚形成,1931年1月7日上海召开了六届四中全会,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路线占据了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在土地问题上,否定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这些正确政策,强令推行一套“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过左政策。1931年11月,瑞金又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央提出的《土地法》,以法律手段,强令各地执行。要求在已经分田的地区,“如不合本法令者则须重新分配。”从此,逐步开展查田运动。把在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土地革命政策又给破坏了。


查田运动从1932年开始,直到1934年上半年,经历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查田运动,是“左”倾教条主义的产物,在苏区又进行一次重新分配土地。第二阶段,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许多正确的主张,起草了一九三三年两个基本正确的重要文件,力求纠正“左”倾错误,正确地开展查田运动。第三阶段的查田运动,两个文件刚刚贯彻,提出了大批更改成分问题,“左”倾教条主义者就刮起一阵批判“翻案”之风,来一个大刹车,完全否定了两个文件,竟然主张错划为地主富农的,不许更改,已经更改者,宣布无效,一律斥之为“翻案”,大兴讨伐之师。这就是查田运动的实际情况。开始及后面都是“左”倾,只有1933年中间这段时间,毛泽东同志提出了正确的主张。


毛泽东同志


1933年毛泽东同志提出土地革命正确主张,6月17日至21日,中央苏区召开八县区以上负责人查田大会,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查田运动的报告》。报告中指出:查田运动的步骤是:(一)讲阶级;(二)查阶级;(三)通过阶级;(四)没收分配。为了正确分析农村阶级,搞好查田运动,毛泽东还主持起草了《怎样分析阶级》这个文件,为八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所通过,作为解决实际的阶级成分的标准。


为贯彻这个政策,毛泽东于8月作了《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并且把这一精神于9月1日,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名义,发出第二十七号布告,规定了十条办法。10月10日,临时中央政府还颁发了《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并批准了《怎样分析阶级》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和依据。这一个布告两个文件,主要是为纠正当时查田运动中的过“左”观点而发的,对于纠正过左错误起了积极作用。


之后,本应按照《怎样分析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一些问题的决定》去检查工作,实事求是的去纠正错误。可是,犯“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的人,并非如此。他们借口纠偏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就刮起一阵所谓反击“翻案”风,阻挠这两个文件的正确执行。


总之,1933年,乇泽东对于查田运动提出许多正确的主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又公布了两个基本正确的文件,发布了布告,对于纠正“左”倾错误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毛泽东同志当时在中央并没有完全的话语权,所提出的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无法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致使查田运动走了一些弯路。


如前所说,1933年9月1日临时中央政府第27号布告,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第一内容的正确性。布告的内容所反映的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土地革命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第二是时间的短暂性。布告发布的时间极其短暂,布告刚颁布不久,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就来一个大刹车,给否定了,所印发的布告自然通通地被销毁了。第三纸张的特大性。布告在使用纸张上是前所未有的大幅,超过一张标准毛边纸的长度,使用了粘贴的方法,再粘上半截纸,才使布告得以完整刊印。所以,这张布告是土地革命最经典的文物。

  

作者简介:


洪荣昌,笔名:红歌,福建省武平县人,大学文化。曾经种过田,当过兵,教过书。从政之后至正县处级国家公务员退休。退休后任中国收藏家协会红色收藏委员会副主任,票证部部长,全国大型文献资料38卷《毛泽东像章选集》副总主编,《中国红色收藏》杂志执行主编,中国钱币学会会员,《中国钱币》杂志特聘审稿专家,《中国收藏》杂志学术委员,全国纸品联盟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钱币联盟纸币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钱币学会纸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红色收藏鉴定师,评估师,福建省钱币学会理事,龙岩市收藏家协会顾问,龙岩收藏文化研究会顾问,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武平县博物馆特聘研究员,武平县慈善总会终身荣誉会长,慈善家。


从事收藏几十年,涉及邮票、钱币、苏区文物、毛泽东像章等。对中央苏区票证和钱币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出版过《红色票证》《红色货币》《红色收藏》《红色粮票》(均是解放军出版社出版,全国新华书店经销)等专题著作。曾在北京、福州、遵义、厦门等地举办苏区红色文物展览。其个人事迹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福建电视台、《人民日报》、《闽西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华儿女》新闻网、红色收藏网等多家新闻媒体介绍过,享誉全国。已出版的著作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全国各大图书馆以及美国哈佛大学等海外知名图书馆收藏。几十篇学术论文被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杂志、网站刊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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